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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11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11篇

【篇一】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会东县粮油收储公司

关于500吨县级储备粮小麦轮换实施

方 案

为做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确保县级储备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在县人民政府需要时用得上,根据《会东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08〕179号)及《会东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纪要》(东府阅〔2013〕5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6年会东县500吨县级储备粮小麦轮换实施方案:

一、成立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农发行代理行、县粮油收储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会东县县级储备粮小麦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储备粮轮换工作的实施,保障储备粮在轮换期间的安全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轮换品种及数量:小麦500吨。

三、轮换时间要求: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按照储存粮食的入库时间和质量状况下达轮换计划,承储企业争取在当年产新的粮食出来的时候即2016年6月底前轮换完毕。

四、轮换质量要求:轮换入库的粮食需是2016年的产新粮,质量需达到国家中等以上品质,入库的粮食需经过州粮油质检站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为县级储备粮储存。

五、收购原则:首先,立足本县按照国家最低保护价收购粮食政策在本地收购;其次,不足部分由储备粮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到周边县市考察,并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由政府招标采购或由承储企业随行就市购入。

六、轮换出入库要求:在轮换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先进后出” 、“边进边出”的原则,力求做到粮食库存总体平衡,确保库存粮食安全,保证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尽量降低轮换风险,力争轮换不出现新的亏损。

七、轮换出入库管理:粮食轮出由储备粮轮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公开竞卖或按当时当地市场行情确定销售价,尽量减少轮换损失。轮换工作开始后,承储企业每周按时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农发行上报轮换进度,便于有关部门掌握县级储备粮轮换情况,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八、资金安全要求:企业轮换出库粮食的销售货款必须存入所在地农发行代理行,并及时足额归还农发行贷款本金。入库粮食所需资金,由承储企业向农发行申请,农发行根据收购及轮换计划安排资金,并实行库贷挂钩、封闭运行,保证资金安全。

九、轮换价差形成的亏损或收益以及损耗、损失:按照《会东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会东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纪要》中有关储备粮轮换规定办理。

十、轮换工作纪律:轮换工作在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下进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农发行代理行全程参与和监督此次轮换工作,保证储备粮轮换工作严格按《会东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会东县粮油收储公司
2016年4月5日

【篇二】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

工作方案

“小学化”倾向是当前幼儿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它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对幼儿终身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邓家田小学附属幼儿园针对保教队伍的专业性不够等问题开展深入讨论和研究。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相关精神,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园、科学保教。

二、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步骤,分解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组长:李小婕

副组长:张春平

成员:黄冬梅 黄丽妮 李清梅

三、工作措施

(一)是抓好行政引领,明确前进方向。

及时转发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学习纠正小学化现象相关文件,以统一认识深入反思、认真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二)是抓好形式引领,强化规范办园。

细化规范办园的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幼儿园读物的投放数量、活动安排的数量等;严禁幼儿园要求家长额外征订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严格规定小学附属幼儿园作息时间幼儿化、幼小衔接适度化,确保小学办园幼教化、规范化。

(三)加强教师专业教育与指导,走专业化道路。

1、是宣传教育到位,抓好思想引领,树立正确理念。组织教师认真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广大幼教工作者实施科学保教、规范保教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幼教观。

2、是将幼儿教育管理纳入工作管理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对课堂教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3、是加强师资专业化培训,规范教育方法和教学内容,保证幼儿的活动时间。

(四)做好家长工作

利用接送孩子的时间对家长进行教育。通过家长会等不同形式对广大幼儿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方法。

我们希望通过以上各种形式的措施,能让邓家田小学附属幼儿园逐步走向

规范,各幼儿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篇三】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2020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战略思想,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提高脱贫的稳定性为核心,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由找准帮扶对象向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由关注脱贫速度向保证脱贫质量转变,由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并重转变,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坚持依靠外部帮扶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扶技、扶业“五位一体”,树立综合扶贫、持续扶贫的理念,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减少贫困群众因病、因学、因灾等支出,构建防范返贫预警机制,提高脱贫质量,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确保贫困户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产业扶贫,确保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确保各村都有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产业扶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贫困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制定产业扶贫措施,大力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稳步推进光伏扶贫,着力开展乡村旅游扶贫,积极推进商贸流通扶贫。采取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和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四带一自”等模式,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

