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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指标指的是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每千居民拥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以此作为城市公共设施的控制指标。千人指标又可分为人口千人指标、用地面积千人指标、建筑面积千人指标。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国家千人,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家千人

  近日,毕超博士受柠檬豆平台特聘,成为平台签约专家。毕超博士是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全球电机行业顶级专家,曾担任新加坡科技局的资深科学家,主持过许多与电机技术有关的重大项目。毕超博士目前为峰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将为电机产业发展及柠檬豆平台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毕超博士在美国的西部电子、新加坡国立大学和新加坡科技局工作多年。曾为新加坡科技局资深科学家、新加坡国立大学兼职教授、博士导师。

  他也是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的高级会员,以及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等5所大学的兼职教授。2015年获聘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

  毕超博士发表过专著一部和180多篇学术论文。由于毕超博士在高性能电机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获得2006年新加坡最高科技成果奖 (National Technology Award)。附:新加坡国家技术奖是一个享誉很高的奖项,用以奖励为新加坡重要工业技术的研究和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每年只有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可以获得这个奖项。

  近年来,他的研究致力于高性能电机产品的研发和运用,包括:

  高性能电机结构设计

  高速电机技术

  微型电机技术

  驱动控制

  控制芯片

  精密检测技术和电机应用

  范围涉及电机理论和电机工程、驱动系统、电磁场技术、芯片设计、生物工程以及能源工程等。

  随着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展开,对电机驱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对电机驱动控制芯片提出的挑战也越来越多。对电机的基本要求包括高功率密度、高效率、低震动和低噪音,既有运动控制方面的要求,也有环保方面的要求。要实现这些,除了对电机本体有较高的要求外,对电机驱动也是一个挑战。

  毕超博士指出,由于高性能电机在节能环保和高性能驱动方面的重要性,国内外许多公司都期望在此技术上有较大突破,但技术领域的单一性,电机设计、驱动和应用技术广度和深度的不足已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

  作为全球高性能电机研究的专家,毕超博士经过在该领域的长期耕耘,在电机电磁机理、芯片设计、电机驱动架构方面积累了深厚的技术经验。这次与柠檬豆平台的合作,也是对柠檬豆平台的发展模式和行业价值大加赞赏,并希望通过平台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缩短我国在电机驱动领域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差距,引领国内电机驱动前沿技术的发展。

  柠檬豆平台不断加强与行业专家、高校教授等合作,聘任多位专家教授为平台特约专家。特约专家团,是平台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加盟,为公司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方面建设注入强大的智力支持,将为平台企业提供更先进的技术服务。

  国家千人

  近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对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完善统分结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以来,按照“边实施、边完善”思路,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实施机制,优化项目结构,完善支持政策。为及时总结经验,整合政策资源,巩固调整优化后的新机制,中央组织部会同计划实施部门深入调研,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专家人才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两个《管理办法》。

  制定《管理办法》的基本考虑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厘清主体责任,覆盖两个计划遴选支持管理全链条,明确各环节参与主体责任。体现有规依规、无规补缺,对退出、资格条件等已有明确规定并行之有效的予以保留,对不适宜的内容加以修订完善,对无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已有成熟做法、各方认可的内容加以补充完善。突出整合集成、简明易用,通过制定办法完善已出台的文件内容,作为开展相关工作的“说明书”。注意弹性表述、留有余地,对后续支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等探索性内容,提出原则性意见,并注意做好与各方面改革文件的衔接。

  《管理办法》重点对“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项目体系、资格条件、遴选程序、服务管理、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规范,以适应更大力度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需要。具体有几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巩固了机制调整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组织实施机制进行调整,将申报评审工作交由平台部门负责,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政策上,进一步理顺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管理办法》以制度形式将机制调整成果明确固定下来。

  二是完善了项目结构。计划实施以来,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项目结构,突出工作重点,有保有抑,有增有减。“千人计划”由2个项目拓展为目前8个项目。“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纳入其他项目统筹实施。《管理办法》对此予以明确。

  三是修订了支持政策。《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后,各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措施,对科研经费、人员出国、兼职兼薪、任职管理等作出调整,体现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鲜明政策导向。两个计划原有规定有些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规定,以充分体现中央最新指示精神。

  四是规范了管理服务。随着入选人数增多,人才支持、使用、流动等方面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协调小组建立“千人计划”入选专家退出制度,依规对部分专家实施退出处理;出台评审工作巡察办法,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管理办法》对这些措施予以强调。

  五是加强了工作统筹。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对两个计划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在资格条件、遴选办法、支持政策等方面统一标准、加强协同,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据悉,截至目前,“千人计划”已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7000余名,“万人计划”遴选支持国内高层次人才2500余名。

  国家千人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和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需求,不断优化引才结构,向“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新兴和战略性产业、核心技术倾斜,重点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

  国家千人入选者可获四级政府国家、省级、市及、地方的奖励,分别为1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80万元,一共360万元奖励。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急需紧缺人才。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3、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办的公司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

  4、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5、青年项目。引进主体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部分金融机构。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3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在一年以内。

  继续试点金融机构申报青年项目,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引进主体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大中型金融机构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除上述条件外,申报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金融机构全职工作经历;属金融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业绩突出,在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有成为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6、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7、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和国内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应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应与申报人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达成初步意向,之后准备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送。各地、各有关单位对照“千人计划”条件对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工作。所有材料请按归口分别报市级有关单位。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市委组织部。项目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其中,“青年千人计划”材料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还要将材料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破格申报材料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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