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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 回头、反过来思考的意思。近代西方哲学中广泛使用的概念之一。又译为反省、反映。原意指光的反射,作为哲学概念是借用光反射的间接性意义,指不同于直接认识的间接认识。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

  民生领域发生的贪腐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民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了民众的感情,民众对调查这些领域的问题、查处这些领域的问题干部呼声很高、尤其敏感。办案的经济账值得算,政治账、社会账、民生账更值得算。去年年初,群众举报县供销社政工股股长范学魁,反映其在社会养老保险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对此高度重视,安排精干力量慎密调查。

  查出所谓的“穷庙”却发生了小官大贪的问题——范学魁贪污受贿110余万元,通过对范学魁采取“两规”措施调查,深挖出县社保局一系列贪腐串案、窝案。县纪委监察局对这些问题、对这类贪腐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让民众看到了党和政府保障民生的决心,看到了相关机构着力构建清正廉明行政的希望。

  一、基本案情

  范学魁,男,1967年1月18日出生,汉族,浠水县蔡河镇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供销社政工股原股长。2012年年初,纪检检查一室对群众反映的范学魁有关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慎密初查,发现其在帮他人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2年3月20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范学魁采取“两规”措施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范学魁在2006年至2012年。

  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清泉、华桂等11个供销社324人办理了进入社保,收受他人贿赂1236514元,在办理“五七工、家属工”进社保工作中贪污公款24800元;县人社局易友、县社保局朱彦、陈建白、陈建平、何军民、县供销社张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6月19日,县纪委监察局对范学魁解除两规措施并依纪依法将其移送浠水县检察院,与此同时,对陈建白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朱彦,男,1984年1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浠水县社保局核定股副股长。2012年5月12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朱彦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其在县社保局核定股工作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帮范学魁办理相关人员进入社会养老保险,从中贪污社保款计128460元和收受贿赂20000元。5月17日,将朱彦移送浠水县检察院,浠水县纪委监察局跟进该案后续调查。

  陈建白,男,汉族,1961年5月18日出生,浠水县竹瓦镇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预备党员,县社会保险局稽核股股长。 何军民,男,汉族,现年36岁,浠水县竹瓦镇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社会保险局支付股股长兼微机中心主任。陈建平,男,汉族,现年50岁,浠水县团陂镇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 浠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副局长。

  经查,2006年12月底,浠水县供销社政工股股长范学魁找到当时在县社保局核定股工作的陈建白,并将30人共60万元参保费汇入陈建白帐户。陈建白利用职务之便利,伙同何军民、陈建平二人,采取1988年至1996年不缴费也视同缴费年限、分年度计算少核定缴费等手段截留并贪污社保资金29.1万元,三人各分得9.7万元。

  易友,曾用名易细友,男,1963年7月2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主任。其利用县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身份的便利,请托同事帮16名不符合进保规定的社会人员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收受好处费合计30100元。2012年5月23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将易友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给浠水县检察院,浠水县纪委监察局跟进案件后续调查。

  张介中,男,汉族,浠水县巴河镇人,1956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供销合销社正科级主任科员职务,分管人事、党务和计划生育等工作。2012年10月11日,县纪委监察局对张某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调查发现, 2011年11月,在县供销社办理本系统“五七工、家属工”进社保工作中,其贪污公款11000元。

  二、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

  任何一件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有其内、外因素并两者交织而就,内因是人性的贪婪,外因是制度的缺失,此案也不外乎于此:

  1、放任自流,拜金主义恶性膨胀。

  此案的始作俑者是范学魁,直调查组到其单位走访、座谈、调查时,单位领导、同事对范某的评价是为人老实、做事勤奋,认为在其身上发生小官大贪的行为是不可思议。不可否认,范某在以前工作中的确做到了踏实、勤奋、自律,得到了领导同事的认同,但是在后来思想发生了大的转变,“拜金”思想充斥大脑,不知不觉越滑越远,贪污受贿金额从几百元发展到几千元、几万元。

