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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是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就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5月17日印发并实施。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切实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各地各单位普法责任,为顺利通过“七五”普法中期验收打下坚实基础,为深入推进“奋斗新三年,挺进十强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民尤其是基层干部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围绕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法律法规宣传任务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5. 加强与审计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在单位门户网站刊登相关法律法规全文以及组织有一定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的行政执法人员解读法律法规等方式,对《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进行宣传与普及。 三、工作要求

  1. 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坚持普法教育与审计业务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开展依法从审工作活动,审计业务人员既要具备相应的业务工作能力,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又要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审计工作“八不准”。

  3.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审计业务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4.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单位门户网站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三明市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治市办〔2017〕5号),现就健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推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形成全市人社系统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不断开创我市人社事业新局面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执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从人社工作实际出发,回答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关注需求,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坚持部门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属地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四)坚持系统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要努力提高全市人社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组织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的法治实践能力。同时,围绕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具体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工作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结合工作实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人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部门日常工作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系统内行政行为的制度规定作为法治宣传的基本内容,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责任主体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为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各级开展普法工作参照此执行。

  五、主要任务

  (一)建立责任清单。详细梳理人社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实施方案、编写普法读本,明确本部门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于每年第一季度前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并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健全学法制度。健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以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每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2次。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内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治课程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题培训、党校培训以及各类业务培训的必修课,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域,大力推进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一是坚持严格执法。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二是深化“法律六进”。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组织执法等相关人员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信访事项处理、工伤认定等过程中,要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以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四是依托主题活动。 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依托于“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援助月”以及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等重大活动,借力于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活动,把普法作为重要环节,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帮助、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五是强化社会普法。在巩固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借助户外LED显示屏、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探索网站、微信和手机APP等新型载体的运用,积极推进“互联网+人社”,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把法治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坚持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普法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协调配合。对于涉及面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要主动协调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系统内的各业务工作机构要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本业务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普法工作局面,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水平。

  (三)加强督查考核。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责,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系统内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把落实情况纳入考评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责任落到实质。对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先进单位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部门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强示范培育。要大力培育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的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好的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市人社系统普法工作水平。

  附件:1.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普法计划安排表

  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安排表

  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和促进全市文化发展与繁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通过构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格局,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整合普法力量,优化普法资源,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保障有力的运行体制,实现普法工作全覆盖,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和社会普法对象牢固树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为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一) 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市委法治办《关于印发〈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岳法治办发〔2017〕1号)要求,制定普法计划和具体措施,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作为普法责任主体(附后),按照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和推进社会化普法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普法责任。

  (二) 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网上网下学法用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以案释法等“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三) 注重普法工作实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分类指导,分类施教,创新形式,突出重点,丰富载体,注重实效,使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更加深入,使全体干部职工和社会普法对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普遍增强,全局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工作措施

  各单位(科室)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主体责任时,要注重将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采用各种有效的工作措施,使系统人员熟练掌握本系统的法律法规,社会普法对象熟知普法内容。

  (一)制定年度普法工作实施计划。各单位(科室)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制定各自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报送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后,统一下达年度普法计划。

  (二)建立重大节点集中宣传制度。在每年的“三月法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重要部门法颁布实施日,统一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局法规科负责牵头建立典型案例库,并在岳阳市文广新局门户网站上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立办案过程法律告知制度,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过程中,将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当事人,及时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依法办事和配合行政执法活动。积极创新以案释法宣讲方式,扩大宣讲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加强普法宣讲员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由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局挑选有丰富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普法宣讲员,挑选普法工作积极分子担任普法工作志愿者,组成普法工作宣讲员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的普法工作机制,推进普法工作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谁执法谁普法”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的系统工作。各单位单位(科室)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关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单位的普法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年终考核视情扣分。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普法活动信息。同时,要创新普法方式,利用信息网站、举办法治讲堂等,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附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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