(二)加强就业扶贫,确保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技能培训掌握X项以上劳动技能。积极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公益性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吸纳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三)加强资产收益扶贫,确保有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全面开展“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让贫困户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篇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防止返贫致贫实施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和省市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安排,把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等社会救助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防返贫、防致贫、助脱贫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兜底保障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防返贫。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享受政策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全排查,符合冀民〔2019〕19号文件中“四类人员”规定的,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同时符合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政策的予以保障,防止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贫。

(二)兜底保障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防致贫。精准核查扶贫部门确定的防贫救助对象等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四类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同时符合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政策的予以保障,防止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

(三)兜底保障助力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全面核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冀民〔2019〕19号中“四类人员”规定的,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同时符合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政策的予以保障,助力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三、政策措施

(一)精准确定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保障范围。

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和未成年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符合冀民〔2019〕19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罹患21种重大疾病、且医疗费支出过大,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农村人口;困难老人是指其子女均属低收入家庭、赡养能力较弱且实际生活困难的60岁以上农村人口;未成年人是指农村低收入家庭中,在公办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下学校)就学刚性支出过大、实际生活困难的16岁以下人口。

(二)精准落实农村低保保障制度。

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将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细化支出型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扣减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后,符合农村低保标准的纳入救助范围;规范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财产认定办法,彻底清理自行设立的、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限制性条款,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对农村低保保障率明显偏低的县(市、区),重点加大督导和推进力度,切实完成指导比例和任务目标,确保不出现漏保问题,2019年底全市农村平均低保保障率达到3%以上。

(三)精准落实低保渐退制度。

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原则上可给予不低于1年的渐退期,确保不影响其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四)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认真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差异化的照料护理标准。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照服务人员与失能、半失能供养对象不低于1:6的比例配备服务人员,确保特困人员能够获得符合要求的救助供养服务;持续抓好区域(中心)敬老院建设,通过集中供养、购买服务、托管供养等方式,集中供养县域范围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2019年底集中供养率达到45%以上,2020年达到50%以上。

(五)精准落实临时救助制度。

推动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一事一议”、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临时救助工作主动发现机制等政策规定,突出增强临时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公正性,第一时间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分类分档制定临时救助标准;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和适度提高救助额度的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制定综合救助方案和救助标准,报同级党委、政府同意后执行。全面建立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落实县级民政部门委托乡镇开展临时救助审批的规定,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托底线、救急难、防返贫的重要作用。

(六)精准落实残疾人“两补”政策。

贯彻落实**省《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实施按等级分类补贴,动态掌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两补”人员情况,积极整合资金,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七)精准做好相关扶贫政策衔接。

有效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协同,注重加强民政兜底保障政策与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分红、邻里互助、孝善养老、实物供给等政策措施的联动配合,综合解决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促进社会帮扶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汇聚。用好慈善资源,发挥好慈善帮扶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要摸清底数,研究政策,细化方案,集中攻坚,10月底前完成“四类人员”以单人户纳入低保工作,确保把防返贫、防致贫和助脱贫工作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和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大胆探索、担当尽责;对工作推进不力或不能履职尽责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动态监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收入家庭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县、乡、村三级精准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监测,对新增的符合规定的“四类人员”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三)强化机构建设。落实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冀民〔2017〕121号文件,加强县、乡两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将社会救助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方式,按照县(市、区)3—5名、人口在3万以下乡镇2—3名、人口在3万以上乡镇3—5名的原则,合理配备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各县(市、区)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预算中统筹安排。2019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工作任务。

(四)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民政、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对现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全纳入;财政部门要将社会救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各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预算中安排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并加强监督管理;扶贫部门要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教育、卫健、医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综合解决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五)强化规范管理。对照2018年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实施社会救助基础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对基层社会救助经办程序、档案管理、资金发放等进行全面规范,坚持点面结合,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彻底。

(六)强化专项治理。紧紧盯住“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漏保问题,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等重点,统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行动,兜住社会救助领域风险防范安全底线,确保农村低保政策执行到位、审批健康有序、评议阳光运行。

【篇五】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方案

X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在项目、资金、政策方面靶向施策,及时跟进补齐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X.X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X.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

X.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X.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X.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X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X%左右,各乡镇(街道)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X.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最低标准;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因劳动技能缺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X.“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X.村组日常监测。从X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需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长、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负责日常监测,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X次全面摸排,并建立村级动态监测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

X.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X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X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篇六】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篇七】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省全面启动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点工作,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切实抓好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政府《关于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调整背景和目标

