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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读音为jiǎn chá,汉语词语,指审查被检举的犯罪事实,如“对此,司法机关决定立案检察”。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建即党的建设,是指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统一,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工作与活动。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XX检察长指出“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离开业务讲政治,政治就是空的;离开政治讲业务,业务工作就缺乏贯穿其中的灵魂。如何将党建工作融入检察业务,将“讲政治”和“讲业务”有机统一,是基层检察机关必须面临的问题。本文将从XX检察院开展的“融入式党建”工作进行分析,探索党建融入检察工作、引领检察工作的模式。

  一、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要求

  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中,基层检察院承担大量的检察业务工作、法治服务工作和风险防控工作,是整个检察系统中离群众最近的机关。加强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融入检察业务工作,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党建工作的应有之义。

  这就要求我们在观察分析研究检察工作时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好政治因素,策划推动工作时要落实好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时要防范政治风险。要强化政治思维,注重从政治上看大局想问题,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要把检察工作放在“四个全面”“五位一体”中来认识,结合职能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用法律监督的实际行动承担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要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辩证统一于各项业务工作中,统一于司法办案中。

  二、党建工作的现实困境

  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重视业务工作,强调检察业务工作的成绩和排名,在党建工作上投入的精力不足,不能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与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党建工作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不够明显的问题。

  党建工作缺乏有效抓手,党支部在管理党员、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的效果不够明显。党员走进群众、深入群众的形式单一,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如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明法律法理,实现案结事了的思考不足,宗旨意识有待加强。在检察工作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的XX探索

  近年来XX检察院将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构建“融入式党建”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融入服务大局、融入保障民生、融入司法办案、融入队伍建设中,推动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出融入式党建的发展模式。

  (一)党建融入司法办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紧密围绕全区“12345”战略思路,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要求,借助“相检法治导航”“谢君法治热线”等机制,帮助企业有效防控法律风险,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安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防范等工作要求,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二是构筑未成年人平等司法保护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盏心工作室”等工作品牌建设,构建“三位一体”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提供取保候审、社区矫正期间的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就业培训、工作安排、生活照顾等全方位关爱。“盏心工作室”志愿活动项目入选XXXX区未成年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项目,“盏心工作室”被命名为区机关志愿服务团队。

  (二)党建融入专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走出去”菜单授课。聚焦服务保障大局,找准司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将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干警全部编入“相检青年讲师团”,制定服务课题及项目X项,为辖区机关、学校、社区、企业提供“菜单式”法治服务,为全区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努力实现服务大局与锻造队伍双赢效果,累计开展各类宣讲活动X余次,繁荣法治文化。二是“请进来”现场普法。依托犯罪预防教育基地、院史陈列室、“5+5”融入式党建基地等实体基地,把社会各界人士“请进来”接受法治教育,组织X次X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实地参观,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入选XX市走看学做比党建参观点、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

  (三)党建融入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打造“检群零距离”党建服务品牌,制定《XX区人民检察院调解工作实施细则》,及时有效化解检察环节矛盾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新“一二三四”工作法,全面落实群众信访“7日回复”要求,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二是发挥“检察预诊”开展风险研判。持续做强“检察预诊”党建工作品牌,深入开展个案、类案分析,先后就“学托诈骗”、“酒驾碰瓷”等问题撰写风险研判报告,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党建工作融入服务群众,多途径延伸检察工作触角

  一是支部包干负责,强化组织合力。根据区委政法委关于“三官一律进网格”的工作要求,优化“检察官进网格”工作机制,在网格中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摸与宣传、检察监督、法治教育、风险研判等工作,工作经验获得全省政法工作会议肯定。二是拓宽服务途径,增强走访实效。将基层走访调研与维权服务相结合,提升工作实效。全面记录走访过程,实行信息集中管理机制,做好记录收集,集中研判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排查的风险点、矛盾点等,及时分流处理

  针对涉企案件建立案发单位回访制度,针对企业管理暴露的问题,走访案发企业X余次,及时听取诉求、帮助解决难题,受到广大企业欢迎。

  (五)党建融入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通过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支部学习会等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警持续解放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融入式党建”为引领,持续抓好平台升级、品牌领航、壁垒屏障“三项工程”,推动党建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运用党员冬训、微型党课、党建论文交流评选、检察文化沙龙等载体和形式,提升干警政治及专业素能。二是注重规范严管理。严格落实党组、总支、支部议事规则、民主讨论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落实党员干警民主权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开展党员档案普查,逐步建立“三册两记录”组织台账档案和“一表四书”党员个人档案管理体系。