  范某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幼时的清贫经历及组织、亲人给予的关怀让我一度怀有回报社会的想法,但是到了2005年左右,我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看到周围的人都发了财,眼睛红了,生起了‘人往利边走’ 的念头,起了利用职务优势搞钱之意,服务意识滑坡,被金钱冲昏了头,越滑越远,直到案发被组织双规后才猛然觉醒,感到悔恨无比,无颜面对家人,辜负了组织期望。”

  朱彦是范学魁拉拢腐蚀的第一个对象,是该案中最年轻的一位涉案人员,其工作时间最短,但涉案资金较大。朱彦在忏悔书中写道:“刚才加工作没多久,我就被安排到核定参保人员社保费这样的权重岗位上,我逐渐发现这个岗位的好处。

  经常有人求我办事,送我财物,我知道不是我这个人重要,而是我的岗位重要,我没有多少自律意识,而且我周围的人也在利用手中的权力搞钱得好处,所以我也就放任自流。后来我与范学魁搭上了线,我接受了范学魁‘人往利边走’的思想,只要他给钱我,我就帮他办理进保,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交往,只是金钱关系。”

  2、制度缺失,内外勾结有机可乘。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人们对参加社保的意愿更强烈,迫切希望自己的退休生活能得到一份经济上的保障,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养老制度时间不长,本身还不是很成熟,养老保险覆盖率低,因此,有时这种需求与我国现行养老体制有一定的冲突。国发(2005)3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

  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男满60岁、女干部满55岁、女工人满50岁,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执行养老制度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制度的缺失,给了具体工作人员较大自由“裁量权”,并沦为内外勾结、手中权力“金钱化”的工具。在此案中具体表现是:liuxue86.com

  一是对废旧工作物品无管理制度,废纸、旧纸翻身变大钱。劳动关系证明是企业(包括已破产企业)职工参保的第一道关口,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以前只是证明职工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第三方人,在很多人眼中属于“鸡肋”部门,但是由于职工参保需要劳动关系证明的原因,一些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甚至是没有在企业工作过一天的人员,由于想参保的原因。

  愿意花大价钱在劳动关系股买一个假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股因此而水涨船高,原来的废纸、旧纸、旧公章成为作假的载体,价值被一路推高,原来一纸正规的证明只需几元钱,后来要花几百甚至几千元才能买得到假证明。这些都是劳动关系股关于废旧工作纸张、公章收缴和销毁方面没有工作制度造成的,让工作人员有机可乘。

  二是保费核定工作人员权限过大,无制度约束有制度也是一纸空文。核定人员手中有三大利器:补缴以往年份保费、核定保费应缴额度、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由于没有制度或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核定人员如何行使手中权力,最终沦为他们个人捞钱的工具。只要范学魁给好处费,朱彦就可以不讲原则,无条件的帮范学魁办理相关人员参保。

  陈建白、陈建平、何军民三人共同贪污社保费29.1万元,三人各分得9.7万元的案例中三人串通一气,不讲原则,相互勾结,这正是范学魁所看中的,是范学魁屡次能把相关人员的社保办下来的关键。范学魁将相关人员的参保费打包给陈建白办理,由陈建白去摆平内部人员,范学魁省钱、省事,还能得大好处。

  三是县供销社对本系统买断工龄的原职工没有管理制度。名义上县供销社与各乡镇供销社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各基层社与原职工已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各基层社的原职工的养老保险、退休、医保等工作还是依照管理将部分工作交给县供销社政工股办理,由于县供销社对此根本就没有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既给办事的原下岗职工带来了不便,也给了范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请托他人弄虚作假并个人从中收受好处的可能。

  3、监管失控,终造成大面积腐败。

  从本案发生在民生领域,犯罪呈系统性,作案手段市场化、专业化,涉案人员熟悉社保操作规程,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采取各种形式规避法律,掩盖罪行痕迹,县供销社、县人社局内部监管失控,大面积腐败,“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

  一是县供销社对政工股及基层社监管失控。政工股里的三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保代办业务”,有自己的“业务”来源渠道、业务办理 “合作伙伴”;各基层社也在介绍或自己办理社保时得好处。县供销社对此根本就没有监管。

