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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行业来说,质量工作就是一个项目的生命,其他方面做得再好,质量不过关就会出现很大问题,产生很大影响。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建筑质量月活动总结,供大家参考。

  建筑质量月活动总结


  根据建设部(建质[20**]217号),省建设厅(闽建建[20**]37及南建管[20**]51号)《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和开展紧扣“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活动主题,结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地开展了20**年“质量月”活动,现将此次“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我局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简洁、明确的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在质量安全例会上进行了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质量月”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营造气氛,广泛宣传

  10月8日在质量安全例会上,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学习有关“质量月”活动的文件,细心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监理企业督促具体实施,本次活动。共发放工程质量基本常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10余条,张帖宣传标语100余张,内容主要涉及“质量月”的宣传口号,工程质量安全知识等,较好地营造了“质量月”的气氛,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重拳出击,整治风暴

  本次的“质量月”活动,结合了我市的具体情况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展开的,一是积极开展了现场自拌混凝土和禁止使用粘土砖的专项检查;二是宣传贯彻南平市南建管[20**]41号文《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深化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设备和工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20**年4月1日起,严格限制人工挖孔桩的使用,这一项目到目前为止,已得到基本控制,桩长也限定在15米规定的范围内,20**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这一工作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加大了查处力度,也已完全禁止使用;三是针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的内容,组织了施工质量、施工临时用电等的专项检查,共发出20份隐患整改通知,其中4份为暂停工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84条,现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率为96%。

  “质量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要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创优工程的活动,以推动我市的工程质量更上一个台阶而努力奋斗。

  建筑质量月活动总结

  根据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十二个委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印发了《关于开展“20**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质量月”活动安排的通知》,积极组织全市施工企业和监督系统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本市20**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提高质量意识

  1、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宣传发动。

  上海建工、城建集团,江苏、浙江、中建、四川、广东等沪办建管处分别召开了在沪施工企业负责人质量月活动动员会,传达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要求,落实责任。施工企业纷纷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分析本单位质量工作状况,寻找企业质量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提高工程质量相关措施;宣传和动员职工,营造“质量月”活动气氛;组织职工进行规范的学习和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各企业及其工地共展出黑板报3100块,宣传标语、横幅3500条。各企业组织开展了各类质量方面的培训、知识竞赛、讲座、宣传会共250场(次)。

  2、加强质量自查,促进质量管理。

  上海建工集团,城建集团,浙江、江苏、四川、中建等沪办建管处在9月份质量月活动中,广泛开展条块结合的质量月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对在建的轨道交通工程、住宅工程、安装工程开展有重点地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以文件、简报及会议形式进行通报,据各单位不完全统计,共检查在建项目的单位工程7500个(次)。

  3、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委托上海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质量培训班。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等进行培训,参与培训的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共有150余人次,切实从理论上提高了企业质量。

  二、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强化质量监督。

  1、组织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宅建筑市场,提升本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市建设工程安装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开展了全市住宅建筑工程专项检查,共抽查了40个工地,共开具局部停工整改指令单4份、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9份。被查工程以二、三级企业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总包的工程为主,检查表明,工程的现场质量状况总体受控,基本能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方案施工;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总体规范。但通过检查同时也发现部分工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或运转不正常。

  2、组织开展全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对本市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行为监管,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了本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监理行为专项检查。检查本市建筑工地30个,涉及监理企业30家,其中甲级资质15家,乙级资质13家,丙级资质2家。签发局部停工指令书1份,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5份。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监理单位能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工程实物、现场建材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有效监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能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做到整改完毕有回复、质量问题能封闭。但全市监理企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低资质监理企业,质量监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组织开展全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对全市预制构件生产和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抽查了本市二级构件生产企业24家、三级构件生产企业6家、住宅烟道生产企业8家,外省市进沪预制构件生产企业24家,开具3份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单,对生产质量控制不严,钢筋无生产许可证,实物质量合格率低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企业分别作出了整改要求。

