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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问题及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

苏海南

今天围绕“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问题及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这个总的题目,跟大家做一个交流,我讲这么四个问题。一是简要介绍我国收入分配概况,二是重点讲一下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三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任务、思路和原则,四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措施。

我国收入分配概况

关于我国收入分配的概况主要讲两个方面,一是收入分配的重要性和基本框架,二是近期我国收入分配工作的新进展。

第一,收入分配的重要性和基本框架。

收入分配问题是涉及到全国每个工薪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最重大、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可以说,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教育是民生之基,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在今年全国人大、政协会议上,温总理就收入分配问题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特别强调了合理的收入分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议收入分配问题,社会各方面现在也高度关注收入分配问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把收入分配基本框架归纳为六个方面,就是收入分配主体、收入分配内容、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结构、收入分配水平和收入分配关系。

收入分配主体是城乡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目前,全国有1000多万用人单位和8亿劳动者,其中城镇劳动者有3.1亿(城镇工薪劳动者是2.5亿),农村劳动者有4.8亿(农村工薪劳动者大约有1.6亿)。 收入分配内容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收入,其中主要是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这两大块,非劳动收入包括利息、股份分红、其他资本收入、社会救助、社会捐赠收入、转移支付等。

收入分配制度包括工资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股权激励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农村分配制度等。其中工资制度或薪酬制度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主体。

收入分配结构是劳动报酬+财产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也可以把经营收入的一部分算作劳动收入,一部分算作资产收入。

现在中央讲劳动报酬存在两个比重偏低,一个是居民收入的比重偏低,一个是劳动报酬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是城镇工薪劳动者薪资福利+农民的各种劳动收入(包括农民到城里来打工,赚到的工资性收入,还有出卖农产品的收入等)+个体经营者的劳动报酬和经营利润。

收入分配水平包括收入总量、平均收入水平以及收入总量和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现在我们要解决的就是提高工薪劳动者的收入,提高农民的收入。

收入分配关系是至关重要的,目前大家议论最多的或者意见最大的就包括城乡分配关系、地区分配关系、行业分配关系、部门分配关系、社会群体分配关系,还有单位内部的分配关系。

第二,近期我国收入分配工作概况。

我们先看一下收入分配制度的概况。

首先,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已经建立起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城镇各类工薪劳动者的工资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福利制度以及个人所得税制度;农村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等。

其次,十六大、十七大以来收入分配原则有了新的发展,提出“四个尊重、四个不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十七大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调整了原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是一个很重大的转变,也是一个必须的转变。

其三,薪酬改革制度取得了新的进展。2006年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重大改革,建立了适用于公务员以级别为主、与职称相结合的直接工资制,同时事业单位也改革了工资制度,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企业继续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到2009年底,已经有90.2万户企业实行了集体工资协商,签订了51.2万份工资专项协议,覆盖了6000多万人。一些城市还实行了区域行业工资机

制协商,经营者比较普遍地实行了年薪制,少数企业实行了股权激励等分配形式,特别是有些公司实行了现代企业薪酬制度。

其四,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新的进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全国31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全部出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文件。原来的社会养老保险是省下分地市县,而地市和县所筹集的资金往往不能解决地市、县的养老保险资金支付需要,如果上升到省级统筹就可以调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前一年全部覆盖了,虽然全国有些地方还有困难,但毕竟从制度上全部覆盖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现在已有8.3亿人参加了新农合。“文化大革命”那会儿有赤脚医生,后来就没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就弱化了。这次全面推行新农合制度,覆盖8.3亿人,对于保证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是至关重要的。

城乡社会救助基本建立,2007年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也是一项很了不起的工作。2009年农村开始建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是继中央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又一个很重要的惠农政策。

其五,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全面建立并逐步健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工资指导线制度,287个城市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制度,这些对于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的增长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在不断改进完善,几次提高了起征点,现在正在探索研究如何更好地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过程中照顾家庭生活负担重的人,给一定的减免税优惠。

