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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一般如果不是特殊情况,大家都会在春节到来之前回家团圆过年。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2020春节法定假期是三天,即1月25日(初一)、1月26日(初二)、1月27日(初三)

  2020年春节放假时间:1月24日~30日,放假7天;调休上班时间:1月19日(周日)、2月1日(周六)照常上班。

  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内加班,按照三倍工资计算。

  1月25日至27日为法定节假日,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其余4天则为休息日,加班工资只能为基数的2倍。

  举例说明:

  某职工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假日1月25日至27日期间加班1天,其加班工资为:

  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1月24日或1月28日-30期间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其加班工资为:

  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元)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须知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为举报人保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二)投诉(举报)应提供被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全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投诉人(举报)姓名及联系电话、基本诉求等要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再受理。

  (三)投诉(举报)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投诉(举报)人应尊重工作人员,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认真听取工作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的解释。避免可能导致对投诉(举报)无法调查处理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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