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y-hk.com--大学生入党申请书】

    20多年前,我认为校园贷是个好事情。那时候,我需要钱,我刚进入大学。

    那时候,我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       我一直以为,美国大学里学生的学费是贷款,是好事。       然而,中国的校园贷,变成了“诱骗贷”、“高利贷”、“要命贷”。这就是金融的“适当性”被彻底绕开了。       大学生,任务是学习。其消费行为,应止于温饱和适当的学习需要。另外的资金需求就是学费了。这两个需求,应该由政策性贷款来支持,不应该让“高利贷”来骗大学身。       我认为,针对这一现象,应该做好这样几件事:第一,国家要从立法上,对校园贷款给出利率指导和催收方案。至少两年要保障,一是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一个系数,建议不得高于150%,也就是说,基准贷款是年利率5%,校园贷不得高于7.5%。二是不得催收,学生不能偿还的,逾期不得罚息,不得催收。采取冻结处理。冻结期间的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在学生毕业1年之后方可催收。       第二,全社会要加强大学生金融常识和消费观的教育。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这个悲剧再发生。       第三,对校园贷造成借款方死亡的,依据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从重判刑。特别是要严惩一些人,立个标杆。       我不担心我的孩子会这么做。但我要保护全天下的大学生不再受到“夺命校园贷”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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