其六,农村的分配制度也有改进。继续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现在一些地方在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于这个问题有人提出不如干脆实行土地私有化,让农民能够通过卖土地获得一笔资金,便于他们转为市民。但这做法在印度、拉美等国家的实践证明是有问题的。印度大城市里贫民窟的规模是让人很震撼的。在孟买,贫民窟一望无边,住的都是失去土地进入城市的贫民,他们再也回不到农村去了,在城市里又没有一技之长,靠捡破烂、乞讨为生。由此可见,土地私有化这条路恐怕是走不通的,所

以我国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所有权仍然在国家,在农村集体手里。

其七,在新的收入分配原则的引导下,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17175元,扣除价格因素,比2005年增长了39%,四年来年均实际增长8.7%。农村居民收入平稳较快增长,2009年人均纯收入5153元,扣除价格影响与2005年相比增长了31%,四年年均实际增长6.95%,虽然跟城镇比还是慢了点,但不管怎么说生活都在改善。

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收入分配是最现实、最直接、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我认为,收入分配在我们国家主要是分配关系不合理和分配次序混乱这两方面的问题。我这里讲的只是一家之

httP://www.unjs.com 言,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分配关系不合理。

我把分配关系不合理概括为“两降四大一不顺,三低一慢两并存”,下面我们分别看看其具体表现是什么。

首先是“两降”。即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降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下降。

1995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是67.3%,跟同期的国际水平差不多,2005年降到54.1%,2007年再降为50.6%,12年间下降了16.7%。而同期政府企业收入比重均有提高,政府收入比重提高的最快。每年财政收入增长了30%多,至少也有25%以上,这个增长幅度比GDP的增长速度以及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快多了。这个快有没有道理?有一段应该说还是有道理的,特别1994年那会儿中央手里没钱,就有点指挥不动地方,所以进行了税制改革,增加中央可以掌握的资源,这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加强宏观调控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进入21世纪以后,这个情况可能是有点过。

据中国社科院的有关数据显示,1990年到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到了39.7%,15年下降了13.66%。从国际上看,居民收入所占比重一般在70%左右,劳动报酬所占比重一般在60%左右,我国由53%降到39%,这个比例显然是太低了。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想方设法提高两个比重,就是基于目前存在的这样一个分配问题所做出的判断。

其次是“四大”。

第一“大”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偏大。1985年时城乡收入差距是

1.86:1,这个差距不大,因为改革开放是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率先起步的,所以那几年农民的收入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生活改善幅度比较快,可之后就基本呈现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虽然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央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但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在3.3倍左右,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享有的教育、医疗、环境等多方面优惠,城乡收入差距就更大。

第二“大”是地区收入差距偏大。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居民收入有了较大增长,但差距还是有继续拉大的趋势。2008年居民人均收入最高的省与居民人均收入最低的省相差15706块钱,收入值比是2.43:1。美国在20世纪初期的城乡收入差距大概是2倍,之后就一直缩小,我国这个收入差距显然是偏大的。

第三“大”是行业工资差距进一步扩大。2008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证券业,人均年收入17.21万元;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是畜牧业,人均年收入只有10830块,两者相差近16倍,比2005年时候的

7.78:1又拉大了8倍,而国际上行业收入差距最多是4倍,这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第四“大”是职业群之间包括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偏大。大家通过报道了解到的企业高管的薪酬(当然这里面不只包括年薪,还包括股权激励收益)最高是6600万,是同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2687倍,跟美国最高、最低收入差距比较接近了。我国上市公司高管的平均年薪是58.39万元,是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加上股权激励收益,两者之间的差距在30倍以上。其中金融企业高管平均年薪是351万元,是金融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71倍,是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140.8倍。

其三是“一不顺”,即组织层级之间、机关事业与企业之间分配关系尚未理顺。

层级之间的分配关系不顺,一些地方下级行政机关工资水平高于

上级行政机关。北京市刚搞阳光工资“3581”的时候,中央机关是大概“2468”,现在追上来了,但跟北京市还有差别。据我了解,北京市市级机关的收入是低于区级机关的,区级机关可能又低于某些县级机关的,国际上很少有这种情况。