  二是县人社局对办理社保相关业务的关键股室及二级单位监管失控。县人社局对劳动关系股、档案管理中心、社保局等多个关键节点监管失控,范学魁案发后,这些环节的关键人员纷纷落马。在金钱面前,这些节点形同虚设,不但没有把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拒之门外,相反把部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拦住了,甚至这些关键节点成为了他们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的工具。

  三是县社保局对核定股、记录股、微机管理股监管失控。首先,县社保局对核定权限作了分工,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本就没有去真正监管如何落实。其次,在2009年时,朱彦在核定股岗位上利用职权少核参保人保费收受好处,社保局发现了这一问题并没有深究,只是将朱彦调离核定股岗位,时隔两年,朱彦又重新被调回核定股岗位。

  如果不是组织在查处范学魁贪污贿赂问题时及时介入调查朱彦,朱彦在贪污受贿的问题上可能会滑得更远。最后,县社保局核定、记录、财务、退休管理、危机管理股室之间的相互监管机制没有形成,只要其中的一个环节发现问题就可以对问题进行纠正,但这些问题都没有被发现或已发现被主动忽略。

  三、重要启示

  当前民生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出现新动向,呈现新特点,并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此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务必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实权中层干部的监管,避免发生大面积腐败问题。

  1、必须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努力改造和完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范学魁案发生后,县供销社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到看押范学魁的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县人社局组织全体全体干部职工,采取组织谈心、案例警示、学习党纪国法等方式,进行廉洁从业教育,警醒了一批正游走于违法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他们写出了深刻的心得体会,主动向组织说明了自己的问题,共退交了违纪违规所得资金达15万元以上。

  该案提醒我们,我们要在廉洁教育内容上精选重点,更加突出实效性;在廉洁教育方法上创建载体,更加突出新颖性;在教育对象上分层施教,更加突出针对性。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加强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大力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党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注重实效,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廉洁从业。要以“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形象、生动、活泼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通过典型倡廉、警示醒廉、读书思廉等多种方式,让廉洁的思想、廉洁的理念、廉洁的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健全管理制度遏制权力滥用,推行办事公开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

  一是要健全的制度来遏制权力的滥用。民生领域中的腐败与职务犯罪紧密联系在一起,说到底是吏治腐败。而解决惩治吏治腐败的关键点就是遏制官员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滥用,切实做到科学配置权力、科学运用权力、科学审计权力、科学评议权力、科学监控权力,实现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

  二是要全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来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民生领域里腐败现象与政府信息,办事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密切相关。要解决与惩治民生领域中的腐败,政府及其各部门在办事中,特别是涉及到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所出台的惠民政策。如项目的申报、行政项目的审批、惠民政策主体的享受、惠民资金发放到户到人等各个环节上,程序上要向群众公开、在网上登陆、要曝露在阳光之下,要做到广大人民群众知情、知晓,让人民群众公认,让人民群众做主。

  3、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出现“监控真空”。

  民生领域中的腐败成为“重灾区”,缺乏监督是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部门内的一些关键岗位虽然职位较低,但是权力相对较大,其潜在的腐败危险也较大,且容易出现“监控真空”。要解决与整治民生领域里腐败,必须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选拔任用程序,把好用人关,提前发现不良倾向,预知违法违纪苗头,早教育、早提醒或早交流岗位。

  必须形成一般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的氛围,实行有效的群众监督;必须认真开展信访、审计、效能监察和巡视工作,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必须形成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监督体系,并要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优势与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监督的方式与方法,切实提高监督的实际效果,对民生领域里的出现的腐败现象,在监督上不留有空档、不缺空位、不出现死角。

  4、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如果早一天发现并严肃查处范学魁贪污贿赂系列案中的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他们就不会滑得这么远,就不会有牢狱之灾,表面看上去严肃查处的是一两人,实际上无形中挽救的可能是一大批人。民生领域中的腐败致所以成为当今腐败的“重灾区”,与惩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着直接关联。我们要将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与惩治的威慑力相结合,惩治与打击“重灾区”的腐败,必须下猛药用重典。

