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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要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0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研讨发言材料,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财政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其管理使用情况一直倍受各方关注。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期,我们选取全市X个县和X个有代表性的乡镇,精心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X份。在前期深入摸排的基础上,赴X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掌握了第一手详实的资料,为领题调研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现反馈如下调研材料。

  一、县级财政保障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各县级财政坚持全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将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和做好定点帮扶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扶贫精神及时落实、扶贫工作主动规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政策足额配套、扶贫事项提前安排”。按照“脱贫、提升、振兴”三步走战略,牢牢把握现行标准,根据自身财力用足用好财政工具和政策,三年来,各县本级财政脱贫攻坚资金共支出X亿元,其中:2017年X亿元、2018年X亿元、2019年X亿元。2020年,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X万元,同比2019年X万元,增长X%。

  二、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向 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就业扶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就学补助、实施“雨露计划”等。

  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工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社会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底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项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信息化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

  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助,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培育,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

  社会扶贫。支持“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等。

  三、县级扶贫资金管理的模式 根据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县级财政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执行在基本上都是实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主要模式是扶贫部门负责根据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制定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财政部门根据扶贫部门的年度扶贫计划制定资金的筹措方案,落实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严格财政资金的监管,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本单位统筹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具体方案,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县级履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绩效主体责任,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四、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问题 一是扶贫工作体系不健全。各县扶贫办是对扶贫开发统筹协调的管理部门,承担着扶贫工作的主要职能。但是,扶贫工作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一方面,扶贫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参与;另一方面,除扶贫部门外,水利、农业、林业、教育、医疗、保险、住建等部门都会涉及到扶贫工作的开展。由于涉及到扶贫工作的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容易导致扶贫资金投入项目难以得到有效开展,扶贫资金投入产出比率较差。

  二是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不完善。经现场走访了解到的情况看,个别部门前瞻意识不强,项目提前谋划不够充分,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力度不够,扶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导致扶贫项目库建设滞后,存在资金等项目的现象,资金到位后项目才落实。尤其在制定立项方案时,缺乏科学理论支持,脱离扶贫对象的生活实际,如此一来除了抑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效果的发挥外,还对顺利实施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同时,项目的申报在乡村一级,受人口教育程度、能力水平及地理环境影响,选择的多数是短平快项目,缺少龙头企业、品牌引领,附加值不高,形不成规模,打不开市场,尤其是在项目选择上盲目跟风,完全没有考虑当地的市场情况和做好风险评判和预测,一旦市场不景气,贫困户增收就难以实现。

  三是扶贫项目推进偏慢。受前期工作不精不深、审批程序复杂、招投标耗时长等多种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偏慢。部分项目负责人在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疏于监管,未能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按时推进,进而影响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新增债券资金、中央和省级第二批扶贫资金都是集中在8-9月份下达,导致一些扶贫项目等待资金,前期工作难以开展,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是扶贫资金管理存有缺位。由于扶贫资金管理的不到位,也容易导致扶贫资金不能真正用于扶贫项目,甚至出现资金闲置的现象。个别部门没有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得扶贫资金管理难以贴合实际,加之项目资料管理混乱、资料信息收集不完善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使得在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的一系列工程初期备案、招投标、终期审计和政府采购等活动缺乏对应责任人,监管不力,责任不清,项目实施效果不佳。

  五是挪用截留问题依然存在。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资金项目间的界定较模糊。调研了解到,乡镇一级制度不完善,一些上级的资金管理办法听说过但没有学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存有随意现象,从现场实际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在审计环节依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私自挪用或截留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的问题,其中占比最大的为实施单位私自挪用与截留扶贫资金,在某些地方还存在着“以拨代支”问题。

  六是存有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的现象。某些县级部门并未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政策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以致在项目实施环节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来实施项目方案,如此便出现了随意改动扶贫资金用途的情况,甚至有的部门将本该用于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用于了非扶贫领域,完全脱离了批复项目的初衷。

  五、相关意见建议 (一)正确理解把握扶贫资金的扶贫性。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这是扶贫工作的一项重大政策,是提高扶贫投入效益的首要问题。扶贫投入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扶贫效益是指扶贫资金投入以后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扶持的程度及解决温饱问题的效果,也就是说扶贫资金的投入要从根本上代表贫困农民的利益,要真正瞄准“贫困”对象,切切实实使贫困农民脱贫致富。从某种意义上说,扶贫资金是一种“救命钱”,是专门救助贫困农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救命钱”,因此扶贫资金必须用于扶贫,必须瞄准扶持最贫困的乡村和贫困农民。

  (二)切实做到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实行扶贫资金的报帐制管理;广泛推行扶贫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告制;对投资额度较大的扶贫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需要量较大的大宗扶贫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同时,要严格执行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质量;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此基础上,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坚持“四专”原则。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帐、专账核算。二是严格公示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群众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拨款制度。坚决按项目实施合同书实施项目管理,必须按工程实施形象进度和规定程序、规定数额,凭合法手续分期拨款。四是强化报账制度。全面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专户,推行县、乡、村三级,扶贫办与财政局两家共同参与的“三级两部门会审”报账制,坚持凭合法票据报账。五是强化全程追踪。坚持项目责任制、分片包干制、过程跟踪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严防扶贫资金流失。