行政机关应该参考企业薪酬水平来调整确定公务员的工资,但这种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现在由于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还可以,福利待遇不错,特别是个别地方还能分房(不论是福利分房,还是低于市场价格去购房),所以现在全国公务员考试是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这种状况在历史上也是没有的。

其四是“三低”,即劳动密集型企业、私营企业和生产一线员工的工资水平偏低。

2008年全国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29229元,低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行业有7个,农林牧渔的职工是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4%,住宿餐饮行业职工是68%,建筑业是75%,制造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只相当于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4%。而国际上通行惯例是,制造业应该等于甚至略高于其它行业平均工资,但我国是倒过来的,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中国制造之所以信誉不太好,这也是原因之一。而29229这个数据一出来就在网上被骂成一片,很多人发帖留言说:我和我的亲戚、我的朋友、我的熟人没有一个达到29229,到底是谁的工资在上涨?钱是不是都跑到中央企业、垄断行业、国有单位去了?

2008年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是17071元,只相当于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8%。这个数可能还有点高估了,因为这是抽样调查的,还有很多小企业、微小企业没有被包括进来。

其五是“一慢”,即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偏慢。

2004年至2007年,劳动生产力提高了93%,但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只提高了83%,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提高了84%。这两个数都比劳动生产力的提高速度要慢,特别是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慢。2003年至2007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比一线生产工人累计多增长了80%,这个差距不但没缩小,还在进一步拉大。劳动密集型职工工资增长速度更慢,一些抽样调查显示,平均增长13%—15%。

其六是“两并存”,即许多低岗工资偏低和某些低岗工资不低并存,相当部分高岗工资偏高与少数高岗工资不高并存,这也是中国的特有现象。

第一个“并存”是说农民工、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工等许多低岗职工以及某些从事一般性岗位工作的城镇正式职工的工资明显偏低,某些低岗工资不低是指某些垄断行业、企业的普通岗位职工收入较大幅度地超过市场同类岗位工资。大家可能还记得,媒体曾披露电力系统的抄表工年薪13万,这个简直是没道理。

第二个“并存”是说某些高中层管理、技术岗位人员的工资明显高于其能力和贡献,但也有少数单位的高层岗位工资不高,比如一些企业和国家机关。按照2006年的标准,胡锦涛主席的工资即职务工资、薪级工资两者之和不到8000元。国家主席这个职位的工资只是公务员最低职位工资的6.8倍,这显然是太廉价的国家主席了。

1956年毛泽东任国家主席时,国家主席的工资是每月650元。后来毛主席说这个工资太高了,降了几次,最后降到450元,周恩来总理说不能降了,这样一层层降下去,下面的干部工资就太低了。当时办事员的月工资是22,相差大概19倍。

第二,分配次序混乱,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首先是部分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薪酬权益。

比较严重的是欠薪逃逸。特别是前年、去年金融危机时,欠薪逃逸的情况时有发生,拖欠半年、三个月的工资,老板一拍屁股不见人了,广东就涉及到78万人。此外是拖欠工资,比如建筑行业拖欠工资是常态,不拖欠工资倒是令人很吃惊、很惊喜。但建筑行业拖欠工资也不是中国独有的问题。去年我到澳大利亚去时发现,澳大利亚的建筑也是外包,是国外劳工来做的,也是经常冤有头,债却找不到主,工资拖来拖去没了下文。

有一个国外的调查机构对东南沿海劳动者权益进行调查,发现低于最低工资或者是仅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人工资的比例很大,而且平均支付的工资低于应付工资的30%。这种说法在某个特定的环境和时间内成立,但要推而广之说全国都这样,我不敢苟同。

其次是同工不同酬现象十分严重。

在各类经济组织中只要是农民工、临时工、非正式工,工资都明显低于正式工。电信行业劳务派遣工只有同岗位的正式职工的三分之一,有的甚至只有十分之一。比如,在北京同样是在开电梯的工作,北京户口的下岗女工就比外来打工妹的工资高,北京下岗女工的态度还不一定比外来打工妹的态度好。

