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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市以“民政服务质量提升年”为一条主线,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提质、社会救助提速、社区治理提效、专项服务提档四大行动,充分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不断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全力推进“五化”民政建设,聚焦“3131”工程和六大行动,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民生指标,克服机构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用实干和智慧书写了民政满意答卷: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按要求稳妥做好了民政职能划出、人员转隶和机构设置,民政划出工作事项全部顺利交接;五化民政建设获评“全省创新实验先进单位”;指导蔡子池街道西湖社区和太平圩乡山碧村、坛下乡坛下村分别成功创建为2019年度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和“农村幸福社区”;指导灶市街街道天桥社区、余庆街道三顺社区和永济镇大河边村、水东江街道兴竹村分别创建为衡阳市2019年度“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民政部门所负责的小康指标、乡村振兴、省政府真抓实干、重点民生实事、兜底脱贫等考核指标均按要求落实到位,并获评衡阳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先进单位;年度各项工作均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党建引领凝聚合力更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和“五个日子”,强化“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持续推进“五化”支部达标,认真组织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市委巡察交办问题整改和选人用人第一轮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困难群众幸福指数更高。积极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兜底精准认定、精准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深度融合,并实现“精准识别、应兜尽兜”;深入推进驻村扶贫,全局40名党员干部定期走进80户贫困对象家中精准施策,除3户5人实施兜底保障外,其他全部如期脱贫。全面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再次提高低保标准,及时向低保对象发放了5~12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了362.7元,超出省定标准22.7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了223.6元,超出省定标准26.6元。深化低保专项治理,推行救助对象认定以“核算为主、评议为辅”,新申请救助对象和已享受救助对象实现了100%信息核对;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备案制度;开展了违规领取社会救助资金追缴。进一步规范了临时救助,开展了临时救助资金检查,主动向社会公示救助情况。扎实推进了特困人员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2%,超出省定标准12%;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有序推进,301人次获得64.4万元理赔。扎实做好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各类求助人员2151人次。扎实推进了老区工作,成功申报3个老区扶持项目,走访老革命家属60余户,《耒阳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编纂工作有序推进。

  (三)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更优。一是殡葬服务管理持续发力。推进了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期和公益性骨灰安葬塔项目工程建设;深化殡改宣传,倡导殡葬新风,殡仪馆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惠民殡葬进一步落实,累计为困难群众减免资金66.52万元,火化率较上年增长13.9%;组织开展了殡葬突出问题整治。二是区划地名服务日臻完善。深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了《耒阳市标准地名录》的编纂和审核;持续推进了城区园区地名命名、更名整治,新命名更名方案即将实施;扎实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年内未发生一起边界纠纷;持续推进了城区地名标志设置,全年新设置和更换地名标志3620块。三是婚姻服务水平更加优质。进一步完善了婚姻登记设施和设备,积极推行免费颁证、上网预约、家政辅导等,成功创建为湖南省3A级婚姻登记机构,全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1.7万余对。

  (四)民政社会治理根基更牢。基层自治工作。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对乡、村干部进行联审;扎实推进乡镇振兴相关工作,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村(居)务公开栏“亮化”行动,指导村(居)民议事协商机制完善,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社区建设工作。继续推进了乡村治理,指导全市所有社区建立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体系;争取城区社区运转经费由每个15万元/年提高至25万元/年。社会组织工作。进一步推进了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全市已有30个社会组织建立了党支部,大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对349个中的282个社会组织实施了年检,参检率81%,全市已登记的370家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和脱贫攻坚,正源学校等一批教育类社会组织与贫困户结对帮扶,铁五局二公司医院等民办医疗机构走进贫困村开展义诊,微阳公益协会等一批公益类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活动。

