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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稿是参加会议者为了在会议或重要活动上表达自己意见、看法或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发言稿可以按照用途、性质等来划分,是演讲上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以下是本站分享的2020年在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的发言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在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的发言稿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反腐败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任务要求,不断强化反腐败协调工作,扎实推动我县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刚才会上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刚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等单位汇报了2019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过去的一年里,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报告反馈、责任追究各项制度,既各尽其能、各展优势,又群策群力、合力反腐,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纪法有效贯通、法法有序对接。虽然一年来在反腐败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对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能忽视,在下一步工作中,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坚持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精诚协作、紧密配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下面,我就做好202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核心要义

  在这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可以说,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指向清晰、要求明确,是新时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无不体现出一个“严”字。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传达学习好、贯彻落实好中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上来。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的重要论述,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来落实。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思考、及早谋划,采取有效措施精准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难点,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紧盯“三大攻坚战”、侵害群众利益、项目建设、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和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从司法移送、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审计监督、巡视反馈等工作中挖掘问题线索,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监督制度的威力充分释放。二要加大政治巡察力度。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快查快结问题线索,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不断探索监督执纪的新路径、新方式,确保实现监督执纪效果的最大化。三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用好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绝不是一阵风,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戒律,从思想深处打消侥幸心理,不碰底线、不触红线。四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格执纪问责。要强化纪律执行,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一、第二种形态,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五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聚焦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坚决查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深挖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着力遏制住腐败现象,真正实现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充分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明确案件线索移送报告等机制的规范和要求,加强案件线索的通报和移送、办案的协作和配合、案件处置的通报和移送、情况通报,不断提升反腐败协调工作合力。二是注重协同协作。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指挥中心”和“协调枢纽”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服从统一领导、听从指挥调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一盘棋”的办案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促落实。对于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积极作为,对协调配合中出现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2020年在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的发言稿

  同志们:

  今天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执纪、执法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整体合力,全面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情况,并安排了下步工作;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各参会单位领导也对如何开展好新形势下的反腐败协调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大家讲的很好,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保持惩治腐败的坚强政治定力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坚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针对突出问题抓细、抓实、抓严,从中央政治局开始以上率下,党风政风为之一新,整个反腐败态势从20**年呈胶着状态发展到20**年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可以说是跨过了一个临界点。今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紧跟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转变思维,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全县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全县反腐败斗争作出努力和贡献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要对形势有正确的认识和判断,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四”,即,一个总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复杂二字是总书记亲自加上的;两个没有变: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三个永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四个自信: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的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保持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保持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保持足够自信。前不久,天津市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落马”就很好的印证了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反腐决心,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遵循。从**来看,我县反腐败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一是少数干部律己不严,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个别政府部门掌握着各种专项资金、行政审批权或个人行为能直接对服务对象产生较大影响的股所级干部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有的问题已经在审计、专项纪律检查等监督过程中发现。二是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权力集中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且多是窝案串案。三是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严重,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四是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腐败严重,国企管理层干部腐败问题呈现顶风违纪,屡教不改,被处理后继续再犯的特点。

  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我们要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紧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转变思路思维,突出工作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发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去年9月,**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创新和飞跃,体现了纪严于法的思维,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如何运用“四种形态”指导我们做好反腐败工作,我理解:

  一是要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适用于全体党员,涵盖了所有的“小毛病”、“大错误”直至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等各种情况。只有在法律面前架起纪律底线,才能有效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走向“违法”,“四种形态”中的任何一种,强调的都是挺纪在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成员单位要强化“查处不是目的,监督保护才是根本”的意识,协调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转变和创新思维,实现工作方向从“盯违法”到“盯违纪”,工作路径从“抓大防小”到“抓早抓小”,工作方式从事后处理到日常监管,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各种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发现问题要及时介入、提前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维护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用法律惩处极极少数。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并不意味着放松对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的查处,或者随意降低处分档次,更不意味着反腐败就要减缓收兵。相反,是释放出了更严的信号,小问题都不放过,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当然也必须处理,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必须尽快核查,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查实一件、处理一件,移送一件。要从严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有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集三种情况于一身的要坚决查处;要紧盯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民生管理资金使用、行政审批、国企经营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要重点查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用、扶贫救灾、社保和移民搬迁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贪腐问题,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查处一批股所级干部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要同力合作,司法机关要平时跨好刀,关键时刻能亮剑,用法律来惩处极极少数,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三是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全县各级党组织、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都是责任主体。对违纪问题的纪律审查和问责处理,由纪委(纪检组)具体负责;组织调整,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涉嫌违法立案查由检察院、法院和公安具体负责。在大力实践“四种形态”新形势和任务下,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都需要进行延伸和拓展,需要由惩治腐败向预防和惩治并重转变。实践“四种形态”,基础是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线索并进行分析研判处置。各成员单位在齐心协力做好查处腐败工作的同时,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充分利用各自的监督利器和探头,把党内监督同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协调起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处置,对反映和发现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的,及时交由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进行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全县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

  一是要健全制度机制。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议大事、定政策、抓协调、促落实,确保定位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既要围绕事关反腐败全局的重大问题,加强研究协调,推进职能整合,优化协作配合,提高反腐败效率质量,又要防止错位越位,坚持不干涉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去年出台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对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成、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纪律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做细做实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完善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同时,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小组向县委报告工作,纪委与组织部门加强和规范组织处理,纪委与司法机关、审计部门案件线索移送通报协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推动协调小组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要强化协作意识。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既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又要加强同其他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自觉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框架下,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制度,建立常态性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反腐败职能,强化工作配合,在线索来源、线索分析、线索初查、线索突破阶段打破部门障碍,提前介入,互相移送、通报和共享信息,加强分析研判,运用各自资源、力量,优势互补,能力互补,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推动协作配合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职担当,亲自参与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具体分管领导、日常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和联络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办案协作配合相关规定抓好工作落实。

  三要确保办案安全。安全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生命线”和刚性纪律,必须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带头依纪依法办事,每件事情、每个环节都严格依纪依法办理。执纪执法机关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好表率,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和有关规定依纪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坚决杜绝办案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办案纪律的,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要坚持优质高效办案,严格依纪依法收集证据,努力将案件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铁案。

  同志们,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大家要高度重视。当前,我们要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就必须加强反腐败协调联动,这也是我们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主要目的。各成员单位下来要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一架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反腐利器,切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2020年在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的发言稿

  4月18日,渭滨区纪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区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渭滨分局、审计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张晓晨同志主持会议并做讲话。

  会上,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巨杰同志组织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关于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纪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委委员朱君林同志通报了2017年渭滨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移交线索情况。参会人员就纪法衔接、线索移送、留置权使用、受理信访举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张晓晨同志做了讲话,对去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今后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紧跟上级新部署、新要求,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新时期中央、省、市委对反腐败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渭滨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把握工作重点,认真落实《纪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在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强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将着力点放在重点领域的查办,主要围绕惩治群众身边的案件、民生资金使用情况、“三个助力”、“扫黑除恶”、“保护伞”等领域,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机制体制。

  会议要求,今后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效果,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要树立大局观念,坚定信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领导体制,推动形成衔接顺畅、有序高效的工作局面;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突出重点领域,做好任务分解,进一步提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水平,层层夯实责任;三要认真落实好纪法衔接工作,强化措施,各成员单位一把手亲自监督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做执行纪律的模范,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标杆,把渭滨区反腐败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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