其三是特殊情况工资支付混乱。加班工资要不要付?怎么付?据一些工会的调查,不按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占了一半多。

其四是用人单位制度外收入多。许多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名目繁杂、渠道混乱,发的和领的都说不清楚,不知道什么名目突然又发了一千块钱。垄断行业以及部分事业单位乱定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还有车贴发的也很高。制度外收入大约占职工全部工资的30%多,有的单位可能是100%,甚至200%、300%的都有。

其五是要素市场收入分配失范。吴敬琏教授说中国的股市就像赌场,忽低忽高,房地产市场价格更是一路飙升。

其六是非法收入占有一定的比重。

现阶段我国出现这些分配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是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不合理,放大了由生产力不平衡等客观条件形成的收入差距。

我国区域大,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地理自然环境条件很不一样,必然会有收入差距。这个收入差距不放大还是可以接受的,是可以通过再分配调节的,但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特别是经济结构不合理放大了这个收入差距。经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制约和阻碍劳动报酬及居民收入的提高,城乡二元经济的负面影响使农民收入增加难度很大,农村生产力水平很低,又没有别的途径、手段,要想提高收入非常难。外贸依存度过大也对经济收入的增长形成很大制约。特别是金融危机冲击下,从事外向型经济的三四千万人的收入一下骤降30%—50%。产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二产中一些落后的行业,劳动力结构不合理,低端劳动者供大于求,又把他们的收入进一步压低。

二是经济社会体制存在的弊端,强化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不完善的城乡分割管理体制助长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算人均GDP的时候把外来打工者排除在外,要干活的时候就把人家叫进

来。资源配臵制度问题也比较多,原材料、能源、动力、土地、矿产等资源配臵不够公平合理。对农民生产经营贷款支持不力,对私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体系没有落实,也影响了这些非公有制领域就业人员的收入提高。

特别是财政分灶吃饭的问题对执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形成很大制约。为什么现在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没敢继续,而是叫审慎稳步实施?就是因为有些中西部地区连2006年工资改革的岗位工资还没有兑现到位。地方纷纷提意见,不能再“中央请客、地方掏钱”了。当地财政就那么多钱,又没有形成省级统筹,县市财政连正常工资都发放不了,再加一个绩效工资就更受不了了。

现阶段我国出现这些分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是初次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

没有健全并实施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资源占有税等制度,这使国有企业垄断行业有源源不断的资金分配给员工;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税收减免优惠制度尚未健全,中小企业的税赋结构有待调整。本来效益就不高,税又缴得重,就更没有钱来给员工增加工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不健全,资本和劳动要素的分配关系没有理顺,资本拿得多,劳动拿少;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没有健全,上市公司的高管监管制度也不完善;农村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初次分配对农产品扶持还不够有利。

二是二次分配制度也有待完善。

财政支出对社会保障和农村以及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投入的比例有待提高;个人所得税等再分配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公平。不管你家里是三口人、四口人,一个拿工资,还是三个人拿工资,都是按个人领工薪的人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国际上通常区分未婚还是已婚,单亲还是双亲,是一个孩子还是几个孩子,是有老人还是没老人,不同的状况个人所得税征缴比例、数额是不一样的,这样才是比较合理的。

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该保的保得多,该保的没保到。比如经济适用房本来是一个好的想法,却被有关系、有路子、有权势的人利用,违规搞了好几套经济适用房,转手卖出去就赚一大笔。那些真正

困难户打破头还争不到。吴敬琏教授曾经说,最可怕的是权贵资本主义,也就是有钱的跟有权的结合在一起,老百姓就惨了。

三是收入分配调控体系不健全。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调整没有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不健全,协调机关、公共部门工资分配、社会保险与企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的机制不健全;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层次不高,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收入分配的执法监管不到位。