  (五)民政福利事业普惠更广。一是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城区中心敬老院招商引资“公建民营”合作合同成功签约;三都镇敬老院、亮源乡敬老院建成投入使用;引导春晖等3家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养老;年内新增养老床位78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增至43.4张,高于目标值8.4张;持续推进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社会福利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得到切实提升;认真做好了高龄老人增减,及时向2400余名90-99岁及36名百岁老人发放了高龄补贴或长寿津贴,百岁老人长寿津贴提升至每人10000元/年;进一步摸清了留守老人底子,4787名留守老人建立了台账。二是儿童福利水平逐步提升。新增建设示范村级儿童之家25个(总量达到了46个),全市90%的村(居)均挂牌建立了儿童之家,400余名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获得专业培训;“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和“寒冬送温暖”活动持续实施,全市留守儿童得到了更多关注和照料;再次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95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1350元;开展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排,对512名儿童建立了台账,并启动了保障资金发放。三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均由每人55元/月提高至60元/月,全年累计向20余万人次按月发放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向18余万人次按月发放了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四是福彩发行稳步推进。在全省销量整体下降的形势下,全年仍然发行福利彩票4147万元,为衡阳县市中最多。五是慈善工作成绩喜人。高规格完成了耒阳市慈善总会换届选举,新一届领导班子正式履职,并以此为契机,整合慈善资源,主动走进各企业和商会开展劝捐,2019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所募集的资金突破历史;举办了耒阳市第四届“关爱未来、放飞梦想”福彩·慈善公益助学活动,再次对6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新生进行了资助。

  (六)民政自身建设基础更实。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家访和谈心谈话制度,持续推进机关作风整治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组织开展了消防等安全宣传,以及大排查、大整治,全市民政福利和服务机构运行安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学习和宣传,组织线索摸排和上报,较好地履行了民政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职责;牢固树立人大、政协意识,坚持报告工作到位,接受工作检查到位,办理建议、提案到位。圆满完成了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扎实做好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收到各类信访件51件,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100%;组织开展了“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民政法治建设得到延伸;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政力量建设,30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面建成,36名社工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用心提供服务;30个乡镇志愿者服务站全面挂牌开展服务;大力推进了民政宣传,全年共发布各类民政工作信息146条,省级以上媒体采用71条,较好的弘扬了民政正能量。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化民政建设为契机,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具体概括起来是:推进三个一(一个中心,一个创建,一场决胜);狠抓两个“好”(呵护好“一老一小”两类对象,完善好项目建设和能力建设两项基础);做实四个“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治理)。

  (一)坚持党建引领这个中心。深化党建引领民政工作,强化意识形态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完成支部“五化”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五个日子”和谈心谈话制度,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和运用,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力推进五化民政建设。对照湖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五化”(人本化、标准化、信息化、法治化、社会化)民政建设评估要求和指标,以及我市实际,制定推进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加快补足短板,按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建设,确保获评全省五化民政建设先进单位。

  (三)决战决胜社会兜底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不落一户、不少一人。大力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继续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和“一季度一专题”集中治理,全面摸清“四类对象”(在保对象、易返贫对象、边缘困难群体、突发临时困难群体)底数,加强与扶贫、残联、医保、住房等部门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推进“三落实”,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单人保”政策,确保做到“应兜尽兜、应退尽退、进退及时”;狠抓精准救助开展慢、救助水平偏低、临时救助不规范和资金结余大、特困人员照料不到位、集中供养率低等问题整治;加大对兜底保障对象中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救助帮扶机制。进一步推进坛下乡光华村、天宝村和一甲村驻村扶贫工作,助推村级经济发展,深化结对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工作落地见效。

  (四)呵护好“一老一小”两类特殊群体

  在保障“一老”方面。一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养老床位建设,确保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量达到或超出上级规定;加大护理型养老服务床位建设,力争占比有较大提升;推进建成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鼓励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鼓励社区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二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发挥实效。充分发挥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村级老年人活动服务中心作用,力争全市敬老院养老床位利用率达80%以上;加强对春晖等民办养老机构的督促指导,确保尽快服务社会。三是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深入推进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切实做好高龄老人津(补)贴发放工作;完善“三留守”人员信息采集,全面摸清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底数,指导督促村(居)建立相关档案,完善关爱和定期探访制度,积极开展关爱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年内举办一期敬老院工作人员培训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

  在保障“一小”方面。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现全市村(居)100%覆盖,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加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督促儿童之家发挥实效;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孤儿助医、助学工作;全面规范社会福利中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儿童福利重点风险隐患防范和排查;规范收养登记管理。

