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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4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部署视频会后,公安部随即对20名重大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布A级通缉令。截至11月6日,20名A级通缉在逃人员已到案8名。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结合行业部门监管实际,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社会乱象,着力净化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为切入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和县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石泰峰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6+X”主体党日和学习强国等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次,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1次,牵头召开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督查调研,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有关股室、市场监管所工作汇报,周密安排,做到重点突出,责任到位,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麻痹、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为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股室所负责人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干部职工日常考核,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强化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确保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营造宣传氛围

  针对区市督导组督导反馈的宣传氛围不浓、效果不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督促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宾馆、药店、网吧和经营门店悬挂宣传标语、制作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方式的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召开培训会,邀请政法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对执法人员和广大经营户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悬挂宣传横幅37条,制作宣传栏5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9条。

  四、深挖摸排线索

  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靠实基层特别是市场监管所的工作责任,组织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经营动态,自下而上地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2018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建立线索摸排台账,注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线索,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印发了《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在各市场监管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集中地方设立举报箱9个,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方式,方便群众举报。共摸排线索5条,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条,向纪委监委移送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线索2条,受理扫黑办核查问题1件。在深入摸排辖区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的同时,认真摸排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查、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的线索,深挖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五、加大行业领域乱象整治

  (一)整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旅游景点哄抬物价、垄断经营、占道经营、破坏市场秩序、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利用微信平台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行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工作。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6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万元。

  (二)整治虚假注册、无照经营行为。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查处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登记注册、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活动,规范经营行为。共排查经营主体2710户(次),清查无证无照经营70户,引导规范注册66户,立案查处4户。

  (三)整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为。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食品药品、保健品违法行为,查处涉嫌经销“山寨”食品案件1起,下架不合格牛奶、方便面、酒类等128瓶(袋)。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64家、校园周边餐饮店、食杂店235家,下架不合格“五毛食品”54.5公斤,责令停业整顿2家。针对农村集体聚餐存在监管盲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彭阳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有效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等行为,全面摸清全县投资类公司底数和经营情况,召开了全县投资类公司约谈会,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联合金融、公安部门对全县在册的私营类投资公司开展大检查,从严要求投资类公司严格按照核准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对超越经营范围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固定场所无门牌长期停业的投资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注销、吊销,目前共注销投资类私营企业40户,变更经营范围7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3户,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金融领域市场乱象得到根本整治。

  (五)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加大网络传销查处力度,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2场次,散发各种宣传材料15000余份。配合公安机关查处辖区内涉嫌从事传销违法行为,查办非法传销案件3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

  (六)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针对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加大医疗机构主体资格审查,重点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等行为,对保健经营市场主体进行了约谈,签订了《依法经营承诺书》,联合公安部门对3家保健品门店进行检查,抽样送检6个品种,对1起涉嫌非法添加违禁物品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查办各类市场主体违法案件66起,罚款59万元。

  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

  按照县扫黑办近期下发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剑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及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县市场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严格落实“利剑行动”十项工作任务及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任务,切实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现将工作情况作以汇报说明。

  一、定期研究部署、确保整体推进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按照县扫黑办要求,制定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剑行动”工作方案,方案中划分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总体要求,明确了治乱为重点的工作方向,确立了“从治乱线索中,发现恶势力,从恶势力中,发现黑团伙”的工作思路。三是定期督导检查。我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对我局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查。针对线索摸排、舆论宣传、配合调查、内部自查等方面,对各基层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检查,现场研究解决疑难杂症,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专项斗争整体推进。

