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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增值税零税率与免征增值税有什么区别?     回答:     企业所得税:     零税率:代表有纳税义务,只不过由于税率是“0”,计算出的因纳税额是0。     免税:是指免除了纳税义务。     两者有重要的差别:虽然两种方法看似都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但是,由于增值税有一个链条的原则,免税因为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而0税率,链条并没有断,所以是不必要进行进项转出的,为了生产0税率而购入的产品等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举例:出口货物。由于是0税率,出口是可以获得退税的。     相关知识:     增值税零税率,是指税率为0,但仍然属于增值税的税收范围;而增值税免征,是不征收增值税,不交增值税,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对象!     《经济法基础》中增值税零税率是这样说的: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前面说说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主要有:纳税人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糖;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商品,如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铂金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规定如下:  一、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运输”;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二、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退税率为其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三、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税手续。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四、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  (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四)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五)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但不符合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  (六)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  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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