  (五)推动好项目建设和能力建设两项基础

  在项目建设上。加快推进城区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步伐,力争年内投入运营;积极推进乡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加大乡镇敬老院提质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期和公益性骨灰安葬塔项目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新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启动工程建设。

  在能力建设上。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推进全局岗位调整;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推行奖勤罚懒;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三集中三到位”。二是推进平安创建、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营造发展良好舆论环境;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风险;抓好民政系统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民政资金、资产、项目、档案监管。三是加大民政宣传,创新宣传方法,畅通新闻渠道,讲好民政故事,展示民生温暖,传递大爱情怀,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四是积极推进志愿者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参加社会工作资格考试,深化湖南社工“禾计划”实践,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社工站人员和规范服务,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五是牢固树立人大、政协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六是认真做好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重点把中心敬老敬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民政“十四五”整体建设。

  (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并力争超出上级规定的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相应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65元。深化低保整治成效和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纵深推动“救急难”,落实物价联动机制,在亮源乡、太平圩乡推行农村低保精准补差式救助试点;探索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在给予困难群众必要的生活物资的同时,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多样化、个性化关爱服务。再次对全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进行重新认定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完善档案资料;加强对分散特困中失能、半失能对象照料护理落实情况的监督,继续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期间护理保险,稳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力争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达到55%以上。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全面规范乡镇敬老院人员、资金、安全管理。

  (七)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积极整合和发动社会资源,做大做强慈善公益事业,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补充作用。有序推进乡镇(街道)完善分会建设,完善慈善发展机制,规范慈善组织监管,深化“慈善一日捐”,创新开展慈善募捐,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商会、爱心人士的力量,做大做强慈善基础;支持新建2家“慈善超市”;继续实施助学、助医、助困等慈善救助,传播慈善理念,大力培育公益慈善品牌,提升慈善公益形象。强化彩票发行安全,拓展福彩发行渠道,创新营销宣传,规范公益金管理,每个乡镇至少建设福利彩票站(点)1个;举办第五届“关爱未来、放飞梦想”福彩·慈善助学,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子圆梦。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底蕴,完成《耒阳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编纂,加强老区项目争取和监管。

  (八)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一是规范地名服务。全面完成《耒阳市地名图集、标准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编制出版;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全面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加强地名标志标准化管理,健全地名标志管理、维护工作机制;完成边界联检任务,保障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二是加强救助管理。认真做好站内救助,扎实做好“夏冬”两季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三是优化婚姻服务。积极创建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构,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四是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全面规范殡仪馆运行管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广泛开展殡改宣传,落实惠民殡葬措施,加快殡葬信息平台和机制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力争每个乡镇建成1个公益性公墓;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开展殡葬执法,推进城区殡葬行为规范、文明,农村“青山白化”得到有效整治。

  (九)深化社会治理成效。一是夯实基层政权建设。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振兴,按标准要求推进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力争服务场所面积达到国家标准;落实便民措施,便民服务站标识规范统一,服务群众便捷高效,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常态推进机制,举办全市十佳《村规民约》评选,并推荐参与第二届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推进村(居)务公开栏动态管理制度落实;深化村民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建设,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全市村(居)委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使用,建立更改录入信息报备制度;筹备村(居)同步换届。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商机制;规范村(社区)活动场所挂牌,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配合组织部门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调整备案制度;积极指导和推荐参与全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积极申报全省、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城区、街道、社区)创建,征集优秀社区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及时补选出缺的村(居)委会成员;配合做好村(居)民小组长联审,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加强线索摸排处置,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和“五化”支部建设,支持示范阵地建设,深化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在城乡社区中各建2家示范性社区社会组织;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健全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联合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推行社会组织财务信息公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的有效归集和依法公开。