四是收入分配基础工作薄弱。

银行监管制度不健全,现金支付还相当普遍。在美国国内携带一万美元现金就可能违法,在我国背一麻袋人民币到处走除了有被抢的危险外,根本没人管;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做假账,但现在审计越来越严了。当年朱镕基总理给国家会计学院的题词是不做假账,国际上一些人听了首先觉得吃惊,其次觉得可笑,最后表示理解,在中国法不责众的大背景下,这已经是高要求了;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平台尚未建立健全。1949年国民党到台湾,1950年就引入了美国联邦政府的职位分析、岗位评价的办法,规范台湾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工资标准,我国内地在这方面还没有明确的规范,所以才会出现国家主席和普通公务员的工资相差仅为6.8倍的状况。

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任务可概括为“四个一”:一套新制度、一套新机制、一套新体制、一种新格局。一套新制度就是要完善按劳分配与按其他生产要素共享分配的制度。这里面的具体内容很多,我就不细说了。一套新机制就是要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机制。一种新格局就是“两头小不悬殊、中间大分层次”的新分配格局。

所谓“两头小不悬殊”就是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人数都不多,而且不要天远地隔,在一个跟老百姓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合理区间内。“中间大分层次”就是中等收入者群体数量要特别大,而且不是一刀切的,分层次就会出现不同的收入水平,带来不同的消费需求,带来不同的生产需求,有利于产业的更新换代。

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是在整体改革中考虑收入分配改革,要标本兼治,提低控高。为什么改革开放30多年来,收入分配问题几次被提出来,越研究问题越严重?我认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以往只是就分配论分配,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着眼于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从经济社会体制弊端的深化改革等方面来考虑收入分配问题的解决,这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要强化分配消费对经济的积极促进作用,二要在调整经济结构中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结构,三要在深化改革经济社会体制弊端的同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要全面协调城乡、行业、地区和各类社会群体之间的分配关系,来规范分配行为和分配次序。要从一个更加宏观、更加整体、更加系统的角度来考虑收入分配改革的问题。以保底提低、调控过高和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线,简单讲就是提低、控高、扩中。另外还有一个打非,打击非法收入。提低现在是重中之重,控制过高也是重点。

通过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居民和职工收入合理增长的分配制度及机制,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法制建设,积极稳步地提高两个比重,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次序,最后落脚点是以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带动城乡居民消费需求较快增长,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原则是四个坚持。坚持公平与效益相统一,更多地关注公平;坚持劳动者收入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协调;坚持突出重点与系统改革相结合;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结合,市场调节为主、为基础,政府调控一定要配套。

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措施建议

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措施建议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构建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制度;三是重点抓提低控高,着力理顺分配关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五是加大治本力度,抓好配套改革。

第一,构建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体系。

一要确立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趋向,研究出台收入分配整体改革

方案。确立积极的政策取向,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内形式共识,特别是要把城乡居民年平均收入和全社会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增长目标,以及居民收入分配比重、劳动报酬比重提高的幅度明确列入“十二五”规划,以此作为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和实施分配制度改革的依据。

国家发改委从2007年底就开始研究起草收入分配改革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两年多了还没写出来。不管收入分配改革难度有多大,我们总要勾划出一个蓝图,而且要构建一个收入分配政策体系框架,特别是把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就业、货币、产业等多方面政策有机地衔接起来,形成合力,发挥组合拳的作用。有了这么一个总体的蓝图,才好指令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来共同齐抓共管,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向前深入。

二要研究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初次分配政策,这就要调整几方面的关系。

其一是调整政府、企业与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居民收入偏低,政府、企业拿的比较多,就要通过适当的减少税收增长和增加转移支付等措施来增加居民收入。

其二是调整政府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和国有股权转让收入上缴制度,以及垄断行业资源占用税制度,并且抓好落实。现在这个制度的初步框架已经有了,就是没有实施。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低工资行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减免税费力度。香港地区对小企业是不收税的,很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小企业、微小企业也是免税的。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不仅能解决就业,还能够提高这些低收入群体的收入。