  四、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的模式分析

  XX检察院通过抓好班子、抓实管理、抓细监督,践行“为民服务 为党分忧”的工作宗旨,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争先创优,连续两年获评XX市优秀基层院,第二党支部获评“XX市优秀行动支部”,党建阵地获评XX市“走看学做比”党建参观点。

  一是夯实党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班子作为基层党建“领头雁”的关键作用,建立党组班子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示范、带头落实工作机制。机制建立以来,班子成员已带头为干警讲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旗帜鲜明讲政治”等主题党课10余场。严格落实班子组织生活会制度,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短板,分析解决方案,夯实整改责任。

  二是压实党的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和各部门业务特点,整合业务属性类似的部门人员到同一个党支部,部门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与员额检察官代表、业务骨干一起配强支部班子。科学统筹党建活动和业务工作的时间安排,联合召开支部学习会、部门工作例会、业务学习会等,合理压缩会议频次。综合运用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形式,提高党员干警政治站位和服务大局观念。

  三是抓实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XX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等任务和内容,按照岗位分工和部门职责,全面细化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制度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等列入全年重点工作项目,以项目化方式进行全力推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部门负责人落实政治建设情况纳入部门评优、个人绩效考核中,突出政治建设在全院争先创优工作中的地位。

  四是抓细监督,不断提升实效。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三看三提升”作风建设集中大整治活动,通过意见征求、问题排查、专项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不断转变作风,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织密内部监督网络,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监督检查工作,以“监督”推进干警不断规范言行举止,提升政治自觉。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努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是深化检察服务,提升综合影响。积极践行“为民服务 为党分忧”工作宗旨,紧扣当地经济发展特点、群众法治服务需求,开展检察服务工作。围绕全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准确把握大局需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丰富和优化“相检法治导航”、“谢君法治热线”等工作机制,积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和科技创新,积极开展风险研判分析,突显司法办案社会效果。

  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法律监督是《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各项检察职能的综合和本质特点,是公平正义的法律保障,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行检察部门要发挥好权力制约的功能、监督和支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监督和纠正诉讼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严格执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实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解决当前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利于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有效配置资源,加强工作协作、发挥职能优势,提高整体效能,也是与中央“要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的要求一致的。由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诸多困难。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听取本院各内设机构的意见,收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院民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了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研究有针对性的对策,落实具体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当前,面临立法等方面的困扰,这项工作起步较晚,民行工作一直在探索中徘徊,在探索中艰难前进,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办案难、成案难。《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把检察机关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由于种种原因,诉讼监督在一定程度上讲是检察机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由于,整个检察机关只有民行部门,适用的是民、商法,而其它科室都主要适用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这必然导致民行部门与其他内设单位协作少,由于经费的原因,上级院对下级院的指导,往往******于对个案的指导,业务指导不多,检察院之间相互交流很少,外地先进的经验和方法,无法学习和借鉴,往往表现为井底之蛙,自我感觉良好。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在总则中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但在细则中,规定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力和范围,只能对判决和裁定抗诉,而对民事调解、执行,则不能监督。近年来,法院强调调解结案,使得案源减少,监督不到位。***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中规定: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在审案件;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涉及婚姻关系和收养的案件;当事人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执行和解的案件;原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裁判生效二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同一检察院提出过抗诉的案件和***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明确不适用抗诉程序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进一步缩小抗诉范围。对国有资产流失等两益案件,民事公诉又无法律依据,检察机关的调解结案,在司法实践,完全取决于人民法院是否采纳。在监督方式上,法律只规定抗诉这******的方式,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是否采纳完全取决于法院的态度。法律规定,对于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30日内做出再审裁定,对审理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抗诉案件审理期限较长。极易造成当事人诉累,迟来的公正,非正义,很容易使当事人产生对检察机关的不信任感。

  二、对今后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及落实检察工作一体化的具体思路和措施

  自觉服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按照检察工作整体性、统一性的要求,实行“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内设机构协作配合,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可以按照规定初查、侦查,增强上下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抗诉工作的整体合力,探索建立法律监督调查机制,促进检察机关内部资源整合,增强监督实效。

  1、通过立法和修改、完善现有法律的途径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进行拓宽和完善。

  修改《民事诉讼法》,将案件的抗诉权,由上级检察机关提出改为同级提出,使多数民事行政案件能在基层办结,减轻上级院的压力,也减少了诉讼环节,节约诉讼成本,减少诉讼周期,不要造成大量案件,由省院办理的局面,上级院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指导下级院的业务工作。

