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y-hk.com--干部述职报告】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以下是本站分享的法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

  xx年以来,xx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选人用人建设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密程序,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xx年以来,xx法院共提拔重用干部x人,配合组织部推荐选拔市管干部x人,晋升法官等级x人,晋升职级x人次,通过招录、遴选新进人员x人。

  一、主要工作

  x年以来,x院坚持把一个“严”字贯穿到组织人事工作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在队伍建设上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严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一是树立思想政治工作一盘棋思想,建立以党组为核心,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党支部为基础,政工部门为主导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大主题教育工作,刀刃向内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党性修养,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与时俱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拓宽思想教育方式,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入心入脑。

  (二)以严的标准坚持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按程序选人用人。一是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遵循,细化和完善规范选人用人议事规则和实施流程。二是在党组会研究环节,坚持集体酝酿、集体决策,规范了选人用人决策行为。三是在干部任职环节,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教育管理。四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试用期考察、年度考核,切实强化对干部的跟踪管理。

  (三)以严的措施抓好干部选用管理,形成良好选人用人氛围。一是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把“准入关”,积极争取指标,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x人,科学设置招考职位及条件,确保进人质量;

  严把“用人关”,严格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每年按组织部要求,组织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填写了报告,共完成x余份报告的系统录入、信息核对、补正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周密开展资料准备、个人事项报告填写与核查、材料上报、档案审查等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政法委上报人事任免工作。三是严查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案件查办制度,对已经查实违法违纪人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四)以严的精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队伍稳定务实。深入推进法官职务序列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红利”进一步落地。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省法院的部署安排,先后为x院x名入额法官确定了法官等级,为x名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了职务套改,高效率地完成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单独职务等级确定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选人用人方面

  1.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审判一线办案法官数量不足,审判辅助人员短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现有员额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书记员与速录员x人,远未达到要求1:1:1的人员比例。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人员“减多进少”,造成人员断层,同时年龄结构不合理,50岁以上和35岁以下的干部占比较高,中间各年龄段占比较低,整体年龄结构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分布,队伍梯次出现青黄不接。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偏大,中层正职平均年龄x岁,副职平均年龄x岁,综合部门与审判部门相比更为明显。近年来为缓解干警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等方式招录了大批年轻干部,极大地改善了干部队伍的年龄和学历结构。但是也带来了年轻干部年龄与职务“扎堆”的问题,为今后干部选拔与晋升调职埋下了潜在矛盾。

  2.入额遴选工作矛盾逐渐显露。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官员额制已全面完成,使优秀的法官集中在了审判一线,提高了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水平,提升了审判效率和质量。但是,在法官入额遴选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矛盾。一是我院执行省里规定的35%的法官员额比例,在办案数量只增不减的情况下,“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许多优秀的老法官因名额限制,未能进入员额,不能继续担任法官,员额法官办案压力陡增,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增长的办案要求。在怎样合理使用未入额法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途径还不够多,方式方法还有待创新。二是法官员额分配存在矛盾。部分年龄较大的或已经改为非领导职务、长期不办案的法官也想法设法要求入额;

  入额的院领导、庭领导事务性工作繁忙,牵扯精力工作较多,无法专注办案,入额后办案量较少,无形中增加了一般入额法官的工作量;

  部分青年法官,特别是原审判执行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未能入额而转任法官助理,有的还要兼职书记员工作,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削弱了干劲。

  三是新的入额遴选政策限制了x法院x年以后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入额途径,新招录法官助理只能到基层法院任职才能入额。x院x年以后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共x人,占现任法官助理人数的一半以上,且均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为入额成为法官,今后几年势必会有大量法官助理要求调走,造成人员短缺和人才流失。如果限制人员调动,则会因失去入额机会而影响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3.年轻干部培养和交流机制不够完善。有些部门轮岗交流、培训学习的机会较少。对年轻干部缺乏长远培养规划,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上方法不够多,措施不够有力,还处于研究论证阶段,没有制定出台具体办法措施,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存在重“进、选、招”,忽视“育、管、用”的问题。

  4.干部监督管理仍有不足。x院近x年共有x名处级领导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不实问题而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有x名局级干部被诫勉谈话,究其原因,并非本人有意隐瞒漏报,主要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对法规理解有偏差造成填报疏漏。虽然院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并多次予以强调要求,从严按照“两项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同志严肃处理,但也反映了组织部门前期的教育宣传、指导审核工作没做到位,提前预防工作没有全面跟上。

  5.对专门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作用发挥重视程度不够,进人渠道不通畅。法院工作专业化程度高,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司法鉴定等复杂审理工作中,需要高精尖的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作支撑,目前的常规招录渠道,无法很好地满足需要。

  (二)担当作为方面

  6.思想状态不够积极。受客观因素影响,少数干部精神状态不佳,没有及时调整好思想状态,存有畏难情绪和懈怠心理。一是审判任务繁重,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审限和司法公开等要求严、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加、社会大环境变化,对人民法院司法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加班加点突击办案成为很多干警的工作常态。同时,各部门干警有近x分之x人员还要承担信访、调研、宣传、授课等工作,工作压力大。在民事审判、执行等业务量较大的部门,该矛盾更加突出。另外,部分当事人不理智地缠诉闹访,也给干警增加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部分干警产生了职业倦怠,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x年来,总计有x人选择辞职、提前退休离开审判岗位。二是受岗位职数限制以及司法改革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有的干警在岗位职级、收入和退休待遇等方面存在落差,影响了干工作的效率。不同编制、不同岗位的工资待遇和奖金差距较大。除行政编干警外,其他编制的干警没有享受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福利,没有享受到公车改革、职务职级并行带来的改革红利。改革后,员额法官的工资待遇提高了很多,但行政工勤、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无任何变化。身份、待遇的巨大差别,也造成了不同编制干警之间的隔阂,影响了团结协作,无形地削弱了队伍的凝聚力。

