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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结合国内外学者对信贷约束问题研究,在对菏泽市400户农户问卷调查基础上,利用统计软件实证分析了造成农户信贷约束的主要原因,得出受供给配给与需求压抑两方面的影响,农户信贷约束现象仍比较明显,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破解农户信贷约束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户; 信贷需求; 信贷约束

一、引言

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市场上,信贷约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对于缺乏抵押担保、自身积累不足的农户。当前在我国农村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信贷约束,农户“贷款难”的问题虽然被讨论多年,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政策,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信贷约束仍是影响农户生产、扩大再生产的最主要的障碍。

国内外众多学者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1951,学者Roosa最早提出了信贷可获得理论。1981年,Stiglitz和Weiss发表的《不完全信息市场中的信贷配给》标志着信贷配给理论的成熟和完善。他们认为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效应的存在使得信贷配给是市场的长期均衡状态。Baydas(1994)和Petrick(2004)则指出,由于考虑到过高的交易成本和贷款拒绝率,部分资金需求者自愿放弃了贷款申请。2003年,Kon与Storey认为,金融机构贷款甄别机制的不健全会向借款人传递有偏差的市场信号,导致借贷者误认为自己肯定不能获得贷款而放弃申贷努力。2008年,Boucher等认为信贷约束包括了供给型和需求型两大类。

国内学者根据我国农村信贷方面的数据进行了大量实证分析。2002年,何广文等调查发现,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中普遍要求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朱熹、李子奈(2006)利用2003年约3000户农村家庭的调查数据分析表明,我国农户面临着严重的信贷约束,一半以上具备有效需求的农户由于信贷配给无法得到正式金融机构的贷款。王定芳(2007)对湘潭市的调查显示,60%的农户在资金紧张时首选正规金融机构融资,但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农户仅占有借贷关系农户的32%。2008年8月,马九杰等调研组对甘肃、山西、浙江三省15县987家农户和155家中小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从正规金融机构申请到贷款的农户比例有16.4%,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全额获准的农户只有14.7%。有信贷需求的农户,通过任何途径都无法满足的比例为28.5%。

二、对400户农户信贷行为的调查和实证分析

其中,选择“没有主动申请贷款”和“申请后自动放弃”问题下的任何一个原因,就被视为受到“需求型信贷约束”;选择“无抵押或担保”、“没有较好的关系”、“银行资金短缺”、“不能满足需要”等则归为“供给型信贷约束”。

根据相关问题回答情况,我们对样本进行了有效的归类,分析中实际的有效样本是400个。其中,126户(占样本的31.5%)农户受到正规信贷约束, 62户(占样本的15%)受到需求型信贷约束,65户(占样本的16.05%)受到供给型信贷约束。

为进一步了解农户受到信贷约束的原因,我们对农户主体的差异及其所面对的借贷限制条件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并采用广义的logit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具体内容如下:

本文对影响农户借贷需求因素实证的理论假设:

一是农户的家庭特征,如农户的年龄、受教育程度会影响到农户借贷需求。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户,获得贷款支持的可能性越大。

二是农户的偿债能力对农户获取信贷支持具有正向的作用。家庭收入越高、耕地面积越大,获得信贷资产的可能性越大。

三是农户借贷意愿的强烈程度对农户信贷需求的满足具有正向的作用。其中农户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支出是最主要的两项支出。教育和医疗支出越高,农户借贷意愿越强烈。

四是农户拥有的社会资本对信贷需求有正向作用。用人情来往支出来反映农户的社会资本状况。

计量结果表明,与未能获得贷款支持的农户相比,无论是对于同时获得正规借贷和非正规借贷、非正规借贷、正规借贷的农户而言,农户受教育程度、家庭纯收入、播种面积、教育和医疗支出、人情礼往支出等虚拟变量均与农户获得贷款支持正方向变动。从家庭人情礼往金额这个变量的系数可以看出随礼金额越多的农户,也就是社会资本越多的农户,获得非正规贷款支持的可能性越大。此外,与非正规借贷相比,播种面积、家庭纯收入与获得正规借贷支持正相关,并在统计上较显著,说明正规金融机构更看重农户家庭的收入、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另据调查中农户反映,正规金融机构更看重的是农户的住房、生产性固定资产等因素,这也反映了当前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户贷款方面缺乏创新,不能及时挖掘出有效的抵押、担保的信息来创造新的金融产品来满足农户借贷需求、减少农户贷款中的风险现象相一致。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增加金融有效供给,缓解农村金融市场信贷短缺

一是建立政策性金融的主体地位。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定位取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弱势性”特征。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除了修正“市场失灵”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培育市场”,即通过政策倾斜和政策优惠,支持农村各种市场要素的发育,提高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经济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市场机制的形成。

二是正确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合法化。对一些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金、能够依法经营、履约率较高的私人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应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转为合法民间金融机构,予以正式化。同时,合理引导正规金融部门资金注入民间信贷市场。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以抵押、质押方式将贷款提供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优质民营企业,然后再由它们利用自己在民间市场的信息优势放贷给利益相关者—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组织等团体,较好地防范道德风险。

三是加快创建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农户贷款配套政策。需要尽快建立农户个人信用咨询系统,通过完善个人经济档案和帐户管理,加强对农民贷款的跟踪管理,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多方筹集农民贷款担保基金,建立农户贷款担保体系,分散农户贷款风险。努力发展农业保险,对非人为因素而发生的损失给予农户适当补偿,提高农户贷款的安全系数;   (二)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农户的贷款可获得性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公共财政改革,减少农户风险。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投入力度,建立城乡衔接、公平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减少人们对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生活刚性支出;同时完善针对贫困学生的助学贷款制度,也是增强农户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

二是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满足农户对短期、小额信贷资金的需求。小额信贷的客户对象定位在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中低收入农户,它利用熟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担保,已成为政府和国外资助机构推行扶贫行动的主要方式。为了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要科学确定小额贷款利率、额度和期限。农村金融机构应在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贷款利率授权,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资金及管理成本、风险水平、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三是尝试建立农地金融制度,引导农户对中长期、大额借贷资金的需求。农地金融制度就是利用农地作为信用担保或抵押进行资金融通的金融制度,它以农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抵押作为获取信用的保证,使农民可以很便利地获得长期生产性资金,解决农户的资金短缺。农地金融制度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民长期贷款难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正是由于农地金融制度的这一优势,发达国家已普遍建立了农地金融制度,形成利用发行土地债券筹集大量、长期资金的模式,解决了农户对长期、大额资金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韩俊、罗丹、程郁:信贷约束下农户借贷需求行为的实证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7年第2期.

[2]冯旭芳:贫困农户借贷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世界银行某贫困项目监测区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07年第3期.

[3]刘晓莉:对中国农业信贷约束的检验[J]、《世界经济文汇》、2008年第4期.

[4]程郁、韩俊、罗丹:供给配给与需求压抑交互影响下的正规信贷约束:来自1874户农户金融需求行为考察[J]、《世界经济》、2009年第5期.

课题主持人:陈刚

课题组成员:王志华 王军 张小素

作者简介:陈刚,男,山东临沂人,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行长,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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