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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是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性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万委办(2019)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各项部署,6-7月,对全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和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按照“一村一村地查、一户一户地过、一项一项地问”的要求,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找准薄弱环节,拿出过硬措施,分门别类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排查对象

  (一)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

  (三)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两不愁”情况。重点排查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下同)是否愁吃,是否愁穿,是否有比较稳定的收入。

  (二)排查“三保障”情况。

  1.排查“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重点排查贫困户家庭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失学,核查辍学失学原因;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重点排查贫困户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落实签约医生;县域内住院是否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是否存在“零自付”现象。

  3.排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重点排查贫困户是否有安全住房,享受哪类住房保障政策;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户均自筹资金是否超标,是否搬迁入住,搬迁后是否拆旧复垦复绿;有无稳定收入来源。

  (三)排查“用水用电广电”情况。重点排查贫困户是否有安全饮用水;是否通生活用电且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能否收看电视。

  同时,排查因灾因病因残等导致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根据实际情况和现有政策,给予相应的帮助和关怀。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6月6日—6月19日)

  1.组织排查力量。按照帮扶单位参与排查人数1:1配备业务骨干要求,我乡组建6个排查工作小组,实行村内交叉,逐村进行排查,按照2名排查人员组成1个入户排查小组;第一书记不直接参与所在村的排查、帮扶责任人不直接参与所帮扶对象的排查。

  2.开展业务培训。一是召开乡级动员培训会。在市视频培训会议基础上,由乡党委书记再次组织全体乡干部、乡属单位负责人、村“三职”干部、第一书记和市大排查抽调人员参加的动员培训会。二是召开排查组业务培训会。乡级培训会结束后,由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排查组业务培训会,对参与排查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3.确定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6月19日前,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非贫困户进行认真分析摸排,重点关注因灾因病因残等导致的特殊困难群体,确定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名单,经乡党委、政府审定后列入排查对象。

  (二)试点排查开展阶段(6月22日—6月24日)

  1.统筹人员集中试点排查。根据我乡村基础条件和贫困户分布等特点,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选取老洼坪村为我乡大排查工作试点村。统筹其余六个村村支两委及驻村工作组力量,组成6个工作小组,按照大排查工作要求,逐户摸排开展试点工作。

  2.开展入户排查。按照一进、二看、三算、四核、五填、六评、七签的“七步排查法”要求,对照排查问卷内容,排查人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等进行逐户逐项排查核实,填写排查问卷。

  3.建立会商机制。建立问题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各小组每天排查结束后,及时收集汇总问题,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上报乡党委。乡党委书记每天将召集排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开展会商,能认定的就地认定,无法认定的报市级会商认定。

  4.排查问卷确认。入户排查结束后,由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对排查问卷进行复核,无异议的由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帮扶责任人签字确认。

  5.问题核实确认。对排查情况有异议的,由排查人员会同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一道再次入户核实,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排查人员形成最终问卷,经排查人员、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帮扶责任人和被访者共同签字确认(核实结果无修改的,被访者不签字)。

  6.排查问卷录入。完成问题核实确认后,排查人员将排查问卷录入四川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三)全面铺开排查阶段(6月25日—7月20日)。

  1.全面安排部署。我乡按照万源市大排查时间进度及排查质量的要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乡党委书记对大排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大排查工作。

  2.全力启动落实。依照试点排查阶段工作流程,认真总结排查经验,进一步优化人员搭配及入户排查问话的方式方法等,扎实开展好大排查工作。

  (四)排查汇总和制定整改措施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1.制定整改措施。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与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对存在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

  2.汇总排查情况。乡脱贫攻坚办根据排查情况,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帐。同时将所有纸质排查问卷分村分类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3.对照标准整改。根据上级印发的整改方案,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对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要准确把握政策,对明显超出标准的,予以纠正;对没有明显超标的,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少“翻烧饼”。