  二、结合综合治理、突出行业治乱

  一是结合保健市场行业乱象整治。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夸大等突出问题,以诱导、免费体验、举办会议、健康讲座、专家义诊、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销售保健品的行为为重点进行了排查整治。二是结合汽车消费领域乱象整治。对我县安一方汽贸城进行排查,重点针对强制性消费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收取费用而不提供服务行为进行了整治。三是结合打击非法交易保护野生动物整治。以餐饮单位有无相关菜肴,市场有无相关售卖,网络平台有无相关交易,全县有无相关广告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四是结合打击传销。根据群众举报的我县涉嫌存在“黑茶”传销的线索,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执法行动,摧毁了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截至目前,共发现长期出店经营、白条肉违法经营、餐饮违规收费、食品欺诈及假劣商品4类行业乱象线索,正针对线索开展整治。

  三、加强舆论宣传、畅通举报渠道

  一是完善宣传方案。按照县扫黑办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剑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场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着力构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氛围。二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职举报点,设置举报箱11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增加群众知晓率,呼吁社会共同参与。三是广泛开展宣传。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社及门户网站等媒体组织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活动。行动开展以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了行动公告,共张贴行动公告1000多份,张贴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公告3000份,印制下发了致广大消费者的公开信10000份,制作了宣传板6张、宣传横幅30条,发布微信美篇7篇、政府基层动态4篇。县局组织各镇监管站联动宣传17次,制作电子屏标语90多个,出动执法人员上街宣传17批次。做到了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发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攻势,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集结号”,为全社会凝心聚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强化廉政防控、铁腕破网打伞

  一是加强了职工教育。按照五个再来一遍要求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再学一遍的要求,专题召开培训会,对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批示指示及各级会议精神进行了再学习。今年以来,我局扫黑办组织全局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题培训2次、举办了知识测试2次,成功举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演讲赛。二是开展岗位风险排查。针对我局工作人员的岗位特点,进行了风险再提示、纪律再警示。全局279名干部职工均填写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做到了排查全覆盖。三是深挖彻查保护伞。按照三个大起底要求,由局纪委牵头对县扫黑办通报的涉黑涉恶案件,在单位内部进行大起底、大排查,逐一甄别涉案人员是否关联我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全局工作人员均签订了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承诺书。

  五、完善摸排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三级具名承诺制。对线索摸排实行三级具名承诺。局长作为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向市局和县扫黑办做出了责任承诺书;10个基层镇办监管站长向局长做出责任承诺;网格化责任人向监管站长做出承诺,实行责任倒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了工作任务。二是完善线索摸排台账。按照我局确立的“从治乱线索中,发现恶势力,从恶势力中,发现黑团伙”线索摸排思路,建立了治乱线索台账,我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对治乱线索进行分析、梳理,有效震慑了市场违法行为,市场乱象持续减少。三是扎实开展“六必访”大走访。安排部署全系统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发放线索密函,开展大走访,摸排线索、广泛宣传。活动开展以来,走访624户,共撰写走访记录624份。经过梳理,初步确立了某职业打假人一次性举报12家企业,隐蔽对县城某药店实施敲诈勒索,及底庙镇某群众在加油站强买,加油不付钱的涉黑涉恶线索2条。以上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镇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摸底排查。我镇X个村分由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进行逐村走访,重点排查X个方面有黑恶势力苗头的情况,摸清黑恶势力的重点人,重点行业,重点违法犯罪的领域。通过走访、摸排未出调查黑恶势力。现将本月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宣传发动

  营造宣传攻势,不断扩大社会效果。自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镇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广泛宣传发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知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强大声势。组建X支宣讲小分队,充分利用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进一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进行了普及宣传。镇扫黑办、综治办分别到X个行政村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悬挂张贴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散发传单、释法说理、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向群众阐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引导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斗争,在全社会形成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

  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深入各村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结合我县开展的“我的初心和我”主题大走访活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单部门,重点围绕林、矿、沙、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本月集中整治行业十大乱象行动中各相关站办所共计走访300余人次,未发现存在乱象问题。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我镇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镇党委持续抓好有前科劣迹现任村干部排查清理工作。共排查出有前科劣迹村干部X名,因其性质和情节较轻,均予以“留用”处置。同时组织在有前科劣迹村干部的村屯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使村干部、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保持村干部队伍纯洁性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我县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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