其三是调整企业与劳动者的收入分配关系。资本和劳动的报酬增长要建立一个比较制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关系,而且目前要让劳动所得更多一些,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增长劳动者和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三要继续健全并实施再分配政策。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促进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首先是继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是要明确财政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建设的那部分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例。国外社保的份额在GDP中占到40%

—60%。现在中央财政的社保投入大概是8%—12%,但没有制度化,有时候降低了,有时候又提高了一点。其次是合理调整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使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对等,特别是加大省级统筹的力度,解决市、县的财政困难,他们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应发的工资都无法及时发放。为什么地方政府卖地那么起劲?除了思想上存在的偏差,也与部分地方政府事权很多但财力不够有关。其三是改进完善并实施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所谓综合征收就是根据纳税人全年的总收入来征税,如果家庭人口多,负担重可以减免一点。因为收入不透明,每个人的收入情况不易掌握,所以目前只好分项征收,这样以来很多财产性收入就不容易被算进来,今后要向综合征收和分项征收相结合转移,特别是还要适时提高起征点。否则月收入2000块钱以上就要缴税,就会使养家糊口压力比较大的人成为缴税的主力。特别是要建立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并根据家庭负担状况调整的费用扣除制度。还有调整消费税,适时开展遗产税、赠与税和物业税等。

第二,进一步改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首先是改革完善企业的薪酬制度,要建立健全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很多建筑工地并不是按时给工人发工资,而是按行规发生活费,工资到年终结算,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要尽快杜绝这种按所谓行规习惯分配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劳资平衡协商的企业薪酬决定机制,这是市场经济的通行做法,就是如何增加劳动者工资是由劳资双方集体协商决定的,小企业也会有行业区域外部的代表来代表他们跟资方去协商增加他们的工资。没有这个机制,职工工资增长是没有途径、没有手段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制度。要合理地确定高管跟职工的分配关系,差距不能太大。现在国资委说中央企业高管的平均收入跟职工的平均收入大致相差15倍。 其次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地区(主要是边远地区、中西部地区)的附加津贴,建立健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这种制度可以避免大家千军万马去走独木桥,都要努力去当个“长”,其实并不见得每个人都合适当“长”的,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就可以使一部分人即使不当“长”,也能

够得到社会的承认,也能够得到应得的回报。

其三是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要尽力规范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完善实施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特别要稳定并加强财政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基本科研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经费支持。要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切实解决制度外收入分配无序和分配不透明、不公平的问题,同时要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和业绩优秀人员的激励力度。

其四是进一步改变及完善其他收入分配制度。其中包括要素市场的要素收入分配制度,特别是要健全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要素市场分配制度,规范要素市场的分配次序。要建立健全捐赠救助制度,规范第三次分配次序。要进一步完善农村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用制度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

其五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要解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关问题,协调处理好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关系。企业连续六年提高退休金,可是现在企业的同志说这只不过是龟兔赛跑,企业是乌龟,每年都在爬,爬了三年也不过是三三见九,比不上机关事业单位的二五一十,因为机关事业单位调一次就顶企业五次,这是不协调的。我个人认为,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安排有点偏高,所以事业单位就来攀比,这两个高了以后,企业的落差就大了。其实无论怎样提高在职时的待遇,退休以后还是应该有个落差。

第三,提低控高,着力理顺分配关系。

首先,提低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中之重。

要进一步确保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并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尤其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保持农村生活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

要进一步提高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通过充分就业,从源头上解决低收入问题,各级政府要继续在税收减免、小额贷款、再就业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增加失业人员的就业机会。还要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标准等,这些都是属于保底的。

要提高低工薪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指导企业

合理制定岗位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价单价。现在为什么那么多农民工愿意加班呢?有的企业主把劳动定额标准定的特别高,工人们使劲干都拿不到自己够用的钱。如果把基本工资调高,干完八小时的活所挣得钱就够吃够用,看他们还愿不愿意加班,就算他们还愿意加班,肯定不会是无限制的加班。