  根据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排查报告,经乡党委书记、乡长签字确认后报市脱贫攻坚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党委政府决定成立茶垭乡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乡大排查工作,由乡党委书记、乡长牵头,亲自部署抓牢抓实大排查工作,全乡动员、全员参与大排查工作。

  (二)较真碰硬,排查整改

  各入户排查组要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脱贫标准,一村一村的查、一户一户的过、一项一项的问,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认真负责,严肃纪律

  落实“基层减负年”“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各项要求,落实,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既把问题排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又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行清单化管理,防止“翻来覆去”折腾。坚持“谁排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六、保障措施

  乡脱贫攻坚办负责组织培训、分发排查问卷等资料,各排查组排查工作结束后,统一将问卷录入手机APP或电脑端,并将排查问卷交乡脱贫攻坚办;乡党政办具体负责后勤保障。

第二篇: 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70多家相关企业和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其中4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2018年6月,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到广西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18年10月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反馈意见内容梳理成八大类45个问题,于2018年12月29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力争一年内完成70%的整改任务,两年内整改任务完成90%以上,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则分阶段推进、抓紧整改。

  全区14个设区市、10个区直有关单位和两家国有企业对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压实责任,扎实整改。目前,钦州市“散乱污”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等5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其他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钦州市“散乱污”铁合金项目清理整改问题基本完成。钦州市对存在的铁合金小高炉问题迅速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辖区24家“散乱污”小冶炼企业和65家其他“散乱污”企业。同时,全区各地举一反三,集中整治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排查发现4629家“散乱污”企业,目前正按计划进行分类清理处置。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广西将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加快治理进度。2018年底,已完成248个市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65个问题清理整治任务,整治完成率100%。在2019年1月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会议上,生态环境部对广西的做法予以肯定。

  南流江水质明显改善。南流江流域内各市县重点从禽畜养殖、生活、工业三方面污染开展综合整治,采取截污控源、收运还田、生态化改造、完善污水处置设施等办法,多措并举推进治理工作。经过整治,南流江水质改善明显,2018年上半年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为劣Ⅴ类,2018年7月及9-12月改善为Ⅲ类,年均水质达到Ⅳ类,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污染攻坚目标。

  2018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通过实施以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散乱污”整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烟花爆竹禁燃限放、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专项为重点的“百日攻坚”行动,以“清单式”管理推进大气污染治理。2018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6%,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9%。与2017年相比,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中铝广西稀土公司非法开采问题整治基本完成。目前,该公司对其所属的稀土矿山实施停工停产,并对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序推进其他问题整改。其中,已完成岑溪、崇左、富川等地回收点的生产设备拆除,已完成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自动监控安装等工作。

  发布会上,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北部湾港务集团和玉林市龙潭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代表分别就相关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曹伯翔介绍,下一步广西将加强督查督办,对已完成整改的,要严格检查验收,巩固成效,按时销号;对推进整改严重滞后、不作为、乱作为的,要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固体废物等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第三篇: 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3月19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情况通报,研究我区整改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这次“回头看”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党的十九大后中央巡视的首次“回头看”。此次“回头看”反馈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同步进行。在向贫困发起最后总攻的决战阶段,中央向我们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意见,充分肯定了我区脱贫攻坚成效,对我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广西的关心关怀,也是对我们抓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早抓紧,克难攻坚,把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问题、国家考核发现问题等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任务的完成推动脱贫攻坚任务的高质量完成。要结合“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指出的不足,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脱贫攻坚成色足、可持续。要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深入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提前谋划、积极应对,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要把抓整改作为“两个维护”的直接标尺,检验干部的“四个意识”和政治担当。自治区党委对整改负总责,自治区党委常委和其他省级领导要带头整改。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落实本地本部门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按照分工落实好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要建立整改责任制,每项整改任务都要具体到人,整改不到位就要倒查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巡视整改监督,逐件督办和对账销号,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以整改为契机,系统梳理脱贫攻坚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其他问题,一体统筹、全面精准整改。整改措施要精准务实管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以整改为名层层督查检查、填表报数,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向党中央、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第四篇: 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6-7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2018年10月20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广西反馈督察意见。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反馈意见内容梳理成八大类45个问题,于2018年12月29日印发了相关整改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切实强化追究问责,力争一年内完成70%的整改任务,两年内整改任务完成90%以上,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则分阶段推进,抓紧整改。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督办。