  特别是对那些群众反映极为强烈,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及政法机关要加大力度形成合力严厉查办,严厉惩处,毫不心慈手软,对触犯刑律者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彰显惩治腐败决心,使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使以身试纪、以身试法者受到震慑,使党员领导干部受到教育,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查处一个案件,健全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铲除民生领域里腐败滋生的土壤,打消违纪违法者的侥幸心理,使图谋不轨者望而却步,让腐败在民生领域无藏身之处。

  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

  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标准,严查细对,扎实做好案件剖析、专题研讨、问题查摆等各项工作,由表及里深入思考,由外到内深挖根源,警醒了思想,升华了认识。下面,根据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从认识和体会、问题和不足、根源和分析、整改措施和下步努力方向四个方面,做个剖析发言,不妥之处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认识和体会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并结合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行动,开展对照检查,这既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近段时间以来,我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论述以及省、市深化“三个以案”工作会议精神,观看了《迷失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市县☆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镜子”,立足自身实际,全面对照扫描,举一反三,发人深思,必须引以为戒,纵观这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可以看出,尽管他们的违纪违法手段、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深入剖析案件却有着共同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信仰迷失,底色蜕变;监督缺位,用权任性;缺乏敬畏,底线失守;政商不分,站位不正。长期放松思想政治学习,丢掉了宗旨、忘记了初心、背离了党性,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和道德缺失,才导致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身陷囹圄。通过对☆违纪违法原因的深挖,使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有了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进而反思自我、改进提升,避免重蹈覆辙、惨痛再现。

  二、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此次专项警示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贯彻落实“四个意识”方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这对我是一个警示。虽然我在政治上能够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学用关系处理得还不好,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二)遵守政治纪律方面。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我保持坚定的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倡导和要求的坚决做到,党中央反对和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严明的组织纪律是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案就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违背组织纪律的问题。我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能够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但在组织生活中,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主动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上做的还不够,在频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四)遵守廉洁纪律方面。人生道路很长,但关键之处往往就是几步,放松自律,就会铸成大错。☆案就是一个典型,小贪收不住,就会成为大贪。我在工作中能够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廉洁侵袭,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的行为,不存在收受礼金的行为。(五)遵守群众纪律方面。我能够树立群众观念,践行群众路线,来到☆后,与分管干部主动开展了一些座谈交流,也利用机会到基层单位,特别是相关扶贫责任单位进行了调研,了解了基本情况,严格遵守调研纪律,轻车简从,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但是联系基层、服务群众还不够深入,到目前还没有走遍☆每一个基层单位,与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座谈交流也不够深入,联系群众的方法还有待改进。(六)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我能够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制度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但是更多的注重自身严格要求,目前对☆的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学习了解的还不够全面细致,一些程序、规定也是边干边学,需要进一步加快学习和掌握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七)遵守生活纪律方面。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低调务实,是共产党员的本色。我能够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主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要求和管理家人及亲属,不给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乘之机。但是勤俭节约意识还有待加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思想上也偶尔有放松调节的想法。

  三、今后整改方向及主要措施

  (一)强化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以案为鉴,努力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要持续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补足“精神之钙”。(二)强化使命担当,做到心中有责。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我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硬骨头”,是检验共产党人使命担当的试金石。我将盯住各联系帮扶地区的脱贫实现和标准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时间表、作战图,全力抓好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三)强化廉洁自律,做到心中有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洁自律没有休息区。我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从反面教材用中受到教育和警醒,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违纪违法案件反思材料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违纪违法案反思剖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违纪违法案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反思,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为民情怀”四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明确了今后整改和努力的方向,现反思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政治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学习的自觉性不强,对党性修养和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经常以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等理由,很少挤出时间静下心系统全面的来学习。二是学习存在实用主义倾向。遇到问题才去翻理论、找政策,往往一忙起来,就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有时认为是生活小事,警惕性不高,抵制不良风气的意志不够坚定,对党员干部谈到一些低级趣味的观点和言行,没有第一时间亮明自己的身份,表明自己的态度,直面提出批评,自我要求不严格。