  4、组织开展全市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生产过程管理及原材料使用的行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共抽查36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具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1份。大部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原材料进场验证、复试;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配合比设计、调整;试验室人员配备、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等环节能满足规范要求,混凝土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也暴露出个别商品混凝土生产由于企业管理层变更较大,质量负责人更迭频繁,企业内部管理松懈,质量意识淡薄,在原材料复试、混凝土生产中严重违规;对原材料备案证明现场使用验证单不够重视;尤其在质量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5、组织开展全市检测机构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市场行为,提高检测质量,市安质监总站对本市部分对外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进行了质量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抽查了包括建筑材料、基桩、钢结构、室内环境在内的20家对外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检查表明通过对141号部长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宣贯和执行,检测机构普遍增强了质量意识,检测行为和检测工作质量得到规范和提高,但同时也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在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个别企业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内部管理松懈,缺乏必要的自检措施;检测人员放松自身要求,导致在一些基础管理上出现了各种问题,有些问题的性质还很严重。对此检查小组作出了查处和整改要求,共开具了7份整改指令单。

  6、组织开展全市安装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本市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对安装工程的重视与检查,规范安装工程的质量行为,市建设工程安装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全市安装工程质量的专项检查,共检查本市在建项目安装工程40个,其中大型工业装置4个,厂房10个,轨道交通车站2个,办公楼公建项目14个和住宅高层10个,共开具了质量问题整改单23份。这次专项检查是本市近十来安装工程的一次综合检查,首次将安装设计、安装材料纳入到检查范围。检查表明,本市建设项目中的安装工程质量总体基本上处于受控状态,施工质量标准出现稳步提升态势;有关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各方,能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重视安装工程管理和施工。但同时也暴露出,本市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发展的不平衡,少数工程在管理上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违规施工、违章操作仍有出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意识不强。

  三、聚焦重点,严格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控。

  1、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效能监察大检查

  为贯彻《关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各方责任意识,推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安质监总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了10条轨道交通线的36项工程。检查发现,效能监察的文件精神得到了贯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普遍建立并基本得到落实,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工程现场质量安全基本受控。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的编制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工程对施工过程中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制定不够严密,以及招投标文件对人员资格要求在现场执行不严格等。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具体建议,要求建设参与各方要制定切实措施,保证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

  2、成立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风险控制研究课题。

  随着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大规模、高速发展期的到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难度日趋增加,技术风险居高不下。其中承压水的风险控制一直是轨道交通建设中的一大难题。为了减少和消除轨道交通建设中的质量安全隐患,总站邀请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轨道交通设计、施工、建设、监督等有关单位,成立《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风险控制研究》课题组,对承压水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控制措施,防范承压水风险。

  建筑质量月活动总结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33号)要求,围绕“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的主题,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在“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

  “质量月”期间,全市住建系统要围绕“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手段,以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营造质量强国的社会氛围,使质量强国理念深入基层,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二、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

  “质量月”期间,我局将结合省住建厅的工程质量观摩活动召开一至两次工程质量现场观摩会,组织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和部分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人员现场观摩。通过树立学习标杆,加强学习交流,推动施工企业比学赶超,以点带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该项工作委托市建筑业协会和市质监站承办。

  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继续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质量月”期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根据省住建厅今年相关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与样板观摩活动相结合,将工程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成效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了解掌握今年以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认真剖析问题、难点,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有力措施,重点治理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涉及渗漏、裂缝、给排水、电气、节能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同时,我局将组织各市(区)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对部分市(区)在建工程质量终身制的“两书一牌”落实情况的随机抽查行动。

  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05号)工作要求,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于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对各市(区)监督机构及人员进行考核。

  五、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专项检查

  根据我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江建函〔20**〕946)工作要求,我局将根据各部门按照《通知》进行自查自纠的情况,于9月上旬重点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及其经营行为情况。

  六、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执法检查

  按照我局联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江门市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20**〕171号),深入开展建材打假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我市建材打假专项行动成果,确保我市工程质量安全。

  七、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查

  为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混凝土产品的质量监管,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我市辖区范围内已申领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搅拌站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条件、混凝土试验室、原材料管理与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与产品质量、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安全文明生产情况以及对于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等,通过监督检查,切实规范行业管理,确保混凝土实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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