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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 2010年9月7日上午10点15分左右,在钓鱼岛海域久场岛西北偏北约12公里海域,一艘中国拖网渔船船头与日本海上保安巡逻船船尾相撞。巡逻船部分受损,但没有人员伤亡。日本海上保安厅7日晚,6名巡逻船上的海上保安官以涉嫌违反《渔业法》为由进入了渔船进行检查,并以公务执行干扰嫌疑罪逮捕中国渔船的41岁男性船长。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钓鱼岛钓鱼诸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其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日本竟敢在我们自家门口叫嚣,欺负我们的渔民,这可不是件小事,是日本针对钓鱼岛问题对中国的挑衅,中国自是不甘屈辱,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当天例行记者会上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我们要求日本巡逻船不得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所谓执法活动,更不得采取任何危及中国渔船和人员安全的行为。

  中日钓鱼岛之争愈演愈烈,那么在对钓鱼岛主权问题做出正确论断之前,先来谈一下钓鱼岛的价值所在吧。

  钓鱼岛的战略价值是重大的,这不仅在于岛屿本身7平方公里的主权标志,而且在于其潜在的军事价值,除此之外,钓鱼岛海底还蕴藏了大量的石油,有很大的经济价值。因此,无论从经济发 展的角度,还是从国防安全的角度,我们都必须保卫钓鱼岛的主权所有,绝不能容许日本的染指和霸占合法化,这乃是国家利益的要求。

  那么钓鱼岛到底是谁的?

  答案毋庸置疑,自然是中国的。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一、根据“先占”原则,钓鱼岛应归属中国。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海槽。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

  二、史料记载钓鱼岛属中国

  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夷舟帆小不能相及矣。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歌舞于舟,喜达于家”。文中琉球人见古米山而“歌舞于舟”的归家之喜清楚地表明,当时的琉球人认为只有过了钓鱼岛,到达古米岛后才算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而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则根本不属于琉球。

  不仅如此,还有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

  清朝第二次册封史汪楫1683年赴琉球,写的《使琉球杂录》,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等都指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

  三、日本学者也承认钓鱼岛归属中国

  关于钓鱼岛自明代以来即为中国领土,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立场,也是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经过严肃认真考证后得出的结论。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写了一部专著,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他在书中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经过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

  四、虽出现过主权转让,但钓鱼岛主权终归中国

  1895年4月17日 战败的中国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但在1945年 日本战败,台湾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日本政府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由美军占领。但美军迫于舆论压力,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主权仍归中国。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神圣不可侵犯。中国有足够的历史和法律依据,中日钓鱼岛事件之争中国必胜日本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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