要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效益增长工资一定要增长,而且在一定情况下要让工资增长快于效益的提高,这就需要制定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政府多让一点,资方少赚一点,让劳动者的收入提高,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其次,控高就是调控垄断行业和某些群体的过高收入。要调控企业高管超出国情的过高收入。要调控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要收缴垄断行业的企业利润,征收资源占用税;要对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进行全口径调控,不但调控工资,还要调控福利、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要对垄断行业的工资总额、人工成本进行双重控制;要探索实行人工成本预算管理办法;要抓好配套改革,要打破垄断行业封闭的劳动力市场。最近社会上有很多流行语,比如富二代、垄二代、官二代,就是说富人的子女还是富人;爹妈是垄断行业的,子女也进了垄断行业;当官的子女很容易继续当官,这种社会结构的固化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其三,要逐步理顺用人单位内部的分配关系。

解决许多该涨却少涨或者未涨的问题。要让竞争型企业普通岗位员工特别是其中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工、非公有制企业普通员工的工资增长,就必须建立工资随效益和物价提高相应增长的机制,建立他们与中高层增资的联动机制,老总加薪普通员工也要加,而且应加的更多一点,比例要更大一点,这样才能缩小差距。要建立企业最低岗位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联动机制,最低标准调了,最低岗位工资也要调。

解决部分该低不低的问题。前面讲“两并存”,许多低岗偏低和部分低岗不低并存,主要是指国有企业中少数人岗不匹配,能力不适应,绩效不达标的高中层管理岗位。

解决少数该高不高的问题。根据岗位评价来考虑,根据能力模型

来安排,根据绩效贡献来奖励,跟市场价位有一个大体的衔接。

其四,逐步扭转城乡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如果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下去,到2020年就无法全面实现小康,只能是部分小康,所以要通过给予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农民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比如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给予更多资金支持,减少贫困人口;加大人才支援力度,帮助这些地方加快建设;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要加强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帮助,工业反哺农业,东部帮助中西部地区,促进共同发展。

第四,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

一是运用经济信息等手段来健全收入分配调控体系。进一步健全三项工资信息指导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制度,提高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薪酬等信息调查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综合所得税制,合理提高起征点。

二是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协作加强宏观调控。加强政策指导,比如对于如何处理企业各类人员薪酬的倍数关系要有一个指导意见;加强对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的监管;组织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让劳动密集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工资增长有机制、制度可循;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大检查,这个制度已经有了,关键就看我们能不能下决心把它做到位。

三是通过法律手段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要提高收入分配法规政策的层次,现在我国还没有一个比较高层次的关于收入分配的法规,所以要加强法制建设。此外,还要争取以国务院名义出台工资条例,明确工资决定、工资支付、工资宏观调控等的法律责任。我们还在考虑能否在《刑法》中增加恶意拖欠工资罪责的相应规定;还要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调控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收入的打击力度,同时还要加强劳动检查执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

四是加大治本力度,抓好配套改革。

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做大可分配的蛋糕。我国现在是低工资、低成本,同时又是低产出、低利润、低增加值。我国制造业在世界产业链条中长期处于低端,老给人家打工,8亿件衬衫换一架波音飞机,老是这么干,中华民族是不可能崛起的,所以一定要转换

经济增长方式。

要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两个比重”的提高。如果城镇化达到50%以上,可以间接促进农民增收7%。农民收入增加的最主要渠道就是减少农民、发展三产。三产就业比重上升到39%,估计可以促进二产劳动者工资上涨5.3%。

要深化改革,消除经济社会体制影响社会分配的弊端。比如消除城乡分割管理体制,让更多的农民能够顺利地转变为市民,这是很重要的一个途径。资源的配臵制度一定要公正、公平、公开,不能让跟权力近的部门、单位占大便宜。要加大对非公有经济的扶持力度。

要加强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政策与收入分配政策的协调配合。 要抓好其他配套改革。包括进一步健全财务会计、审计,资本金预算等制度,杜绝做假账。进一步健全银行监管制度,尽可能地减少现金直接交易。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内部制衡机制,让小股东能够监督董事、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进一步培育要素市场,规范要素市场的次序。

(报告人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 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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