  为回应社会关切,便于社会监督,4月2日,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具体问题和整改方案。

  公布的8类45个问题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一些部门和地方政治站位不高,推动整改态度不够坚决。

  在思想认识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党中央交办的一件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些领导同志不但没有正视问题,反而反复强调工作成效;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广西生态环境质量好,要求做到“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太难;有的领导同志甚至认为,广西是贫困地区,主要问题是发展不足,保护应服从于发展,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关注的、有资金补助的,就多做一点,其他的只能慢慢来。

  正是由于这些思想认识问题,导致有些整改工作非常被动。在部署推进方面,侥幸过关的思想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较为普遍。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地市上报的整改销号问题,从未组织集体研究,仅形式审查后即予通过,导致压力无法传导,甚至助长了地市侥幸心理,以致一些公开的整改落实情况严重失实,损害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

  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组织5个工作组开展整改情况督导,有的组长未按要求下沉地市,有的组长甚至从未去过现场,督导报告未报请自治区领导审核,工作流于形式。在工作落实方面,督察整改的紧迫感不强,一些工作拖拉散漫,有时得过且过。

  近年来,由于工作调整,自治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更换频繁,导致整改工作的连续性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地市总是将整改时限压在国家规定的最后期限,能拖则拖,导致工作积重难返,越来越被动。此次“回头看”进驻前期,自治区在边督边改工作方面,也存在拖拉滞后的问题,直到督察组公开曝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后,才受到警醒,加大工作力度。

  2.自治区虽然印发环境保护督察办法,但督察工作至今没有开展。

  3.玉林市对督察指出的诸多问题态度消极,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的32项主要事项均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更是只字未提。2017年玉林市10项到期整改任务实际仅完成4项。

  4.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4月底前,清理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土政策”,但桂林市灌阳县置若罔闻,2017年以来仍4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对高耗能高污染铁金企业电费扶持事宜。2017年至今,共对8家铁合金冶炼企业补贴2928.4万元;2018年3月还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7家铁合金冶炼企业2016年度上缴地方税收327.9万元作为扶持资金全额返还相关企业。

  5.在对北部湾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及钦州市无视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政策,层层“放水”,将钦州市23个使用13—50立方米小高炉、工艺极为简陋、污染十分突出的冶炼项目认定为符合产业政策,并公示完成整改销号。督察组在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检查发现,当地20多家小冶炼厂共建有32座小高炉,随机抽查4家铁合金冶炼厂、1家再生铝冶炼厂,均属“散乱污”企业,烟气直排、污水横流,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督察组比对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符合产业政策的23个小冶炼项目,发现5个项目生产设备甚至早在2013年前就已拆除。

  二、关于水污染防治的问题

  6.2017年全区河流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较2016年下降4.1%。

  7.南流江等河流污染问题不但没有解决,污染还加剧。南流江水质恶化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重点问题,但流域内相关地市推进整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表态多、行动少,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具体措施均未按时完成。到2017年底,流域内需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10个工业园区仅完成2个;非法设置的1000余个入河排污口未按要求取缔关闭;已建成的6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晒太阳”。玉林市既未按整改时限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订支流污染治理方案,2017年市级治理资金投入较2016年减少61%。畜禽养殖污染是南流江主要污染源,但玉林市不仅在资金投入上打折扣,而且项目推进也十分缓慢,以致中央拨付的3650万元专项资金也被闲置8个月,截至2018年5月,禁养区养殖场清拆任务完成率不到10%。2017年,南流江水质大幅度下降,干流5个省控以上监测断面全部超标,国考横塘断面水质下降为Ⅴ类,2018年1—5月又进一步恶化为劣Ⅴ类。南流江水质恶化严重,不但未引起足够重视,反而在任务考核时还得了较高分数。

