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y-hk.com--入党自传】

  述志令是曹公孟德的一篇带有自传性质的在一个特殊时期想要对外表达自己思想和经历的一篇重要文章。下面的文章就是针对它写的。

  我出身微末,秉性愚拙。是一个向往简单平淡生活而又因时势、世事不得不到中流击水的人,像此一点可能与曹公相似吧。我年幼的时候曾想着做一名供销社(那时属公家)里卖东西的小职员,因为当时我看到他能吹着电扇拿着工资,最重要的是还能吃着冰棍。那时候就想着以后如果能像他那样就心满意足了,所以就暗下决心以后打死也不能土里刨食活一辈,这应该算是我人生最初的志向吧。

  光阴荏苒,时过境迁。当我能写出《修身 齐家 治国 平天下论》的时候,我早已经不仅仅满足于供销社小职员的位置了,或者说我早已把它弃之脑后了。然而呢,我的时运又不是很好,昏昏噩噩,都快到了二十岁了还没有一点像样出色的地方。因此我为父母生了我这样的人感到愧疚。所以,我经常羡慕和敬佩骠骑将军霍去病,十九岁就已经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固了。虽然如此呢,我又不能自甘堕落。古人不是说嘛,“上天将要降大任给这样的人,首先要磨练他的心志,劳累他的筋骨,饥饿他的身体,使他的身心乏累。”当然了,这也就是我当时自我安慰、自我排解的一番话罢了。我想当年太公在渭水河边垂钓的时候;管夷吾还没有辅佐齐桓公的时候;百里奚在市集上被贩卖的时候;孙叔敖做俘虏的时候也曾经发过这样的感叹吧!所以当时我就想古今中外能成大事的人首先“德智体美劳”得比较优秀吧,最不济起码得是个“三好学生”。况且《述志令》里面曹公开篇就讲“使举孝廉”,是因为当时他既孝顺又廉洁,品德优秀。所以在此之时我的办法又与曹公的办法不谋而合了。曹公曰:“故以四时归乡里,于谯东五十里筑精舍,欲秋夏读书,冬春射猎。”我在文章里曾这样说:“聊寄傲于琴书兮,以待天时。”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时局不利于我,只好读书习武等待天时,等待时机。虽是简短的几句话便能看出曹公乃真英雄也。又如何定义英雄呢?青梅煮酒的时候曹公这样说的:“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气吞山河之气概,包藏宇宙之胸襟。”我在这句话后面又加了一句“虽生、死、穷、达,而不易其操也。”意思是即使活着也好,死了也好,贫穷也好,发达也好都不能轻易改变自己的志向和操行。

  所以,结合前文来说:我又不是什么英雄,也没有什么好的时运,更甚至我连一点出色的地方也没有。所以我当时就经常这样想,如果以后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上能报答父母的恩德,使他们晚年能够安康幸福的生活。下能福荫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使他们不受风寒的饥迫。如果能这样的话,我生平的愿望就满足了。

  但是,时至今日,我已经过了弱冠的年龄,二十多岁了,在高等学府里学习。在我看来,即使不再学习了以现在的能力去完成之前的志向或目标已经是绰绰有余了。然而,古人说:“国不自强,则为夷狄所辱。家不自强,则为乡邻所轻。”何况君子乎?君子更应该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啊。

  想当年曹公初之志向“欲做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使世士明知之。” 而实际上他做了一个洛阳北部尉的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到了现在了,说句实在话,说句老实话,我现在也想着像当年曹公一样好好的做一个不管哪个部位的小位,作好政治教育,管理好当地事物,造福一方百姓。目的是什么呢?目的是为了当我回到家乡见到父老的时候,他们能像看着亲人的样子,握住我的手,叫出我的名字,问上一句“什么时候回来的啊”。若能如此,我就算是鞠躬尽瘁 死而后已也心满意足了。

  当然了,我如此这般的说出这番肺腑之言,并不是,也并没有不自量力、狂妄自大的意思。我只是为了让天下的人,让我认识的人或者认识我的人知道、了解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然而,古人又说“天道常变易,运数杳难寻。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管如此,我更要趁着我少壮之时向着我的志向、目标加倍的努力奋斗,以免到了老大之后再添伤悲。至于事情最终的成败,那就非我所能料及的了。