  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

  一、2019年重点工作总结

  (一)围绕“老有所养”,养老服务实现提质。

  一是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在市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下,出台了《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改造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每个乡镇在2020年前至少建成一所三星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全市12个乡镇,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4家,已完成招投标3家,已挂网1家,春节前完成挂网招标3家。敬老院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办理已实现全覆盖。新建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家,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9家,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1家。二是稳步提升城区养老服务质量。今年新建5家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家社区嵌入式养老综合体-山水华庭长者之家正式运营,获得省厅领导高度认可。引入苏州普康公司和本土益仁社工组织共同参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有效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作用。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硬件设施达标升级,定岗定责,承担全市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从业人员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老年产品展示、信息化管理等功能和职责。4月份,成功举办2019第一期全国养老服务机构院长培训班,吸引来自全国各地200多名养老院长和养老专家、学者参加,进一步促进了市养老事业的发展。

  (二)围绕“脱贫兜底”,社会救助实现提速。

  健全村民小组长网格化机制,完善奖惩考核办法,强化配套设施建设,构建“普遍走访,精准救助”工作格局,实现救助服务“六到位”,破解基层民政工作服务能力短板问题,激活服务群众“神经末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

  (三)围绕“共建共治”,实现社区治理提效。

  一是着力推动城市社区治理改革创新。“三减一加强”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全市38个城市社区平均每个社区清理牌子76个。街道要求各部门参照依据,整合考核事项,建立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将未纳入清单的考核一律取消,对社区进行综合性考核。社区工作者管理有序推进。全市267名城市社区岗位等级已经初步核定,《市城市社区工作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正在修订。二是探索乡村社区治理经验。以全国农村治理实验区建设为载体,通过以点促面,部门联动,深入推进,初步构建了以“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安全共治、文明共建、绿色共享”为支撑点的农村社区治理大格局。完成了柘皋三星村等7个村部的标准化建设达标任务。天河街道黄窑村荣获省级民主协商示范村。三是发挥社会组织创益园平台作用。市社会组织创益园,设立“三大中心、九大平台”,用来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截止目前,入驻社会组织15家。今年开展了第一届公益创投计划,14个项目落地6个城市社区,分别由10家社会组织具体实施,项目资助金额达69万余元,实施周期为一年,内容涵盖党建服务、助残服务、为老服务、心理疏导、关爱困境儿童等多个公益领域。

  (四)围绕“为民惠民”,专项服务实现提档。

  一是市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4733平方米的市级公益性安息堂土建和装潢装修已经竣工,目前已安装格位11400个,具备投入使用功能。占地163亩市级公益性公墓已经进场施工,春节后全面建设。占地面积113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殡仪馆土建主体已经完工,春节前挂网招标。二是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以建安息堂为主,公墓为辅”的思路,全市共建成公益性公墓8座、骨灰堂3座;在建公益性公墓2座;规划新建公益性公墓5座、骨灰堂1座。其中庙岗乡新建的安息堂今年已有15位正常死亡人员骨灰主动申请安放安息堂。三是违法违规私建殡葬设施专项整治成效明显。通过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已按时完成前期摸排的“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和活人墓整治任务。共清理整治“住宅式”墓地13座,活人墓52座,硬化大墓600座。四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根据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要求,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推进未保中心转型升级,主要承担未成年人临时监护责任和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职责。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与时俱进、抢抓机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治理等工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的力度需要加大,民政信息数据运用的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能力亟待加强。二是干事创业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品牌意识不够强,服务理念和工作举措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系统谋划推进工作能力不足,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激发。三是民政干部队伍工资待遇有待进一步提升。民政所工作人员、村级民政专干、社会工作者福利待遇偏低,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养老服务工作方面: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建设,不断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确保2020年底前每个乡镇建成一所三星级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建设有效融合,实现有限的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选择部分居家养老服站引入第三方运营管理,实现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社会救助工作方面: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加强基层救助能力建设,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保障网。继续开展政府购买村(居)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健全村(居)救助协理员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村级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会救助360”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市、乡镇(街道)、村(居)、村民小组及村民小组长多层次救助网络体系,实现基层救助服务360度全覆盖,织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

  社区治理工作方面:城市社区治理工作:规范城市社区设置。打破简单传统区域模式,按照城市发展、便于服务居民、便于群众生活的需要,对规模设置不合理的居委会进行科学化设置,做到周边相连,整齐划一;推进党群服务中心规划。督促和指导街道完善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每个街道推荐1-2个基础比较好的社区率先打造试点。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做好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经验总结工作;重点孵化和培育50个品牌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推动“一村一社工”全覆盖。