  8.下雷河污染问题没有解决。

  9.钦江污染问题没有解决。

  10.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北部湾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但督察发现,北部湾区域陆源污染整治工作不力,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一类海水比例较2016年均有所下降。目前,沿海三市每年约有4000多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有监测的入海市政排污口废水排放达标率不到50%。一方面,污水管网覆盖不全,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如北海市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一直不能正常运行;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长期不到设计的20%。另一方面,部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缓慢,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的4个改造工程均未按期完成,有的至督察“回头看”时尚未开工。

  11.茅尾海海域海水质量全年处于四类—劣四类水平。

  12.防城港东湾海水水质下降为劣四类。

  13.北海市廉州湾海域活性磷酸盐浓度显著升高。

  14.根据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消除直排入海(河)排水口,但该项工作推进缓慢。

  15.沿海三市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反馈意见指出的“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

  沿海三市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反馈意见指出的“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截至2018年6月底,沿海三市22个工业园区中6个尚未完全实现污水集中处置,13个依托或计划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但运行不正常或出水超标问题时有发生。

  北海市4个园区每天约5万吨工业废水依托红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该厂进水总磷浓度远超设计标准,出水总磷浓度长期不能稳定达标。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运行一度瘫痪。

  2017年12月以来,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多次超标,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159毫克/升。

  16.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推进缓慢,工作进度在全国居后。

  17.南宁市黑臭水体通过临时性应急整治措施应付考核,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上报完成整治的直排口三分之二采用半截污方式,污水溢流严重;应急使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2017年通过考核后就疏于管理,督察组随机抽查3处运行均不正常,有的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甚至高达280毫克/升、氨氮浓度高达33.4毫克/升。

  根据《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环办水体函〔2018〕622号),南宁市38段黑臭水体仍有11段黑臭。经核实,截至2018年6月仍有70个生活污水直排口未完成整治,每天直排污水约40万吨。

  18.梧州市宝石加工作坊噪声污染是2016年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问题,对此,梧州市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入园,较好地解决了群众诉求。但由于缺乏统筹谋划,全市4个宝石加工园区3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19.2013年以来,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梧州市年年开会研究,年年制订方案,但年年收效甚微,年年形势严峻。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后,梧州市仅针对督察指出的9个排污口制订整改方案,而且在9个排污口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就公示销号。

  三、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

  20.2017年,自治区PM10和PM2.5年均浓度均较2016年不降反升,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14个设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

  21.2017年,玉林市大气环境质量下降,PM2.5年均浓度全区涨幅最大,但仍不在整改上下功夫,而是违规使用自动喷淋系统干扰有关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站点的正常监测,性质十分恶劣。

  22.2017年贵港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

  23.2017年梧州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梧州市强调客观原因多,推进整改落实少,督察组随机抽查城区3个较大规模的在建建筑工地,其中2个完全没有扬尘防控措施,工地及周边道路尘土弥漫。

  24.2017年贺州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

  四、关于生态保护的问题

  25.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明确指出,“十二五”以来广西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约6.9%,保护区边界不清问题普遍存在,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比较突出。但原自治区林业厅和有关地市在推进整改时,不是想办法解决该问题,而是试图通过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进一步压缩生态空间,使违规问题合法化。根据2017年原自治区林业厅初审通过的7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保护区面积平均减少46%,个别保护区面积甚至减少87%。该方案被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否定后,原自治区林业厅又于2018年5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支持相关地市将43处采矿区、探矿区和风电开发等项目以“开天窗”等方式调出自然保护区,调减保护区面积15.2%。按此方案,一些自然保护区将支离破碎,生态功能大幅降低。虽然原自治区林业厅的方案没有获得通过,但已产生不良的影响,不仅助长了一些地市侥幸心理,而且直接使全区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推进滞后、态度摇摆。截至2018年6月,仍有7个自治区级保护区未完成确界,大量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没有及时退出,整改时限要求一拖再拖。