  我祖辈父辈都出身微末,文不通孔孟之道,武不达孙吴之机。到了今天我也从没受到过“过庭语”、“三迁地”的教育。自从懂事开始就以诸葛武侯的“戒子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铭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慢则不能厉精,险躁则不能冶性。年与时迟,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拓展阅读:杂文的文体特征

  “凡是已经有定评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说明着‘应该怎样写’。” 解析现、当代比较有成就的杂文作品,我们发现,就文体而言,杂文区别于其他文学体裁的特色主要有情感的正义性,基调的讽刺性,文本的文化含量,时间观念的邻近性,与被评论对象的距离感和篇幅的集中凝炼诸方面。现分述如下:

  一、强烈的正义感

  正义感是作者人格的显现,是杂文的脊梁。作为“近亲”,美文、随笔可以“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到此一游”,遐想无边,跨时空而超阶级。但杂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因此,其作者往往更加钟爱“血写的文字”,甚至“怒向刀丛觅小诗”而将生命置之度外。如鲁迅的写于1931年初的《黑暗中国的文艺界的现状》,开篇即以浩然正气悲愤地宣告:

  现在,在中国,无产阶级的革命的文艺运动,其实就是惟一的文艺运动。因为这乃是荒野中的萌芽,除此以外,中国已经毫无其他文艺。属于统治阶级的所谓“文艺家”,早已腐烂到连所谓“为艺术的艺术”以至“颓废”的作品也不能生产,现在来抵制左翼文艺的,只有诬蔑,压迫,囚禁和杀戮;来和左翼作家对立的,也只有流氓,侦探,走狗,刽子手了。

  鲁迅将该文交给美国记者史沫特莱,原拟送美国进步刊物《新群众》发表,史沫特莱担心发表后会危及鲁迅的安全,请鲁迅慎重考虑。鲁迅毅然回答:“这几句话,是必须说的。中国总得有人出来说话!”

  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能生与爱,才能文。对于杂文作者,尤其如此。

  二、鲜明的讽刺性

  以往一些文学写作教材和新闻评论学教材,说及杂文写作时,常常根据“基调”分类而单列出一种“赞颂性杂文”,并以鲁迅《为了忘却的记念》等篇为例。我们认为:杂文赖以立足的基石就是其驳诘风格、怀疑品质和讽刺指向。简单地说就是“没有讽刺就没有杂文”——《为了忘却的记念》中的痛苦、愤怒、控诉和质疑是远远大于其“赞颂性”的。可以说,讽刺力度的强弱决定了杂文的质量和生命。不满或惧怕鲁迅杂文者所说的“骂人文选”、“有他人所不及的”“冷辣辣的师爷笔法”恰恰从反面说出了鲁迅杂文的讽刺性特征。试看鲁迅对孔夫子的讥刺:

  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女子与小人归在一类里,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亲。

  一句话,便将“大成至圣文宣王”置于两难境地:或者自己不肖,或者“难养论”不立。又如针对guoming党当局的男女“不同泳,不同行,不同食,不同做电影”的荒唐规定,鲁迅讽刺当权者曰仍然不够“彻底”:

  低能透顶的是还没有想到男女同吸着相通的空气,从这个男人的鼻孔里呼出来,又被那个女人从鼻孔里吸进去,淆乱乾坤,实在比海水只触着皮肤更为严重。对于这一个严重问题倘没有办法,男女的界限就永远分不清。……可以用防毒面具,各背一个箱,将氧气由管子通到自己的鼻孔里,既免抛头露面,又兼防空演习,也就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鲁迅以夸张之笔直刺论敌的荒谬,读来让人忍俊不禁。

  讽刺的生命是真实,就杂文写作而言,真实是容易的,也是困难的。作者若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敢直面真实或有意回避真实,无疑于削弱了杂文的生命。

  三、丰富的文化含量

  有无丰富的文化含量,既是杂文区别于时评的标志,也是“是否杂文”的判别试剂。优秀的杂文之所以能够古今中外,左右逢源,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一大原因就是因为脚下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作为根基。周氏弟兄的杂文至今拥有大量读者,与他们几十本杂文集子里引用的数千种中外典籍以及其“活学活用”的文学、史学、哲学、佛学、性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有直接关系。此即鲁迅说的“油浸芝麻使其更油”的道理。如蔡元培先生的千字文《洪水与猛兽》,开篇即写道:

本文来源:https://www.hy-hk.com/319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