  专项社会事务方面:强力推进乡镇公益性安息堂建设。以庙岗乡新建安息堂为典型,在全市范围内示范推进;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公益性安息堂建设的实施意见》,调整奖补政策,加大奖补力度。科学谋划市级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开展殡仪服务标准化建设,配备高标准硬件设备,配齐高水平的殡葬专业服务队伍,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实现殡、葬、祭一站式专业化服务,打造殡葬服务标准化品牌。

  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现代民政建设取得的成绩,研究分析新时代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科学安排2018年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开创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下面根据局党委会议研究,我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信心

  20xx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围绕打基础、补短板,抓重点、兜底线,转作风、强能力,完善机制、健全政策、规范管理,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诸多工作涌现新亮点。灌云县、东海县成功创建省“现代民政示范县”。“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经验被民政部印发全国宣传推广。我市入围公益慈善城市前50强,连续三次荣膺“六星级公益慈善城市”称号。民政法治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民政统计工作荣获全省综合评价一等奖。全年实现福彩销量5.76亿元,增幅位居全省第一;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个,创历史新高。

  (一)以织牢社会救助网络为重点,民政事业“更有厚度”。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全市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497元、435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3%、10.1%,实现10万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2196人,退出19274人。出台《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核对机制逐步形成,救助更加精准。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医疗救助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一站式”同步即时结算。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实现平稳交接,发放资金1.34亿元,惠及4.4万名困难残疾人和1.9万名重度残疾人。完成市慈善总会和市慈善基金会换届改选,现场接收捐赠2000余万元。中华慈善总会“防癌三早”帮扶工程首站落户连云港。村(社区)慈善工作站覆盖率达90.6%。

  (二)以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为重点,民政事业“更有温度”。全市共有老年人91.24万,占总人口的17.07%。老龄工作呈现全面发展态势,惠老政策有效落实,11.7万名80周岁以上老人按时足额享受尊老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覆盖率达46.14%。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显著增强,关心支持老龄事业氛围日益浓郁。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54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410个,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7张。推进智慧养老提质扩面,市区街道社区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灌云县投资1000余万元建成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拓展到16个街道,覆盖范围扩展到131个村(社区)。政府购买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覆盖面达100%。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市政府在灌南县召开现场推进会,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2%,东海福利中心、灌云同仁护理院、灌南童心护理院投入使用。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减少到27417名,比上年度减少20.2%。建立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孤儿、五保对象、三无人员及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

  (三)以创新基层治理机制为重点,民政事业“更有精度”。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成功率达99.6%。乡镇(街道)“政社互动”实现全覆盖。举办高层次理论研讨会,“一委三会”治理模式全市推广率达70%,省厅侯学元厅长、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予以肯定,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简报单独刊发我市经验。推进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市政府在灌南县召开现场会,全市社区服务平台达标率76%,比上年度增长22%。连云区“智慧社区”三级平台建成投用,海州区城市社区服务平台达标率由60%增至98%。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45个,登记各类社会组织4397家,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正式成立。完成243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对44家社会组织进行“双随机”抽查审计,针对问题抓好整改措施落实。依法对26家僵尸社会组织立案查处。成立社工专业人才工作办公室、市社工协会和市社会组织创新实践园,启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试点项目。全市共有持证社工695人,社工服务机构增至35家。赣榆区两个项目被评为第二届江苏志愿服务银奖。

  (四)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民政事业“更有深度”。成立局项目建设总指挥部,下设1+8的项目工作机构,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完成市殡仪馆迁建选址和军休所东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选址;市康复医院新院区精神住院楼和康复医学楼顺利封顶;赣榆区十八勇士纪念馆、灌云县抗美援朝烈士纪念墙、东海县烈士纪念馆等烈士纪念设施陆续建成。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完成苏鲁线、连淮线界线联检任务。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地名成果转化工作,采集、完善地名1.9万条。华东地区救助站长联席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经验交流。全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929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67人次。推行惠民、绿色殡葬,出台节地生态葬奖补政策,落实殡葬惠民资金768万元,减轻了困难群体负担。乡镇立体式骨灰存放设施覆盖率达40%,市、县集中守灵中心实现全覆盖。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市办理结婚登记54709对、离婚登记15636对,收养登记23例,做到了无差错、零投诉。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促成713对夫妻牵手回家。灌云县婚姻登记处被列为全省婚姻家庭辅导试点单位,赣榆区“咱们回家吧”公益服务品牌获全省宣传思想创新奖。

