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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我公司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以下是本站分享的2019年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9年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契机,按照省、市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安排,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狠抓综合治理,打非法违法,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重要时段蓝湾香郡项目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实现20xx年蓝湾香郡项目安全工作的稳健发展和管控能力明显提升。

  二、活动主题

  查隐患、严执法、压事故、保平安。

  三、活动目标

  在蓝湾香郡项目实现20xx年安全生产年的背景下,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做好重点环节监控,降低事故总量,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各项指标在可控范围内,实现蓝湾香郡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泸州建筑大环境安全稳定性差,政府部门监管力度逐步加强,对现场管理、文明施工、过程控制、机械设备的管理有明显的提升。项目施工在春节前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和稳定,节后开工前的员工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四、总体要求

  (一)抓住公司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建设已基本完成的有利契机,准确把握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重点,切实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准确把握项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控力度,强化对重大风险源的监控和措施保障。

  (四)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并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加强生产技术管理,严格过程监控,强化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2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项目开展“百安活动”的宣传,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强化生产一线班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培育安全文化。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20日。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制定“百安”活动实施方案,并全面开展“百安活动”隐患排查、落实治理、现场达标、过程控制工作,对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及时予以总结和宣传报道,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进行现场爆光、通报和处罚,确保“百安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3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对开展“百安活动”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3月25日前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六、活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坚持“一岗双责”“领导带班”,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抓住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关键岗位落实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奖惩,从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是突出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项目经理亲自部署,强化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班组、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凡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要警示通报,并严格追究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问责和整改力度。

  (二)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加强对高压作业区施工、特种设备、高处作业、脚手架、临边四口防护、基坑和地下室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按照公司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协作队春节前要完成对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安全措施并限期整改,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工作。

  项目部以此次开展“百安活动”为契机,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下,逐步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评价制度,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推动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到位,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做好停工复产的安全管控工作。

  项目部、劳务协作队制定周密的计划,安排好节前停工和节后复产的工作。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做好人员、设备和材料的交接工作,强化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落实24小时值班,强化巡逻和监控,制定停产复工交接验收方案,严格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完善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要落实好恢复供电、塔吊使用、脚手架使用的安全措施,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测和验收。做到安全责任不落实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确保停工复产衔接有序、安全有效。

  (五)加强应急防范和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把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质等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现场带班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2019年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2

  为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我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生产情况,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决定,将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我公司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二、活动主题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平安”。

  三、活动组织结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活动目标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动员全体在岗职工参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共同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大施工用电、动火等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安全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重大事故为零,降低减少一般事故,

  五、总体要求

  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作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坍塌、高坠、机械伤人、消防、食物中毒等重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切实强化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

  六、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xxx年xx月xx日—xxx年xx月xx日。我公司项目部召开关于“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通知内容的安全专题会议,落实责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在岗建筑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到个人,做好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二阶段:xxx年xx月xx日—xxx年xx月xx日。由我项目部以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内容为核心,重点防范、检查范围的工作指导对XXX的施工场地进行全面清查。对整个工程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及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的地方提出意见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及时整改达到要求.

  第三阶段:xxx年xx月x日—xxx年xx月xx日。我公司要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形成文档存入项目部档案处,以便提高安全意识。

  七、活动主要内容

  1、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促进发展”,在职工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泛宣传.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树立担负相应的安全责任,落实从项目经理到岗位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层层把关。使全体工作人员肩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条例,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

  开展以隐患整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活动”等工作。对重点防护部位、重要机械设备、特种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及时完善达标。

  2019年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3

  为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加快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努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近日,市政府安委会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采取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坚决守好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行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区市、经济功能区、企业聚集区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二)组织抓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

  为认真开展好集中执法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方案》(详见附件2),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要参照制定本系统内的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深入开展。

  (三)聚焦抓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百日攻坚期间,要聚焦道路交通、海上运输、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燃气、烟花爆竹、消防、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有限空间、森林防火、冬季供暖、防一氧化碳中毒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严问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政策法规、落实制度要求、落实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四)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11月份开始,省里将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18〕47号)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达标、经得起检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是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全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保障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重要工作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务求工作实效。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强化督导调度。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加强协调调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安委会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和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宣传,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详见附件3)

  (四)严肃追责问责。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县、乡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烟台市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制度》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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