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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以供大家参考!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1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莱西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卫计局“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2017年10月24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西卫字【2017】175号)。一是在我局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2015年11月20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西卫字【2015】190号)。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2016年6月12日,我局购置了6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分别配给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3部(目前共有10台),政法科2部,调查队1部,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2017年10月24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西卫字【2017】174号)。市卫计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实施案审制度以来,我局共审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00余起,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市卫计局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为:

  (一)“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

  1.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

  2.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计局将按照《关于莱西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省、青岛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2

  2019年县工信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 根据《乐安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立足工信本职,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助推工信执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局落实 “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光日同志任组长,分管执法工作副局长卢小平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似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2、健全机制体制。一是规范事前公示制度。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救济方式、监督举报等。编制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强化事中公示制度。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二、取得的成效

  1、行政执法公示情况,按照省、市工信机关统一要求,我局将涉及工信工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共计13个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将执法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执法种类、执法证件编号、执法证件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以及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也进行了公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审计项目正式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公布执法人员和执法内容,同时主动公 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对执法人员履行审计公务和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的监督。深入推进执法结果公告制度。重点围绕工业节能降耗、新型墙材、应用推广散装水泥的违法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和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使被执法和被执法单位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增强了工信执法的社会公信力。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意识,我局专门召开职工会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了再培训、再要求。 一是亮证执法,审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佩戴审 计执法证;二是在实施检查、勘验、询问或者现场登 记保存等调查取证活动中,注重对全过程进行文字、 录音、录像等记录;三是严格立项、下发通知、制定 方案、审计取证、编制底稿、完成报告、作出决定、 移送处理、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并统一运用规范文 书范本进行记录和出具,确保审计执法文书和案卷完 整准确、合法规范;四是严格执行审计复核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形成取证单、底稿、报告等执法记录文书实行三级复核制度,确保审计执法过程合法合规、客观公正。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工作中,我局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法制审核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从是否超越执法权限、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充分适当、运用法律法规和处 理处罚标准是否恰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 恰当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复核、审理意见,使工信执法更规范。我局共审理行政执法案件10余起,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1、“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

  2、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一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下一步工作和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工信局将按照县法制办《关于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分工,夯实责任,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三项制度”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3

  市依法治市办: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健全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水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指导工作开展。现将三项制度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15年,我局对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梳理,确定我局行政职权执法事项111项,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对执法程序绘制了流程图,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2018年,银川市实行综合执法改革,我局被列入第一批综合执法改革单位,经过市编办调整,将我局66项执法事项划转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和三区综合执法监督局,划转后我局行政职权执法事项27项。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确定我局行政职权执法事项25项。为了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在单位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至目前,没有投诉事项。

  二、行政执法职能和2018年以来执法案件数量

  近几年来,我局经过综合执法改革和行政机关机构改革,我局行政执法职能由过去的111项减少到25项,其中涉及到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类别7项。因2018年66项行政执法事项交由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和三区综合执法监督局行使,2018年行政执法立案1起,罚款5000元。

  三、执法全过程配置执法记录仪情况及录音录像存储情况

  我局按照行政执法相关要求,于2017年申请市财政专项资金,购置了10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分发给各基层管理所用于执法。执法记录是规范执法办案的基础和保障,是执法程序的必然要求。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照片等记录方式记录办案执法全过程。一是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统一运用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二是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现场执法人员主要采取以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

  四、法制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多年来,我局没有设置法制科室,针对该问题,我局从2015年开始,专门在律师事务所选聘了一名律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我局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局提供了行政决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五、存在的问题

  我局经过综合执法改革和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事项没有全部划转,仍留下了部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但行政执法人员被划转11人,这样行政执法人员严重短缺,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困难。

  银川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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