  (五)以加强民政系统党建为重点,民政事业“更有高度”。去年下半年,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市民政局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局党委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坚持立行立改,长效管理,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处室,排出时间表,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全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最美民政人”评选等,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增强党建工作实效性。成立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实现职能到位,人员到位。深化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出台《关于严格工作纪律深化作风建设问责的办法》,形成了系统的问责体系。

  (六)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为重点,民政事业“更有力度”。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市、县区基本实现法治工作“五有”目标,构建了完备的政策体系、决策体系和监督体系。深入开展“双进双促” 富民强市大走访活动,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服务,重点人群重点关怀”,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不见面”服务事项范围逐步扩大。民政队伍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共举办养老、婚姻、社工、社会组织、救灾、法治等各类培训班近20期,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完善措施,全员参与,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民政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各试点单位明确重点领域,积极抓好标准文本的制定和标准化的宣传贯彻工作。严守安全稳定红线和底线,各级民政部门多次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年安全稳定无事故。

  过去的一年,全体民政人用责任和担当交出了一份精彩的“民生答卷”。成绩来之不易、令人鼓舞,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党委对付出辛勤劳动的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不忘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初心

  十九大报告开宗明义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政部门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更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初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首先必须从指导思想上更新发展理念、凝聚发展共识、明晰发展短板、确定发展目标。

  (一)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就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紧密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和让人民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更好地体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好地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更好地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味着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谋划,站立点要更高,宗旨意识要更强,惠民利民的投入要更大、举措要更实、效果要更好,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已有成果、现有水平和常规性工作。

  (二)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从“落后的社会生产”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表象上看,社会主要矛盾从原来的“数量短缺型”的低层级供需矛盾,向“质量不足型”的高层级供需矛盾转变,矛盾的尖锐性、对抗性降低了、缓和了,但实质上矛盾的内涵更加拓展、外延更加宽泛,根据“水涨船高”的原理,意味着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遇到的挑战、险滩、坎坷会更多,应对矛盾、解决矛盾的难度会更大、要求会更高、付出会更多。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三)必须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短板。对照省厅50项现代民政考核标准以及建议提案、群众诉求情况,对比兄弟城市,我市民政工作尚有以下四方面的短板:一是政策创制不够配套。民政立法依然是空白,区域公共服务发展短板尚待补齐,低保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与对接机制需要完善,养老政策保障仍有提升空间,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政策尚需全面落实。二是服务保障不够精准。适应精准、精细、精确工作需要,民政基础数据整合、工作流程再造、服务管理创新,仍需结合“互联网+”、“智慧+”、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技术运用加大探索与实践力度。三是创新创优不够持续。社区治理社会化、专业化需要在见效、管用、务实方面取得实效。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尚需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审批尚需同步对接。四是指标提升不够到位。城乡低保标准横向比较差距仍然很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覆盖率较低,我市应参保农户约87.5万户,目前在保13万户,仅占应保户数的15%左右,远低于省厅80%的要求;省级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偏低;社工人才数量、慈善捐赠总盘子小仍是突出短板。

  今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给民政事业开辟的新境界和新空间,转观念、抓作风、明目标、强责任、促落实,全力推动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体而言要理清三条思路:

  一要紧紧围绕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高质量建设好现代民政。不断丰富现代民政的内涵,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社会对民政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满意感,不断增强民政干部的责任感、归属感、荣誉感,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人文化水平。

  二要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性目标,高质量运用好民政工作的指导原则。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宗旨,必须坚持聚焦主责主业这个根本方法,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这个根本动力,必须坚持夯实基层基础这个根本保障,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保证。