  26.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后,玉林市默许在那林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博白云飞嶂风电场项目,截至2018年6月该项目已完成80%施工道路和1座基坑建设,占用、损毁保护区林地9.83公顷。经查,2017年原自治区林业厅、玉林市林业局违规批准占用林地许可,博白县林业局多次批准林木采伐许可。为推进项目合法化,玉林市还在2018年3月上报的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中,拟将包括该风电项目在内的大部分保护区调出保护范围,拟调减保护区面积高达86.1%。

  27.针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养殖问题,北海市未按照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对保护区内的全部养殖场进行清理整治,而仅清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养殖场,对同一区域内合浦晟泰现代渔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非法养殖问题不闻不问,导致92公顷保护区被长期侵占。2016年12月及2017年5月,合浦儒艮保护区管理站两次向北海市及合浦县行文要求清理,均未得到回应,直至“回头看”进驻时才着手相关清理工作。

  五、关于企业环境监管的问题

  28.此次“回头看”受理的群众投诉中,有229件是2016年第一轮督察转办但群众仍然重复投诉的,其中查处不实、整改不力是群众重复投诉的主要原因。

  29.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在第一轮督察期间就被群众举报,此次“回头看”又收到投诉。现场检查发现,企业111万吨矿热炉渣和强碱性精炼炉渣堆填侵占铁山港码头;广西瑞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综合利用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废渣为名,行违规倾倒堆填之实。所有堆放区域均无“三防”措施,铁山港码头约47.34公顷区域满目疮痍,周边坑塘水质呈强碱性,严重威胁北部湾近岸海域环境安全。针对该企业的污染问题,北海市环境保护局从2013年至今累计下达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罚文件20余份,并于2017年3月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北海市党委、政府。但北海市党委、政府不仅未督促整改,还于同年9月给予诚德集团下属公司产业扶持资金2968万元。

  30.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梧州岑溪市三堡镇稀土开采污染水源、毁坏林木问题,梧州市相关部门查处不严不实,上报材料均称群众投诉不属实,还在对外公开时写道“未发现有人为毁坏经济林的情况”。但现场检查发现,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大范围越界开采稀土,造成山体塌方毁坏水塘、林地和农田达24.44亩,项目防渗设施不完善,污染周边环境。

  31.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220万吨含镍废渣露天堆存、风险突出,但该企业不仅整改进度迟缓,还违规建设新的项目,且将新产生的约4万吨危险废物继续露天堆放,直至2018年5月才着手整改。对此,玉林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虽多次赴该企业调研,但多是关心经济发展,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及督察整改情况鲜有问及。

第五篇: 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考核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部署,按照省、市、县关于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6月下旬开始,用近两个月时间,按照“一村一村的查、一户一户的过”要求,对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彻底摸清“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拿出过硬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真正做到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两不愁”情况

  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下同)是否愁吃、是否愁穿、是否达到当年脱贫收入标准。

  (二)排查“三保障”情况

  1.排查“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失学辍学,核查失学辍学原因;了解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落实签约医生;县域内住院是否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是否存在“零支付”。

  3.排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住房;享受哪类住房建设政策。排查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户均自筹资金是否超标,住房是否搬迁入住,搬迁后是否拆旧复垦复绿;有无稳定收入来源。

  (三)排查“用水用电广电”情况

  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是否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能否收看电视。

  在“两不愁三保障”排查中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

  同步排查因灾因病因残等导致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6月21日—24日)

  (1)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对全镇大排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执行副组长,各村联片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工作专班(附件1),负责大排查工作方案制定、机制建立、试点确定、督促检查和工作统筹等,专班下设质量控制、巡回督导、问题甄别、业务指导、问题整改督导和问卷收录审定六个工作组。同时,各负责排查入户的小组和各村要明确专人每天及时向镇脱贫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周荣,联系电话:6100(18282011153)。

