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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小金库”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金库”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按照区教育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ⅹⅹⅹ

  副组长:ⅹⅹⅹ

  成员: ……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校长ⅹⅹ同志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1、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校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小金库”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14〕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14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4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14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小金库”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xxx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办公用房超标、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枣纪发[2018]21号)的通知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中的八项内容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票据,账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没有侵占、截留国家和财政及单位收入的行为,财政非税收入均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不存在私存私放、坐收坐支、体外循环的各项资金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不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以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不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形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按照财政票据要求使用、管理规范。

  虽然我单位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小金库”活动,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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