  三要紧紧围绕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高质量履行好民政工作使命。党的十九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对民生民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要切实搞清弄通民政工作“在哪里”、“往哪去”、“有多远”、“怎么干”四个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看得深、把得准、抓得实、做得好,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突出重点,坚定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决心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对照新时代新目标,对照现代民政向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优化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格局。坚决守住民生底线,确保全市人民在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提升社会救助的力度和精度,织密兜牢底线民生保障网。一是提升救助实效。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一体化率和实际补差水平,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不低于455元,城市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5%。落实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高于70%、年封顶线高于当地医保封顶线50%。综合运用政府救助、慈善救助、民生保险等措施,解决因病支出型贫困问题,实现“救急难”全覆盖。建立慈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做好市、县两级慈善指数发布工作,推进慈善信托合法有序备案,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二是提升救助精度。推进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全程留痕、动态跟踪,把社会救助“晒在阳光下”。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低保工作网上审批,依据系统发放资金,确保系统数据与台账数据一致。强化核对平台联网建设,拓展核对内容,规范核对流程,为“精准救助”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推进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灾害管理体制、统筹协调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继续推进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开展 “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完善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四是加强特困群体保障。发挥好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压紧压实责任,全面设立乡镇留守儿童督导员和村专兼职人员,建立困境儿童结对关爱机制,巩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覆盖成果。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活动,完善关爱保护体系,推动实施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提升保障水平。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人保”政策。

  (二)重点建设优质发展的养老服务格局。强化积极老龄化思想,以更大力度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保障基本需求,提升服务精准度,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优质养老需要。一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放宽准入条件、改革价格机制、鼓励连锁经营、落实扶持政策等措施,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公办机构,特别是农村敬老院,在确保国有资产和特困人员保障的基础上,以整体承包、分部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合规地委托给社会组织、企业或有能力的个人运营。到今年底,全市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占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65%以上。二是优化养老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将养老资源向社区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新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乡镇(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个,老年人助餐点90个,城市社区助餐点实现全覆盖。加强特困供养老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等居家重点人群的养老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水平。三是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新建医养融合机构2家,每个县区至少建有一所老年护理院。推动医养结合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扩大“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承保率提升到65%以上。四是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开展等级养老机构创建活动,到今年底,全市等级以上养老机构数占养老机构总数的40%以上。加强行业监管,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体系,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加快建立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留住更多的专业人才。组织开展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敬老月活动,大力加强老龄宣传,不断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三)全面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落实全市城市治理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协商民主、村务监督等重点改革事项,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突出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发挥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作用,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把社会组织建设成为听党话、跟党走的重要力量。二是深化治理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广“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的意见》,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全面推广“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年内实现全覆盖。探索以村(居)民小组为基本单位的“微自治”实践。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规范社区服务。深化“政社互动”和社区减负增效,修订《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事项目录》,促进社区回归自治和服务本位。继续加强阵地建设,编制城市社区用房布点专项规划,年内城乡社区服务平台达标率85%以上,培育省级和谐示范社区40家,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提高到90%、85%以上。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建立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改革薪酬体系,规范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覆盖40%的乡镇街道,鼓励成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除“僵尸组织”。五是引导发挥作用。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推动多领域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工专业人才分类培训,落实社工服务试点项目和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全科社工”试点,推行“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全科社工”和为民服务代办制,变“一人一岗”为“一人多岗”、“一人一责”为“一人多责”,将更多的社区工作人员“下沉”到居民中,真正实现社区“网格化”治理,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四)切实构筑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格局。积极回应群众对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诉求,从设施建设、功能配置、资源配备等方面入手,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照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及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继续推进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公益性公墓或立体式骨灰安放设施、村务公开栏等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基层民政公共服务条件。市级层面,市康复医院一期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建成投用;市殡仪馆完成新址定点及前期手续,年底前开工建设;市救助管理站力争年底开工;市军休所(东区)干部活动中心年内启动建设。二是提高均等化程度。按照共享发展的要求,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为群众提供均等化服务。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以更大力度加强农村民政工作,提升农村社会救助水平,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探索推进救助、养老、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提升新型城镇化的人文关怀。三是提升专项社会服务水平。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运用,建立地名数据库和地名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地名服务。建立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机制,组织开展好“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站外托养机构管理,保障受助者权益。加大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推进力度,完善收养评估制度。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尤其要着力抓好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大力开展散葬乱埋专项整治行动。

