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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方案的文章10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一篇: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第二篇: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着重宣传我校资助措施及育人成效,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在暑假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政策下乡,筑梦成长。

  活动口号:国家资助,就在你身边。

  二、活动目的

  1.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颇具特色的暑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手把手传递、面对面交流”,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宣传党的十九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部署精神,讲解学生资助“奖、贷、助、勤、免、补”政策体系,说明我校学生资助措施具体内容、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热情服务,答疑解惑,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忧入学。

  2.树立资助典型,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各培养单位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全面宣传、展示学校和本单位在资助育人方面开展的特色活动和育人成效。通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家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受地方扶贫资助情况及对学校资助的评价。追踪在校期间受过资助的已毕业校友工作、生活情况,选树自立自强典型人物。

  三、活动形式

  1.选拔资助政策宣讲员。各培养单位从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其他社会资助的在校生中,选拔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的学生,经培训后担任“资助政策宣讲员”,利用暑期返乡、实践、旅行等机会,力所能及地开展资助政策宣讲、资助育人宣传等活动。

  2.组建资助政策下乡宣讲团。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结合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选拔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团”,奔赴贫困县、贫困村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措施。针对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及其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到提前宣传、提前知晓、提前解忧。

  3.重点做好新生、毕业生政策宣讲工作。用好“一网两微”,通过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发布内容丰富的宣传素材,及时报道暑期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增强学生资助政策社会效益和在家长和学生中的影响力。针对20XX级新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等政策宣传。做好贷款毕业生的政策讲解服务工作,针对贷款合同到期的毕业学生,讲清还款程序和违约责任;针对符合贷款代偿条件的毕业生,讲清代偿程序和所需提交材料。

  四、具体要求

  1.高效建立资助宣传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培养单位资助服务站站长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资助宣传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对于学生资助重点宣传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

第三篇: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不让一个学生应贫困而失学”这是学校全体领导和教师信守的贫困生救助原则。特别是在教体局下达有关帮扶贫困生的系列文件之后,全体领导教师更加深了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精心研究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使此项工作真正得到了扎实有效的开展,也受到了社会特别是被资助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一、师生齐动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让人人献出一点爱对于此项活动的贯彻落实,学校专门召开了全体教师会、校会、班主任会,班主任认真组织举办了主题班会。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少点吃喝穿,省下零花钱”入手,实施爱心捐助、挽留贫困学生。

  二、校领导率先行动,党员一马当先

  支书李喜安校长在校会后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以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要求大家,用真诚的爱心和实际行动去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言。

  三、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寄宿生贫困补助实施方案。

  政教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贫困生帮扶措施,寄宿生贫困补助落道实处,确保百分之百贫困生享受到贫困补助。

  四、实施“一帮一”特困生救助工程

  学校领导已经开始筹划社会“一帮一”救助活动。计划在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前提下,确保每位社会捐助人员帮扶一名特困生,并力争使帮扶对象品学兼优,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才。

  五、建立贫困生档案

  学校计划将每学期确定的贫困生情况登记表和捐款情况表及时收存。建立完整规范的贫困生档案,一是确保三年之内被帮扶学生的经济支持,二是对每年一度的新生通过调查摸底重新确定入档,使整个贫困生管理工作落笔有踪、起始有序。

  六、充分利用校务公开表彰优秀,激励后进

  学校已经将此项活动与德育教育的开展工作密切结合、通过公开捐款情况,使广大师生真正明确此项工作持久开展的重要意义,从而培养了师生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学生资助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

