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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本站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1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应急管理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让法治成为XX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一目标任务,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服务“强富美高”新XX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更好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三、宣传重点

  一是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实施,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二是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具体措施

  (一)系统全面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

  1.将民法典专题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集中学习。

  2.各基层党组织将民法典学习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发挥学法用法模范表率作用。

  3.开展送法律、送政策进企业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

  (二)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

  4.按照市法宣办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2020年度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

  5.依托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围绕民法典研究与实践进行学术研讨、案例分析,开展优秀论文征集汇编工作。

  6.鼓励支持各监管企业创新形式,通过拍摄普法微视频、举办法治小品大赛等,提升民法典普及学习活动的多样性和活跃度。

  7.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新技术新应用,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官网、“XX应急”公众号、办公OA和政务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政治意义,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策法规处参与的民法典普法工作专班,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重点工作内容,推动应急管理局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认真实践。

  (三)创新活动形式。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结合“送法进企”普法品牌,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普法阵地和互联网,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

  (四)增强工作实效。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职能转变,及时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法规及配套文件的立改废释,在实施重大决策时于法有据。

  《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了历史性、划时代的一大步。为深入学习贯彻xxxxx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有针对性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1.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xxxxx在中央政治局第xx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全省法治化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各单位

  2.突出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民法典纳入教学课程,列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中增设“民法典”学习专题,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及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民事权利保护意识。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各单位

  3.重点抓好法治队伍学习教育。全省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迅速组织开展民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专题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提升民事审判和法律监督水平。要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提升实践运用水平。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4.始终抓好青少年学习教育。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在中小学法治教育课堂上突出民法典的学习,在高校通过组织举办模拟法庭,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参与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通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活动,在相关高校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向全体师生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二、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工作

  5.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与法治建设规划的有机融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全省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内容,纳入未来五年法治湖北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6.深入推进民法典社会公益宣传。各级普法宣讲团要深入基层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同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核心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在全省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7.深入推进民法典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组织省内新闻媒体结合各自特点利用专题专栏,制作播出专题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全省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省内各新闻网站及客户端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社交平台,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三、切实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

  8.推动民法典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发现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精神不一致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推进地方配套法规、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问题,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9.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梳理研判民法典实施产生的影响,及时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以严格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10.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各级审判机关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法规适用标准,有效保护各类民事权利。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

  11.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的情况。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12.建立健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律师调解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融网格服务管理平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应急指挥处置平台为一体的实战化平台作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和四级联排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13.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研究。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省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做好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全省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法治权威

  14.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有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15.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推动民法典实施作为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州、区)党委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省直相关单位

  16.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民法典实施的检查和监督,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多种方式,监督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省全面有效施行。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省直相关单位

  五、加强民法典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

  17.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xxxxx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大力推进全省法治建设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实施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18.明确工作重点。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19.分步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工作安排,拿出有力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则上要在x月底前完成。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xx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抓好落实。

  20.加强督导督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3篇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切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施行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以更好推进全民依法治市,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学习宣传内容

  (一)学习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

  (二)学习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等。

  四、组织形式

  (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周五会课学习简报制”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民法典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和对工作业务开展相关的社区、乡村、企业、建筑工地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利用宣传标语或者LED显示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引导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利用局下属单位两个公园面向广大群众的有利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

  (三)注重行政执法人员对民法典的学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建管股、科技股、村镇股、城建股、房管股、质安站、燃气办)

  (四)关注“中国普法”“司法”等公众号,组织参与由司法局开展的民法典网上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民法典考试。(责任单位:法规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认真贯彻部署落实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三)工作考核。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在12月底前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并持续抓好落实。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资料归档,有关宣传图片、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局法规股。年终将根据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单位的学习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报局党委,作为年终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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