  四、统筹兼顾,树立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恒心

  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党建工作的引领,离不开基层基础的支撑,离不开自身能力的提升,离不开优良作风的养成,更离不开安全稳定的护航。必须树立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恒心,统筹抓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固本强基工作。

  (一)始终不渝坚持党建引领。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照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各责任主体切实负起责任,建好建强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作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主题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主要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制度,强化压力传递,一级对一级负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重点加强关键部位的监督,管好用好民政资金,切实防范在民政工作领域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如出现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的领导责任。问题严重的,将与单位的绩效考核挂钩,该实行“一票否决权”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持续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彻底整改到位。要将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不断探索党建带群建活动载体,带出民政人新活力。

  (二)驰而不息打牢基层基础。要加强基层力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聚焦基层基础,在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向乡镇、村居倾斜,提升基层一线兜底保障能力。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以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契机,研究出台具体落实举措,在机构建设、人员队伍、载体平台、服务能力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设。按照“建网、建库、建队伍”的要求,开发建设信息平台,规范受理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打造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绿色通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化村居(社区)救助协理员队伍管理办法,形成纵向到底的四级社会救助网络体系,切实保证村居层面社会救助“事有人做、责有人负、难有人帮、急有人救”。

  (三)锲而不舍建设现代民政。省厅明确提出“从2018年开始,着力推进高质量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建设”的目标,我们要清醒认识到现代民政建设“仍在路上”。我市在创建过程中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如“万人持证专业社工数量、慈善捐赠数额占当地GDP比率”等指标还未达标。同时,省厅去年对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标准化、人文化等创建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各县区不能有“创成就万事大吉”的想法,要对照“高质量”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引导多元主体参与、问题项目化管理等工作举措,整合资源,挖掘潜力,有效解决短板问题。今年,市局将对各地“现代民政示范县区”提档升级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新一轮的整体提升,确保现代民政建设成果经得起新时代检验。

  (四)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优良的作风为保障,以实际的作风转变促进工作落实。要克服缺激情的倾向,增强责任意识。弘扬“瞅准的事不丢手、难干的事不罢手、推进的事不松手”的攻坚精神,保持“干不好工作、完不成任务”无法向组织和人民交代的强烈使命感,跑起来干事,跳起来攀高,使各项工作“流水到头、落地有声”。要克服一般化的倾向,提高工作标准。“法乎其上,则得其中;法乎其中,则得其下。”民政干部要有高远的目标定位,既要有老黄牛的品格,又要有千里马的气势,勇于向矛盾叫板,敢于向困难宣战,做任何事都要做得大气、做出品质、做成一流。要克服慢半拍的倾向,加快工作节奏。弘扬“记住不忘、抓住不放、盯住不让”的好作风,抓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牢固树立“干就干大事,争就争一流”的高远之志,以“越是艰险越向前”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担当精神干事创业,努力答好新时代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新答卷。

  (五)一以贯之抓好“六化”建设。要坚持“立法、施法、执法、普法”并重,多元化配齐配强法治工作队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民政法治化水平。要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调动民政系统、专家学者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制标贯标工作,加快构建民政领域地方标准体系。要在更广范围引入社会力量,集聚政府、社会、市场的力量,共同致力于现代民政建设。要高度重视民政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快培养现代民政建设急需的管理服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提升队伍的专业能力。要强化以“为民爱民”为灵魂的民政文化自信,加强民政宣传,推出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有情怀的宣传作品,选树一批有爱心、有担当、有实绩的“最美民政人”,讲好民政故事,提升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抓好民政信息化建设,深化民政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实现与系统内外的对接、融合、协同,让民政信息化更好用、更实用。

  最后,特别强调,要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稳定。去年全国范围内先后发生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民办养老机构失火、广东省韶关市练溪托养中心托养对象致死等恶性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警钟长鸣,举一反三,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进行拉网式安全管理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同志们,潮平岸阔催人进,风劲扬帆正当时。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同心协力,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全面做好2018年各项民政工作,全力开启连云港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征程,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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