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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四、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实施办法》(矿业人力资源〔20xx〕107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公司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岗匹配、人尽其才的原则。

  (三)改革、发展、稳定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公司机关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其他公司领导

  成 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审查;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决定竞争上岗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公司纪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副主任:政工部(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

  成 员: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政工部(机关党委)、企业管理部、纪委(监察审计部)、工会的相关人员

  职责:组织策划公司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竞争上岗;沟通协调竞争上岗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三)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督小组

  组长:公司纪委副书记

  成员:公司纪委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机关竞争上岗工作。

  (四)各部门成立竞争上岗筹备工作组(以下简称筹备工作组),由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实施本部门竞争上岗工作。

  三、岗位范围、竞争上岗人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岗位范围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机关职能部门组织机构及定岗定员方案中确定的岗位。

  (二)竞争上岗人员范围及基本条件

  1、正科级岗位:公司机关正科级人员、公司机关任职满两年及以上的副科级人员。

  其中,现缺员的正科级岗位,面向全公司正科级及任职满两年及以上的副科级人员公开招聘。

  2、副科级岗位(含副主任科员):公司机关科级人员,公司机关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管理技术人员。

  3、管理技术岗位:公司机关未上岗的科级人员;公司机关在岗的管理技术人员;公司机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公司机关现从事管理技术工作,未聘任管理技术职务,距管理技术岗位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并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人员。

  4、操作、维护、后勤服务岗位(以下简称操维岗位):公司机关未上岗的管理人员,公司机关在册的操维岗位人员。

  (三)公司财务实行统管派驻制。财务系统人员根据本方案和公司发布的岗位目录、定员数量、资格条件参与由财务部统一组织的竞聘。

  四、竞争上岗批次

  (一)正科级人员岗位。

  (二)副科级人员(副主任科员)岗位。

  (三)管理技术人员岗位。

  (四)操维人员岗位。

  五、竞争上岗程序

  (一)发布通知。各部门筹备工作组按公司定岗定员方案,拟定本部门竞争上岗的岗位名称、岗位素质要求、岗位职级、定员数量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司OA 系统上统一发布竞争上岗通知。

  (二)报名。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自愿选择1~2个岗位报名,交本部门筹备工作组。各部门筹备工作组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司OA系统上公布。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资格条件和岗位素质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由其所在部门通知职工本人当天再次选择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再次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竞争上岗

  1、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定员数量时,资格审查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同职级报名人员,直接录用;涉及提职的报名人员需参与竞争上岗。当报名人数大于岗位定员数量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均须参与竞争上岗。

  2、竞争上岗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成立评委会。各部门评委会由本部门负责人、外部评委等组成,数量为5~7 人,其中外部评委不少于2 人。设主任评委1名,其评分权重为2,其余评委评分权重为1。

  (2)面试。面试主要包括个人自述和评委提问。个人自述包括介绍本人工作经历、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及上岗后工作思路等。评委在个人自述后现场提问。

  (3)评分。评委从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方面对每位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评分。根据设定的权重,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并当场向所有应聘人员公布。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录用。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报领导小组审定。

  (五)办理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司OA系统上公布各岗位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上岗手续。其中,提职人员按提职程序办理。

  (六)如首轮竞争上岗出现空缺岗位,在全公司范围内再组织一次竞聘,程序同上。

  六、人员分流

  竞争未上岗或不参与竞争上岗的职工,按照《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实施办法》(矿业人力资源〔20xx〕107号)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恪尽职守,遵章守纪。参与竞争上岗人员要从大局出发,竞聘期间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恪尽职守、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行。

  (二)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各部门筹备工作组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工作相关程序要求,确保竞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严格竞聘工作纪律,加强竞聘过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严肃查处竞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保证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本实施方案经公司机关首届二次职代会通过后正式生效。

  九、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解释权属公司。

  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全体干部形成爱岗敬业、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良好工作局面,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工作效能,为建设生态工业强镇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对象及基本条件

  1、竞争上岗的对象为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班子成员、维稳信息员、专职司机除外)。

  2、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上年度公务员考核中必须在称职以上。

  3、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党政办主任、组织干事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竞争上岗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因职配人,人尽其才,具体人选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在对竞争上岗对象的考察过程中,既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又要重视事业心、责任感、创造精神和工作实绩,要综合确定合适人选。

  四、方法与程序

  1、竞争上岗必须做到“五公开”,即“岗位公开、职责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2、镇机关参加竞争上岗的25人,根据机关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工作难易程度共设置工作岗位23个。

  3、竞争上岗采取演讲竞聘和打分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演讲主题应选择与如何做好各自竞聘岗位相关的内容。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演讲分数40分,业绩分数(德、能、勤、绩)60分。采取当场计分,当场亮分,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演讲打分由全体在职的机关干部按演讲者的演讲主题、流利程度、时间控制及形体表现来进行;业绩打分分为A、B两卷进行,A卷由镇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及维稳信息员打分,分值在去掉二个最高分、二个最低分后,平均分值占业绩分值的60%;B卷由机关退二线领导、一般干部职工打分,分值在去掉二个最高分、二个最低分后,平均分值占业绩分值的40%。演讲得分及A、B卷得分相加,得分后二名为落聘对象。如果出现超过两名以上排名在后的现象,由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

  4、岗位选择。首先由竞争上岗对象自愿报名,每人必须填报两个岗位,原则上竞聘原岗位,鼓励竞争其他岗位,同时结合分管领导的意见,报镇党政班子会研究通过,最后确定竞聘人选。

  5、各类岗位实行一年一聘。聘用上岗人员参照公务员考核办法实行考核。

  6、填报岗位截止时间年3月14日17时30分之前,竞聘大会时间为年3月19日。

  五、落聘人员的处理

  在这次竞争上岗过程中落聘的人员,应继续留在镇机关工作,工作期间只发财政固定工资,不享受机关的任何福利、奖金,年终参加机关干部考核,考核结果评为称职的发100%福利、奖金;基本称职的发80%的福利、奖金,不称职的不享受任何福利、奖金,待一年期满后再重新参与竞争上岗。

  六、严肃工作纪律

  在竞争上岗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任何承诺;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也不得相互串通、串联。一经发现,是领导干部的上报区委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是参与竞争上岗对象的,则立即给予落聘下岗处理。

  七、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决定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钟文胜同志兼任。

  八、本方案一年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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