(一)政策调整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执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财政部、农业部安排、安徽、山东、湖南、浙江等5个省开展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试点。

(二)政策目标。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坚持兼顾“生产和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补贴内容

(一)资金来源。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按省上文件要求,剩余20%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清算后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荒,地力不降低。

(三)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省上文件要求,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xx年由于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未全面结束,此次耕地面积的核定统一以xx年计税耕地面积为基础(xx年起以土地确权颁证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以下几种情况不给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林地(耕地变为林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含因修铁路、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工业等征(占)用耕地)。

5、长年抛荒地(连续抛荒2周年及以上)。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四)补贴标准。由县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每亩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额÷补贴面积总和。

(五)兑付方式。按实际核实面积,经县农业局和财政局终审确认,报省农业厅、财政厅核准后,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局提供的经过终审确认的时间实际面积,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补贴清册,通过“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在8月底前兑付完毕。

(六)工作职责

1、各村民委员会职责:

(1)负责耕地面积的申报、核实、登记、公示等工作,并对补贴对象、面积的真实性负责。以村为基本单位,对种地农民开展实际耕地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以及核算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后的再公示。公示期间,应当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收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并永久保存,同时上报镇农业服务站,再上报县农业局终审确认。

(2)负责登记、核实享受补贴农户的“一折(卡)通”户名和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享受补贴农民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

(3)负责会同信用社,对兑现失败的补贴农户的信息纠错,每月纠错一次,报送县农业局,直到全部兑现为止。

(4)负责信访稳定。三项补贴政策合后,可能造成个别农户不理解,认为国家的补贴政策在减少;切块农资综合补贴的20%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后,减少了原普惠制资金规模,可能会因农户利益的调整引起一些不稳定因素,加上今年兑付补贴时间比往年偏晚,都对政策的执行产生不利因素。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排查处理信访案件,确保政策稳妥推进。

2、镇农业服务站职责:负责耕地保护补贴方案制定,将财政所复核后的各村面积汇总上报县农业局,补贴资金到户信息的收发,信访信息归集,组织监督检查。

3、镇财政所职责: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并会同镇农业服务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省上下达补贴资金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及时划转到县信用联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专户。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局提供的经过终审确认的实际耕地面积,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补贴清册,据实核算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并委托县信用联社通过“一折(卡)通”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土地承包户。

4、信用联社职责:补贴资金到达联社后,要及时按补贴资金兑付主管部门提供并核对的补贴农户加密文件及时足额代理发放,并准确填写支付摘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负责对兑现失败的农户信息,要及时发馈给镇农业服务站,进行纠错后,及时补发。留存农户补贴信息纸质档案,保存5年以上。

(七)工作程序

1、以村为单位,分社统计,由村上报到乡镇、县,由下到上逐级登记、核实、汇总、上报。

2、严格核实程序。以村为基本单位,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各社进行逐户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土地承包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一折(卡)通”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村委会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汇总,确认无误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要进行认真复核,经复核无异议后,由农户、核实人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并上报审核后,要进行认真复核,并将复核的结果返回各村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经再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将各村耕地面积等进行汇总、登记、造册,由镇人民政府核实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县农业局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经县农业局终审确认,由县财政局据实核算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后,再下发到镇人民政府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严格时间要求。xx年8月15日前各村要完成面积核查、登记及公示,上报镇农业服务站,8月25日前上报到是农业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农业分管领导、财政所长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站、财政、纪委、农村信用社、各村支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信访及相关协调工作。镇农业服务站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镇级各部门和信用社,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农民充分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和老政策的口径解释问题。同时,要加强直接参与政策宣传和操作落实有关人员的培训,明确政策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三)严格公示制度。要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做到“七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范围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金额公开。要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四)严格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种地农民直接受益。要做到“四个到户(村)”和“六个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张榜公示到村,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折扣,不准截留、挤占、挪用,不准村、社代领补贴、代管存折,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各种税费、借款和利息。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严禁弄虚作假,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将取消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其他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要建立举报制度,村设举报箱,镇要设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线举报电话并报上级备案。

方案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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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卷首语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坚决防止“非粮化”、“非农化”

本刊评论员

【期刊名称】农村经营管理

【年(卷),期】2015(000)006

【总页数】1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超出承包地总面积的30%。总体来看,土地流转形势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一些地方热衷搞行政推动,片面追求流转速度和超大规模经营,一些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后,长时间大面积直接租赁农地,与农民争利,有的已经出现经营不善、引发社会矛盾,有的土地流转后进行非农建设,破坏耕地资源。对此,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把握原则,坚守底线,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坚决防止“非粮化”、禁止“非农化”。