  将民事调解、执行列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在我们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法院提出加大调解力度,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各级法院调解结案率都在70%左右,可见案件数量非常大的,如果这一块没有监督,必然形成监督盲区。执行程序是审判活动的延续,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出,法院的许多问题是出在执行上,严重损害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司法权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可以完善《民事诉讼法》,将民事调解列入检察机关抗诉范围,对正在进行错误执行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权随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在立法上将“两益”案件的起诉权赋予检察机关,目前,国有资产流失较严重,国有资产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个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垄断在各个行业不同程度的显露出来,公共利益被严重侵犯,由于没有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履行起诉职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民事公诉是有利于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和谐。

  通过立法赋予检察机关执行和解权,执行和解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是对目前的抗诉、息诉为主要工作的补充,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的错误仍有通过法律程序得到纠正的机会,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更充分的维护了合法的民事权益。在办理案件中,实行执行和解,可以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化解执行难的问题,把构筑和谐社会与司法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化解社会矛盾,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高检、高法两家尽快联合出司法解释,详细的规定审理抗诉案件的程序,对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作出限制性规定,尽力缩短审理期限,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使当事人不再有漫长的等待,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度。

  2、上级院加强对下级院的领导,积极做好与其他检察院的沟通和交流。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照检察工作整体性、统一性的要求,实行上下统一,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关系,下级服从上级、上级支持下级,严格坚持请示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下级院要认真完成上级院交办的案件、实行上下统一,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各地检察机关之间的工作协作,互通情况,介绍经验,加强沟通,相互支持与配合,形成合力。

  3、积极开展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违法调查,认真查办审判、执行人员职务犯罪工作。

  目前,民事行政诉讼中仍然存在司法不公现象,严重损害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破坏司法权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其背后的职务,已成为一些地方司法不公的重要根源,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在上级院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认真开展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违法调查,充分运用好调查方式矫治民事行政审判与执行活动中的违法与不公行为,对调查属实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法院改正,并在以后工作中注意。查办审判,执行人员职务犯罪工作,这是新时期赋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任重而道远,这项工作做好了可以整合民事行政抗诉和查处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职务犯罪两种监督手段,有利于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合力,惩治司法腐败,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开展。

  4、坚持内部整合,优化检察资源,实现总体统筹,发挥***大效能。

  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联系,对案件要统一管理,办案资源统一调配,民行部门要加强与反渎、控申、公诉、技术、办公室等部门的联系,信息和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要认真建立民行检察工作制度、执法办案标准,认真加强干警的素质教育,提高办案质量,拓宽监督范围,大胆进行工作创新,切实加强民行业务与其他检察业务的综合培训。

  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近年来,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大量的新课题亟待加以研究和解决,检察调研工作是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和对策研究,它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调研不仅为基层检察机关领导驾驭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而且为上级检察机关掌握了解基层情况、研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是锻炼检察干警逻辑思维能力、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基层检察院由于担负着大部分的检察业务工作量,是调研素材的重要来源,大量的检察实践工作在基层,意味着需要调查研究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也会出现在基层的检察工作中,是促进检察机关调研工作的基础。然而,在当前形势下,很多基层院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从事调研工作的人员更少而且多数是兼职,导致目前基层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却远远跟不上检察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笔者就此进行粗浅的分析和探讨,以达到相互学习促进的目的。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检察调研理解存在偏差。部分基层院不能正确处理好检察调研和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没有认识到调查研究工作是业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调研过程是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是对检察实践进行反思或总结、或提高升华、或探讨探索的过程。很多基层院的干警认为,调研是一种单纯的文字工作,应该由“笔杆子”来完成;调研工作不在业务处室的分内。还有很多人认为研究室是和办公室一样是服务科室。这种意识导致了调研工作的推诿和调研任务的拖延。所以,在基层院的工作思路中就存在着重业务轻调研的问题,没有认真地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充分利用业务调研来转换工作提高案件质量。

  2、形式单一,力量单薄。我院调研工作主要由院办公室把关,由办公室1名干警兼职完成。该干警同时承担文字材料起草、公文处理、信息报送、专项活动等任务,精力有限。虽然院领导重视年初制定计划要求每位干警写一篇调研文章,办公室把关审核投稿,但个别干警存在应付差事的思想,缺乏主动性,缺乏理论研究的氛围。

  3.检察调研质量不高。虽然每年布置开展检察调研工作,形成一些调研文章,但是被核心刊物采纳的为数不多。客观上业务量大,但是写作能力强的人员少。主观上 “调研无用”的错误思想在不少干警中还或多或少地存在。有的认为搞调研费时费力、劳民伤财,效果不如办案来的明显。