  (2)组建工作组。一是组建大排查工作质量控制组。建立大排查工作质量控制机制,组建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张国、佘伟为副组长,其余副职领导、脱贫办干部、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各排查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工作质量控制组(附件2),负责全镇大排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督导、经验总结以及较为重要的问题政策答疑、问题研判以及质量把控等相关工作。二是组建大排查工作问题甄别组。建立问题会商甄别机制,组建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执行副组长,各村联片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工作问题甄别组(附件3),负责乡镇上报问题的甄别与把控,对甄别组集体会商不能甄别的问题报专班办公室,由专班成员最终甄别审定。三是组建大排查工作巡回督导组。建立大排查工作巡回督导机制,以片区为单位,组建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组长,联片领导任副组长、片区内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大排查工作巡回督导组5个(附件4),负责督促各自辖区大排查工作的开展。四是组建大排查工作业务指导组。建立大排查工作业务指导机制,由镇长牵头,各联片领导对接各业务部门,负责各自片区大排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解释。五是组建问题整改督导组。由党委书记和镇长牵头,各联片领导负责问题整改督导。六是组建问卷收录审定组。由联片领导负责问题初审,党委书记和镇长审定后交脱贫办录入。

  (3)制定方案。依据我镇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马鞍镇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马鞍镇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手册》。

  (4)资料准备。《马鞍镇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手册》等资料下发至各村(qq群微信群),其中入户排查所需纸质问卷由镇脱贫办统一印制。

  (5)业务培训。一是动员部署。召集镇全体干部、村四职干部、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全镇大排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二是骨干培训。召集镇全体干部、村四职干部、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帮扶责任人进行大排查工作详细业务培训,确保他们都成为“明白人”。

  (6)确定对象。以村为单位,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名单。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标注是否易地扶贫搬迁、是否在家,常年外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还需标注联系电话等信息;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要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乡镇派驻的驻村干部认真摸排,梳理出因灾因病因残等导致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对象户,经镇村审核后列入排查对象。

  (4)组建大排查工作组。我镇根据辖区村总数、排查对象户总数等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工作组数量及参与排查工作人数,各排查组组长由镇党政副职领导担任,参与排查的工作人员从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帮扶责任人中确定,要尽量减少教师、医生、防汛减灾干部等人员参与大排查工作,按照每2名排查员组成1个排查小组开展工作。共40个小组,80人。

  (5)业务培训。副镇长佘玮同志负责召集所有参与辖区大排查工作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包括问卷复核人员),特别要讲清楚方法步骤、问卷填写、问卷录入、问题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确保他们都成为“明白人”。

  (二)排查核实(6月25日—6月28日)

  1.入户调查。①对在家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按照“七步排查法”如实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问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调查问卷》,对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还需填写《易地扶贫搬迁户排查问卷》;②对举家外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访谈,被访谈人委托亲属、邻居或村组干部签字完成问卷。通过各种方式均联系不上的,由排查人员向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或帮扶责任人了解情况,填写《无法联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问卷》。各村要建立这部分对象的台账,想方设法取得联系,力争在大排查期间完成问卷。③对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参照“七步排查法”,由排查人员入户了解情况,填写《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排查问卷》,被访对象无需签字。(七步工作法:一进:排查人员入户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交流,了解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子女读书情况、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帮扶情况、享受哪些扶贫政策等。二看:看房屋院落、看用水用电、看粮仓衣柜、看厨房家电、看圈舍厕所、看畜禽菜园,直观感受生产生活状况。三算:算农户收入、支出、债务等情况。四核:对帮扶手册、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事项,要逐项记录。五填:根据访谈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问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调查问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还需填写《易地扶贫搬迁户排查问卷》。六评:综合评价“两不愁、三保障”是否存在问题,帮扶效果和帮扶干部表现,梳理具体问题写入问卷。七签:按照要求现场签字确认。)