  7.能力素质存在短板。在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担当的要求还有差距。x院干警整体学历水平较高,行政编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超过三分之一,但审判一线缺乏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特别是缺乏在全国司法领域较为突出的法律实务人才。近x年来,新进的年轻干警较多,虽然学历高、干劲足,但办案经验和社会经验较少,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当事人情绪偏激等情况时,协调和紧急应变能力有所欠缺,办案效果与“三个效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距离。

  8.教育培训提升效果不够明显。教育培训缺乏层次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培训内容吸引力不够强,培训时间和方式与日常工作冲突,工学矛盾突出,致使有些干警对参加培训的热情不高,或者参加培训能力素质提升不明显。对审判业务部门的培训较多,对综合部门的业务培训较少,综合部门对业务培训的需求比较迫切。

  (三)狠抓落实方面

  9.规章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在内部管理上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抓落实上还不够有力,存在部署多、检查少、督促少的现象。对请销假不及时、工作期间着装不规范等问题,院里制定了有关规章,并多次强调,但仍存在抓一抓情况好转一下,过后又反复出现的情况,反映了管理监督不够到位、不够及时。

  10.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现有的考核机制中,仍存在定性评价多于定量评价的问题。虽然包含了工作目标任务的指标,但是也未完成客观量化,很难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干部的工作成绩,导致干部之间横向比较科学性还不够,对每个岗位的任务和考核缺乏个性化的标准。对法官的考核虽以个人办案量作为重要指标,但是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案子差距较大,权重折算比例难以平衡。如:普通民事案子数量多,案情相对简单,审理难度小,审理时间短,结案较快;

  刑事案件数量少,案情相对复杂,审理要求高,结案时间长,民事法官年均结案数是刑事法官年均结案数的x倍以上,造成在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考核指标量化上很难平衡。注重年终一次性考核,对平时的动态考核、考察存在运用不够,考核结果不能全面地反映干警日常的工作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x院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干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的道德觉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合理的人才选拔使用和培养制度,确保德才兼备、专业水平强、业务能力高的人员得到合理任用,做到人岗相适。给青年干警搭建成长的舞台,敢于压担子,给与更多锻炼的机会。建立常态化的轮岗交流制度,探索在两级法院间开展挂职锻炼,选派优秀的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挂职法官办案,从基层法院选调优秀助理到上级法院历练经验,建立良性互动,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通过考评,对能力不适应、考核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动员及时退出员额。及时补充因法官辞职、调出、退休而腾出的员额以及因干警人数增加而相应按比例增加的员额,实现员额法官队伍的良性循环。

  四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科学设置调研、办案数量的考核权重。结合法官的办案周期、发改率等办案质量数据,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标准,发挥出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提高办案质效。

  五是认真做好招录选拔优秀人才进院工作。通过面向社会招录和面向全国遴选公务员,选拔优秀人才进院,不断优化全院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力资源新陈代谢的良性循环。

  六是继续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完成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各项任务,重点是完成好随机抽查工作。

  七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完善干警履职保障机制,完善法官权益保障的配套措施,使法官无“后顾之忧”,安心本职工作。发挥好公务员职级并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x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落实好现有司法干部相关政策,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确保全院队伍稳定,减少人才流失。

  法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景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本事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经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供给了人才保障;经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本事。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景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本事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景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景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理解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景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景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本事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善措施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经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本事、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进取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构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构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法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中共**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局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八个方面的主要检查资料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景汇报如下:

  一、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情景

  xx年10月换届以来我局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调整干部30名:含平调交流1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1名,女干部8名,平均年龄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18名;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1名,其中正科级干部4名(其中副高2名),副科级7名(其中副高2名),女干部6名,平均年龄37岁,大专及以上学历10人。

  经自查我局干部选拔不存在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贴合条例规定,选拔任用过程中无任何异议出现,没有出现程序不规范、突击提拔、超职数配备、擅自提高职级待遇、无违规违纪选拔任用干部情景;不存在违规开展人事调动、违规聘用人员和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干部档案材料齐全、完整,资料客观真实,无错装、漏装情景,档案整理贴合要求,“三龄两历”真实,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等现象,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出台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后,不存在更改干部出生年月的情景;经自查我局领导干部无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的情景。

  二、机构编制情景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1名;*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科级非领导职数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我局机关此刻编在岗行政人员3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纪检组长1人、扫黄打非办副主任1人,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3人,正科级领导11人、副科级领导5人、主任科员5人、副主任科员2人;机关工勤6人。

  三、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事业的不断前进增添措施,进取组织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资料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三是严格执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月报告制度。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人用人公信度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十不准”纪律,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组动议、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命等程序,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这次自查为契机,我局将加大对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继续加强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资料认真组织学习,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的总体要求,抓重点、抓关键,努力构成人尽其才、风清气正的用人机制,自觉理解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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