  4、干警普遍存在畏惧心理。谈起写材料,有的干警直喊头疼,无处下笔,缺乏这方面的工作信心,加上写材料要冥思苦想、加班加点、经常熬夜,存在一种畏惧心理,干脆避而远之。一些干警虽然对探讨检察工作的积极性较高,对工作中值得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思考了争论了,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缺乏写作锻炼和经验,缺乏勤于笔耕,努力进取的精神。一些干警虽有写作的欲望,但理论功底不够,研究不够深入,泛泛而谈,不深不透,不能充分运用法理分析、解决问题。

  5、调研和业务工作脱节。基层检察院案件多,任务重,时间紧,每天高效运转,超负荷工作,已是身心疲惫。业务部门干警,直接与案件打交道,对法律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有丰富的感性认识,更能发现法律应用上的困惑和不足,开展调研有其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但各由于忙于办案,没有及时、充分转化为调研成果。而专门的调研人员又远离一线工作,无法通过接触办案实际发现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调研专题,使办案与调研严重脱节,造成调研资源的浪费。

  二、提高基层院调研质量的对策

  1、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是理论的源泉。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同样离不开检察理论的有力支撑。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前提,是促进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基层干警对工作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矛盾和困惑感受最深,感悟最多。如果基层干警对检察调研工作认识不够,必定会导致检察调研工作陷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所以要主动地把理论调研作为基层检察院推动业务发展的重要内容,关注检察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积极地调研,寻求解决的办法和对策,并将理论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改革和促进检察工作、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的现实成果。

  2、要加强领导,不断完善调研工作机制。克服重业务轻信息调研的思想。要把信息调研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实行检察长抓科长,科长抓一般工作人员的层层负责制,向调研要成果,以调研促案件质量。同时,院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撰写,为全院干警作模范、树标兵,要经常关心指导信息调研工作,深入分管科室与写作骨干促膝谈心,给任务、出点子、指思路、提建议,形成浓厚的写作氛围。要建立一个能切实体现实务性、应用性和人人参与调研的工作机制。要把调研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之中,一定要与业务部门共同联合,依靠全体干警的参与,依靠检察工作第一线的调研骨干人才,从而最终形成一个个人与部门,部门与全院以及整体的良性互动的调研氛围,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同时,还要定期开展调研座谈会,定期检查调研工作进展情况。

  3、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没有信息来源,调研也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要大力拓展信息渠道。一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规定各部门应将工作中发现的信息源及时报告研究室(办公室),对信息进行梳理归纳,并针对具有采写价值的信息,安排调研任务。二是建立研究室(办公室)人员列席各部门会议、活动制度。规定各部门召开会议或开展各类型活动,应邀请研究室(办公室)人员列席参加,记录实况。三是建立审核把关制度。规定全院所有调研文章交由研究室(办公室)审核把关,这样既能保证文章质量,又能使调研工作人员在审阅过程中掌握更多的信息,积累丰富的写作素材。

  4、要做好选题、帮助成果转化。选择合适的调研课题是决定调研工作质量好坏的关键。如果调研课题抓不住工作重心、避难就易、忽视检察实践的薄弱点,这样的调研工作质量就只能在低水平徘徊。为此,基层院要立足于本院实际,紧紧围绕当前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检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对策性调研,对探索检察业务和办案工作起到了一定指导作用,为业务部门提供了到位及时的支持和指导,同时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一定参考价值。积极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激发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一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积极寻求指导与支持。二是加强与先进院的联系,向调研工作开展较好、有特色的检察院学习工作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调研整体水平。三是加强与各类媒体的联系,扩大投稿范围,提高上稿率。四是强化本院内设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各业务部门干警的调研水平。五是采取加大调研经费投入、充实资料室、组织干警参加理论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干警的调研素质。

  5、要勤学苦练,以点带面。基层检察干警工作任务重、时间少,要做好理论研究工作,只能靠发扬“钉钉子”精神,挤时间、勤思考,多练笔。挤时间,查阅积累相关资料,掌握最新信息,为检察理论研究奠定基础;勤思考,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思考和探索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办法;勤动笔,将调研的设想及时转换成理论成果,成为指导实践的经验和指南。对初入检察理论研究之门的基层干警来说,刚起步时的理论调研文章难免粗糙,只要刻苦钻研,持之以恒,加强学习,勤于笔耕,就会尝到调研成果的甘甜。同时要注重培养重点调研人才。结合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人才较为紧缺、调研工作难以开展的实际状况,应在全院确立一批具有一定调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检察干警作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逐渐建立起一支有较强素质的调研队伍,为调研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并以点带面,在全院形成良好的调研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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