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按照中央精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决策权都在农户,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村级组织和基层政府都不能越俎代庖。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必须原原本本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不能脱离客观条件,采取人为定任务、下指标或纳入政绩考核等方式来推动土地流转,而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真正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必须审慎对待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改造传统农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是必要的,但在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过程中,也要防止土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产创建示范区,更要守住这条底线。因此,要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期限和面积上限控制制度、分级备案制度、审查审核制度、风险保障金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严格防止工商资本到农村介入土地流转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和农业服务业,把一般种养环节留给农民,与农民、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合机制,带动农民发展规模经营。

【篇九】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四个确保”的重要指示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若干意见》、《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耕地抛荒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我县耕地抛荒问题,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确保种粮面积稳中有增、粮食总产稳中有增、质量效益稳中有增”的总体目标,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通过开展耕地抛荒治理,减少季节性抛荒、杜绝多年性抛荒,确保年度内农户不抛荒一丘承包地、村组不出现连片5亩以上季节性抛荒耕地。
  二、治理重点
  全县耕地抛荒治理重点为造成抛荒严重的乡镇、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党建扶贫村。
  三、组织领导
  成立永兴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谢xx
  副组长:陈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耕地抛荒治理的日常工作,由周联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宣传工作组
  牵头县级领导:何xx
  组长:周xx
  副组长:许xx
  成员:县农业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农经局各1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制作专题光碟,组织开展巡回宣传活动;
  2.负责印发治理耕地抛荒的宣传资料,在县电视台设立宣传专栏;
  3.督促各乡镇书写、张贴宣传标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4.负责跟踪报道耕地抛荒治理进展情况。
  核查工作组
  牵头县级领导:郭xx
  组长:谢xx
  副组长:李xx
  成员: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农经局各1人
  主要职责:
  1.负责督促各乡镇按时上报耕地抛荒面积到户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
  2.在早稻、中稻和晚稻插秧结束后,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的耕地抛荒面积进行汇总统计,并进行现场核查;
  3.负责受理耕地抛荒情况举报,现场核查举报情况,举报电话:5524378。
  劝耕工作组
  牵头县级领导:曹xx
  组长:曹x
  副组长:xx
  成员:县委驻各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抽调组建各乡镇劝耕工作队,组织劝耕工作培训;
  2.负责督促、协助乡镇及村组做好制止耕地抛荒政策宣传,组织召开劝耕会,做好抛荒耕地核查、 统计、治理等工作;
  3.负责督促、协助乡镇及村组下发劝耕通知书,入户动员,对劝耕无效的抛荒耕地安排组织代耕代播。
  共2页:

【篇十】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

  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依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109届4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延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沿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展开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延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避免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1户、不掉1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行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2、监测对象?

  (1)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和因疫情或其他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2)边沿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3、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3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4、监测方式?

  根据《州避免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3级联动、构成协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干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

  5、监测步骤?

  第1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沿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3保障”相干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干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3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和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大众反应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展开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2步:访。县级攻坚办兼顾组织气力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展开进村入户访问,重点核实“两不愁3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不是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进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3步:评。根据访问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展开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4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收集新增边沿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沿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进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沿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构成全县避免返贫监测台账。

  第5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3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个月对监测对象进行1次动态监测。对“两

  不愁3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肯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干行业部门。

  第6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比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沿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7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干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6、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行方案的制定,和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2)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3)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个月展开1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4)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个月展开1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展开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7、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应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实行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2)认真组织实行。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兼顾,认真组织相干行

  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构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点。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3)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1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延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点,将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平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篇十一】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

河南省耕地非粮化现状及对策研究

作者:薛选登;王迪;彭柳婷;孔会敏;孙娜;赵胜楠;周柏宇

作者机构: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

ISSN:1007-7103

年:2017

卷:028

期:015

页码:23-25

页数:3

中图分类:F321.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土地流转;非粮化;防控

摘要:按照"典型性、代表性和可行性"的原则,选取河南滑县、唐河等六个产粮大县作为调研样本区.采取发放问卷、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获取第一手数据资料,运用经济学、统计学的相关理论对粮食主产区土地流转中的"非粮化"现象进行分析.结合当前河南经济社会实际提出防控耕地非粮化的对策建议.

本文来源:https://www.hy-hk.com/597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