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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从实施情况来看,确实成效显著,进展顺利。随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建立、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积极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改革,也取得了很大成绩。针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低值易耗品管理和使用存在的漏洞,提出强化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低值易耗品;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4-0249-01

一、低值易耗品管理存在的问题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使用存在漏洞:有些单位办公室、制作部等管理部门对本单位购进的低值品及易耗品从未设立备查台账,其领用、报废更未进行登记。由于低值易耗品品种多、数量大及单位价值低、使用年限短等特点,未能引起单位领导的足够重视,使低值易耗品管理中出现许多漏洞。由于没有建立完整的账簿记录,随购随领、以领代耗的现象较普遍,内部管理无章可循。部分低值易耗品以设备维修费或一般性办公费用列支,不能反映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

鉴于此,我们建议,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对凡是够不上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低值仪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低值品及易耗品,应建立相应的台账,进行以旧换新的台账管理,并对低值易耗品的领取、保管、使用、报废、回收做到账目清晰、账物相符、进出手续完备、消耗去向明确,以有效堵住单位低值易耗品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建议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够成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器具设备,如仪表仪器,小工具、量具、器具,一般用具以及劳保用品等。在行政事业单位应视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

1.各单位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批准的计划办理,并做好低值易耗品验收和进出库管理;定期进行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

2.低值易耗品的购入、调入一般按发票购价、调拨价入账,出库、报损和清点记备查账,并在备查账上按低值易耗品的分类注明取得时间、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财务与各部门要同时立账定期核对,做到账物相符。人员变动要做好移交,并说明使用状态。

3.低值易耗品的出库和报损。(1)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出库时,要在出库单和台账上注明以旧换新,其目的:一是工具是否需更换;二是工具使用程度是否可维修继续使用,以此提倡节约经费,并养成全员良好的“不铺张浪费,懂量入为出”的管理理念(2)低值易耗品的清点:目的一是安排好下年预算采购,申报政府采购计划;二是检验管理账物是否相符,使用质量保证程度;三是回收的旧品处置,残值回收入账,等相关工作。

4.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应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库存情况。有计划的进行,并建立验收、领用和保管制度。对于发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按使用单位设立领用登记簿(卡)。

5.低值易耗品要视同固定资产的管理。各单位必须重视和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要有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财务会计部门和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

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在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综合管理。负责财产物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金额核算;财产物资的购建和大修理计划的审核;核算、监督修购、大修理资金的使用;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报损、报废、调拨、变卖、出租(借)手续;定期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核对账目;参与财产物资的验收、清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寿命全过程的系统管理。负责制订财产物资购建和大修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种财产物资的接交、验收,配置、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和卡片管理;协同财务会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拨、变卖、出租(借)等有关申报手续,并负责固定资产出租(借)合同的签订,负责对财产物资的检查、鉴定和技术论证工作。

本办法适用于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行政单位。

[责任编辑 王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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