  (三)创新扶贫资金日常监管方式。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在对省财政厅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的推荐意见,充分借鉴交城县扶贫资金监管经验,凝聚监督合力,由市脱贫攻坚领导组牵头组织,从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市)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履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职能。授权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材料、报账材料,以及复核计算相关数据、现场勘查项目实施情况、实地入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财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快信息网络建设。针对涉农资金量大、涉及部门多、覆盖范围宽、监管难度大,且信息共享度低等问题,需尽快完善并推广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快动态监控系统与其他财政业务系统的整合。实现各级财政之间、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各类财政业务系统之间的互通,为开展扶贫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信息支持。

  (四)加快项目库的建立完善工作。统筹推动项目库的建立,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滚动管理,年度整合项目须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切实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快项目前期的审批流程,从严督查扶贫项目的推进工作,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效率。要求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增强脱贫攻坚的前瞻性、计划性,以早谋划促快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监督,提供扶贫资金良性运行的保障性。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应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控;扶贫主管部门要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严密监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要依法行政,透明行政,定期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改革用人制度,在考察任用干部前先行对其进行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即取消其任用资格;乡镇要督促、指导贫困村广开民主监督渠道,让百姓对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020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做执着的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者;

  在政治上,要站稳政治立场,做坚定的党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在作风上,要培育高尚正气的情操,做党的优良传统和规矩的守护者;

  在工作上,要燃起真抓实干的激情,做真诚敬业奉献的实践者,才能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一)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就是为全天下劳苦的民众谋幸福,习总书记提到:“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40余年来,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中高收入群体日渐壮大,但还存在大量的低收入群体。“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让贫困人口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没有贫困人口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

  (二)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

  做好扶贫工作,首先要解决“帮扶谁、谁来扶、如何扶”的问题。贫困作为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顽疾一直未得到根治,想要根治这个顽疾,首先就需要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通过实事求是地调查,把真正的贫困人口找出来,把贫困程度和致贫原因搞清楚,做到因人施策,扶贫措施精准到户到人。二是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要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三是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针对不同的贫困户的贫困原因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脱贫方案。但在实际工作中制定脱贫方案时不够细致,还没有真正做到因人施策,如周怀辉户无劳力,还动员搞特色种植。还有个别五保户无土地,还动员技术培训。四是要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要建立一套客观实际的贫困户退出机制,努力做到精准脱贫,并做到脱贫后不再返贫。

  (三)激发群众活力,提升脱贫动力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脱贫攻坚,群众动力是基础。必须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扶贫和扶志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培养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鼓励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学习生产技能,组织、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用自己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习总书记强调:要改进帮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提倡多劳多得,不要包办代替和简单发钱发物。习总书记曾经说过:“脱贫不能随意脱离实际,欺上瞒下,搞数字脱贫、预算脱贫。要多一些“绣花”功夫,以“钉钉子”的精神找差距,补短板”。目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剩下不到两年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广大一线干部要咬紧牙关、一鼓作气、不胜不休,在脱贫攻坚一线这个“大熔炉”中扎实锤炼,奋力走好无愧于初心与使命的新时代长征路。

  2020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优良作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时间紧,任务重,有不少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必须不断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憋住一口气、铆足一股劲,只争朝夕、加压奋进,以优良作风决战脱贫攻坚,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精准脱贫提升到治国理政新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万众一心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坚持对症下药,注重精准施策,不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对政策掌握不准、宗旨意识不强、为民情怀不够,为民办事流于形式,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始终解决不了,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很多扶贫工作落实效果不明显。为此,必须持续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整治脱贫攻坚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作风,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注重实绩,勇于作为,让能者上、庸者下。脱贫攻坚工作实绩是党员干部的“成绩单”,是对党和人民交出的答卷,干得好不好,有没有实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关系到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要紧紧围绕脱贫实绩这个根本,建立和完善脱贫一线干部工作实绩民主测评办法,采取“晒实绩”与“评实绩”相结合的方式,将工作实绩定期“晒”一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制定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办法,坚持“周巡查、月督查、季通报”制度,倒逼各项任务落实,树立“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的用人导向,鼓励扶贫干部们敢闯敢试、担当作为,用心用力用情投入脱贫攻坚一线。

  真抓实干,精准施治,确保真脱贫、脱真贫。彻底消灭绝对贫困、过上全面小康的好日子,是亿万百姓孜孜以求的梦想。脱贫群众的收入实不实、脱贫攻坚的成色足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干部作风是否扎实。决战脱贫攻坚,必须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记在心上,时刻把脱贫攻坚的责任扛在肩上,做好做足精准脱贫的“绣花”功夫,用真情激发困难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用实实在在的脱贫攻坚战果取信于民。越是收官的时候,越要沉下身子、耐下性子,发扬“钉钉子”精神,攻克脱贫攻坚战中的最后堡垒,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

  加强监督,倒逼落实,做到不全胜、不收兵。强化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将“四个不摘”专项治理列入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开展大排查、大调研、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以强监督确保“四个不摘”政策的贯彻落实。要聚焦巩固提升帮扶成效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建立后续跟踪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督促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持续发挥作用。要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帮扶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列出负面清单精准施治,对扶贫工作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责任缺失的严肃追责问责,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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