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y-hk.com--月工作总结】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可肯定地告诉题主,捷信不是高利贷公司,它是 经过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正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给民众高利贷感受的主要是贷款利率与实际利率之间形成的差距上,表面上看,捷信的贷款利率绝对不可能超过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36%的年化利率。然而,给金融消费者高利贷感受主要是捷信玩了一些贷款套路,比如贷款一年名义利率为36%,而实际利率有可能高达50%至60%。为何呢?比如贷款2万元,每月还款1666.66元,然而第一个月还款就按1年期利率计算利息,第二个也是如此,一直至第12个月的1666.66才真正用了一年。如此计算下来,贷款利率就有可能达到50%以上。

  至于其接入人民银行征信,是因为监管当局有规定,捷信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实上捷信并不愿意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如果不接入对他们暗地从事变相的非法高利贷经济更为有利。

  这里有一个建议,在立法上应予以修订,对名义上没有高利贷行为而实际为高利贷经营之实的行为,也应予以严厉禁止,真正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蚀,事实上金融消费者才真正的社会弱势群体。如果这样,打击非法高利贷行为才能更加到位,更加有利惩治打着合法旗号变相从事高利贷经营的违法活动,也才使法律体现社会温情和公平正义,难道说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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