  (二)精神状态方面

  一是开拓创新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领导安排的任务,认为尽心尽力抓好落实就行了,思想上有按部就班,不求创新的思维定势,在一些工作上惯性地用老办法去处理,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干的锐气、大胆负责的勇气。在面对复杂工作局面时的一些新举措、新办法还不够多。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思考和研究不够。二是谋事创业的激情还不够高。作为局党组班子成员,对于全局性工作的谋划主动思考问题不够,组织协调工作不大胆,顾虑多,怕干得过头了。对自己分管和牵头负责的一些重要工作,做了不少工作,但督促检查和推动落实的措施跟进不够,对于上级部署和比较关注的一些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工作,但与上级沟通和主动汇报工作很不够。

  (三)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工作上还存在急躁情绪。有时布置下去的工作任务,总想着尽快完成,尽管知道一些事情解决起来需要时间,但还是不断催促,给分管科室同志解决问题预留的时间和空间不足。二是坚持深入基层不够扎实。自己下企业的次数不少,也多次深入园区和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但大多数时候是向园区和企业相关负责同志了解下情况,提出一些相关要求,直接面对基层企业工人了解情况的机会不多,很少就某一问题进行深入、具体、专题性的研究,缺乏钻劲和韧劲。

  (四)为民情怀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对服务对象反映的小问题、小事情,总是以有具体的科室负责,应该由他们先行办理,产生了高高在上的错误思想;二是联系群众不够紧密。习惯召开科室会议来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基层企业了解民意,解决民困不经常,到企业开展工作存在提前打电话现象。对企业生产困难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彻底;三是抓工作不够全面。没有很好地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顾眼前多,顾长远少,对上级关注的事、领导安排的事抓得紧,对群众期盼的事关注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还不够牢靠。从工作经历来看,经济一线部门呆的时间短,遇到的坎坎少,缺乏对经济工作的真正了解。随着实际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和职位升迁,逐渐滋长了自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理,理想信念逐渐减弱,开始产生了一些惯性思维和懈怠思想,觉得革命奋斗的道理大家都懂,理论学习是老生常谈,忽视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坚持不懈改造,消磨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精、神、气。面对具体困难问题,办法不多、点子很少,一筹莫展。客观上是缺乏精神意志的磨练,主观上根源还是在于忽视了对我党艰苦奋斗这一优良传统的继承和运用,理想信念有所减弱,造成在面对矛盾和困难时,锐意进取精神不足,攻坚克难作风不强。

  (二)宗旨意识还不够主动。认为自己在部门工作多年,经验不少,加之工作、事务缠身,以致学习理论的劲头没兴趣,解决实际问题矛盾的时间少了,精神状态和进取心也不够了。深入剖析这种思想,还是考虑个人的利益多了一些,考虑群众的利益少了一些。由于宗旨观念在头脑中扎得不够牢,总认为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带有共性的问题,没有很好地针对问题沉下去。说到底,是主观上思想放松了改造,精神产生了懈怠,党性修养出现了滑坡。

  (三)党性修养还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事务主义”思想,从党员领导干部的角度出发主动抓好自身思想建设的自觉性差,强化党性修养不够深、不够硬。把主要精力放在具体工作事务上,放松了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不以为患、反以为荣,觉得自己党性修养还可以,没有静下心来细学党的文献,研究领导讲话,造成理想信念不够清晰,不能够用党的理论正确指导工作,不能够用良好的党性修养及时纠正自身出现的偏差,造成自己同“三严三实”的要求存在差距。说到底,是主观上思想放松了改造,精神产生了懈怠,党性修养出现了滑坡。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其原因,本人将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坚持落实好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每周安排1次自学,每月安排1次集中学习,做到反复温习、熟记于心,切实形成敬畏纪律、遵规守矩、不踩红线、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围。同时,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指导工作的根本依据,在任何情况下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将始终坚定政治信仰,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思想,做好心无杂念、行不乱章。始终强化党性修养,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小事小节上守住底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增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认真践行党的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路线方针,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制度,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求所愿、所缺所需,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集中力量办好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做到解决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为群众排忧解难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四)进一步严守纪律规矩。本人将始终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始终按照《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自觉按原则和规矩办事,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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