  2.问题复核。在入户调查结束后,按照无问题问卷、有问题无异议问卷和有问题有异议问卷三个类别进行分类,对无问题问卷及有问题无异议的问卷由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签字确认;对有问题有异议的问卷交镇质量控制组,组织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和排查人员一道再次入户核实,由排查人员形成最终问卷,经被访者、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排查人员共同确认后签字。

  3.问题甄别。对复核后仍有争议的问卷由镇问题甄别组集体进行会商甄别,镇问题甄别组无法甄别的按规定时限报县级问题甄别组进行甄别。

  4.问卷录入。各联片领导、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负责审核排查任务是否完成、排查问卷是否完整,对无问题的问卷镇统筹组织精干力量(扶贫专干、第一书记、排查业务骨干等)及时录入大数据平台。对经核实的问题问卷,暂不录入大数据平台,先认真梳理,分村分类形成初步问题清单。

  (三)整改提升(6月28日—7月31日)

  1.排查汇总。入户排查结束后,镇统一收回所有纸质排查问卷,分村分类装订成册存档备查。脱贫办牵头及时收集和梳理辖区摸排出的所有问题,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由镇村自行掌握并单独建立整改台账,不再列入问题清单,将尚未整改、正在整改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附件6),清单经联片领导、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初审后,于7月5日前报镇脱贫办。

  2.全面整改。根据上报的问题清单和县相关行业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牵头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各“两不愁三保障”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行业问题整改。各村要迅速行动,加强辖区问题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得以及时销号。对7月底前仍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拟作为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添加进大排查采集平台的对象,按照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审核、联片领导审定同意的程序于7月20日前报镇脱贫办(同步报送电子文档)。同时,镇脱贫办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大排查工作专项报告(含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于7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阶段战役的迫切需要,是省委、省政府根据全省实际情况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镇当前的政治任务。全镇上下务必要深化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联片领导要深入联系各村带头抓;各镇村作为大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联片领导要亲自抓,各村支部书记要具体抓,将任务详细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严格按照全镇制定的“任务表”和“路线图”深入开展大排查工作;各帮扶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有序组织好单位干部职工,全力配合开展好本次大排查工作;各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绝对服从,积极踊跃参与大排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由镇统筹安排辖区开展大排查工作所需车辆(车费由政府统一报销),同时要准备充足的防暑药品、矿泉水、签字笔、印泥等必需物资,确保排查人员有序开展大排查工作;各村组应组织一定数量的向导员,负责引领排查人员入户开展问卷调查,全力保障排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相关要求,坚持“谁排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既要把问题排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又要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翻来覆去”,禁止层层加码,实行清单化管理,减轻基层负担,少翻“烧饼”。严格按照县委“暴露问题不追责,掩盖问题要追责”的要求,在核查中发现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的,如属镇属部门工作人员,通报主管单位,镇属干部,按镇干部管理问责,并全镇通报。

第六篇: 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集中40天时间,按照“一村一村的查、一户一户的过、一项一项的核”的要求,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拿出过硬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25日前,召开全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上级“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部署意见;建立全镇“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业务咨询组、巡回指导组、监督检查组,统筹负责联系各村大排查工作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督促检查工作。

  2、业务培训。6月25日前,全面启动全镇大排查工作动员安排部署会议,开展好大排查业务培训工作。

  3、排查试点:6月30日前在四洲村开展大排查试点工作,并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

  4、全面排查。7月1日至7月15日,全面开展全镇“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在大排查过程中,各村坚持边排查边审定边录入;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销号,形成长效机制。

  5、分村装订。7月16日前,各村完成纸质排查问卷分村装订成册存档备查工作。

  6、梳理问题。7月17日前,各村汇总形成问题清单。

  7、汇总报告。7月18日前,各村形成排查报告;7月19日前,将各村排查报告上报镇扶贫办。

  三、排查对象

  1、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2、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

  3、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

  四、排查内容

  1、排查“两不愁”情况

  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愁吃、是否愁穿,是否达到当年脱贫收入标准。

  2、排查“三保障”情况

  (1)、排查“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失学辍学,核查失学辍学原因;了解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落实签约医生;县域内住院是否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是否存在“零支付”。

  (3)、排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住房;享受哪类住房保障政策。排查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户自筹资金是否超标,住房是否搬迁入住,搬迁后是否拆旧复垦复绿;有无稳定收入来源。

  3、排查“用水用电广电”情况

  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是否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能否收看电视。

  在“两不愁三保障”排查中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

  同步排查因灾因病因残等导致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

  五、入户排查

  排查工作按照入户调查、问题核实、问卷录入、制定措施等步骤开展。

  1、入户调查

  根据我镇排查任务量,统筹安排排查力量,组建排查专班合理搭配,每个排查小组至少2人,其中,应有1名较为熟悉业务的同志。排查小组必须走到到户进行实地调查,并按类别填好相应问卷和相关资料。

  2、排查步骤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七步排查法”:

  一进:排查人员入户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交流,了解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子女读书情况、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帮扶情况、享受哪些扶贫政策等。

  二看:看房屋院落、看用水用电、看粮仓衣柜、看厨房家电、看圈舍厕所、看畜禽菜园,直观感受生产生活状况。

  三算:算农户收入、支出、债务等情况。

  四核:对帮扶手册、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事项,要逐项记录。

  五填:根据访谈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问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调查问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还需填写《易地扶贫搬迁户排查问卷》。

  六评:综合评价“两不愁三保障”是否存在问题,帮扶效果和帮扶干部表现,梳理具体问题写入问卷。

  七签:按照要求现场签字。

  (2)、举家外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访谈,被访谈人委托亲属、邻居或村组干部签字完成问卷。通过各种方式均联系不上的,由排查人员向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组或帮扶责任人了解情况,填写《无法联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问卷》。大排查期间一直未能联系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地要分乡镇建立台账,组织力量务必在9月底前取得联系,核实情况、落实帮扶、对标补短,由乡镇(街道)完成问卷并及时录入。

  (3)、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参照“七步排查法”,由排查人员入户了解情况。

  3、问题核实

  在入户调查结束后,由村“两委”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对排查问卷进行复核,无异议的由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签字确认;有异议的,由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和排查人员一道再次入户核实,由排查人员形成最终问卷,经被访者、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排查人员共同确认后签字。

  4、问卷录入

  完成问题核实后,扶贫办审核排查任务是否完成、排查问卷是否完整,组织排查人员录入问卷。

  5、制定措施

  在镇组织指导下,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组与帮扶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对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存在的困难,要研究关怀帮扶措施。各项措施由扶贫办统一组织录入平台。

  六、排查汇总

  入户排查结束后,所有纸质排查问卷交扶贫办,分村分类装订成册存档备查。扶贫办汇总形成问题清单。

  扶贫办要根据汇总形成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牵头部门,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对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

  涉及帮扶手册、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平台数据由扶贫办统一组织校正;帮扶手册由帮扶责任人完善,原则上不更换新的帮扶手册。

  七、工作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

  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陈定权和党委副书记、镇长代勇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刘仕友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詹强为副组长的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站办所负责人和各村支两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脱贫攻坚办公室,由詹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两不愁三保障”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到项到事。驻村领导带队分组开展督导。各村主要负责人和帮扶责任人是大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2、动真碰硬排查整改

  各村要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一户一户的过、一项一项的核,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准确把握政策,对明显超出标准的,予以纠正;对没有明显超标的,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少“翻烧饼”。

  3、严肃工作纪律

  落实“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等相关要求,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既把问题排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又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翻来覆去”,禁止层层加码,实行清单化管理,减轻基层负担。

  坚持“谁排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本次大排查发现问题不纳入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内容。市级抽查和省级核查中发现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先停职后处理,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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