  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第四篇: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第五篇: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更好地落实上级有关资助政策和教体局《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应知尽知、应助尽助”。
  二、主要措施 (一)、宣传月活动 把每年3月和9月作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通过开学典礼、年级会、主题班会、短信发送、微信推送、发放资料、广播等多途径多手段,宣传给学生,并通过学生宣传给家长。
  1、校内宣传做到“六个一”:即设立一幅永久性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放家长学生一份宣传资料、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期班级板报、举行一次主题培训会、悬挂一幅宣传标语。
  2、适时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感恩活动。
  (二)、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
  组织受助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或结合教师“大家访” 行动,走进农村,走进家庭,消除盲区和死角。, (三)、做好“两课”宣讲和“两封信”印发工作。
  “两课”师指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介绍本学段资助政策以及申请、评审和发放等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
  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了解下一学段学生自治政策。“两信”是指开学为每一名在校学生家长写一封本学段资助政策宣传信,学生享受资助政策后再为每一名享受资助的学生家孩子家长写一封该生享受资助情况的说明信。两封信做好回执签字存档。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四)保持资助热线电话畅通。公布负责老师电话,随时答疑解惑、解决问题。
  (五)加强队伍、制度建设 1、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是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与解读第一责任人。要把班级管理与资助政策宣传结合起来、把学生资助与立德树人结合起来,把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邮寄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教育。
  2、健全宣传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宣传,要严格把握尺度、合理选择时机,运用有效方式,准确表达内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政策宣传小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家喻户晓。
  2、健全并创新宣传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多角度宣传资助政策,注重宣传的时效性与长效型,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六篇: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根据安岳县相关资助文件精神,为了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决定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活动目的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助、贷、还、偿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三、活动内容

  1、资助政策宣传

  2、公益活动

  3、感恩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5、2020年资助工作总结表彰

  6、放发临时困难补助金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资助政策培训。

  3、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

  4、各班级利用班会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5、召开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表彰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大会。

  6、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或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7、召开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8、各班学生工作处报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五、要求

  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资助宣传”的各项活动,精心制定好主题班会和服务社会活动,确保“资助”活动顺利实施。

第七篇: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

  (三)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建档备查。

  (一)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附件2)。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流程

  分班级、年级受理评议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班长、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6人(共8人)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选举过程要有记录。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统计申请学生数字及时报至级部。

  班级评审认定过程要有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签字

  3),评议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银行储蓄卡发放后,学生应签字确认。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①学生提出申请;②学校组织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议认定工作;③学校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拨付申请表》、《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④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名单,通过银行卡方式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⑤国家助学金发放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应签字确认,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国家助学金的管理。

  学校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五)有关报表要求。

  学校各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同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各级部、班级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积极要求进取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学习、生活开支。

  学校、级部、班主任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态度明显变差,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八篇: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第九篇: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你本任务,做好秋季入学政策的宣传组织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校招生工作的圆满顺利进行,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组长:苗维爱
  副组长:骆繁荣
  成员:史俊青、李小利、张大志、何丽娜、朱颖生、冷贺胜、周群、吴亮
  2、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统一宣传口径,禁止擅自随意发布不实的或未确定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发挥我校招生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外在形象。招生政策宣传期间公布招生宣传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招生宣传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责任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在学校招生政策宣传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区招生组负责,各招生组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宣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我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全员化制度
  开展"全员宣传",利用各种优势条件,扩大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由各招生组统筹安排,争取组织一批教师深入基地校,利用招生志愿填报等形式宣传今年的招生政策,从而做到让更多的学子和家长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三)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激励机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招生组宣传工作实际效果,对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授予"阜阳五中2018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三、强化招生宣传队伍建设
  (一)加强培训,建立一支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工作队伍
  教务处于5月中旬召开2018年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会议,组织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各成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招生政策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认真学习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深入了解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
  (二)学校牵头,对参加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学校将对各招生小组每一位参加招生政策宣传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和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
  四、招生政策重点宣传内容
  (一)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特殊群体入学须知
  特殊群体范围:城市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及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学生等
  具体内容:1、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我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异地就读的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三)学生学籍管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四)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关政策另行规定。
  (六)关于招生录取流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五、构建招生宣传网络
  (一)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强招生宣传的引导与覆盖功能
  全面改版"阜阳五中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宣传我省2018年招生各项规定,开通网上在线咨询,全面为考生服务,对考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复;网上公布"阜阳五中2018年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联系方式一览表",为每个工作组配备专供招生咨询的临时通讯工具,公布各工作组招生咨询联络的电话,让考生和家长直接向负责老师咨询有关问题。
  (二)精心制作各类招生政策宣传材料
  精心制作2018年招生政策宣传海报,我校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宣传彩页,免费发放到各中学,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三)专栏宣传
  利用校园主干道固定专栏宣传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政教处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
  专栏二(教务处负责) 主要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招生入学规章制度。
  专栏三(政教处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四)横幅宣传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六、增强招生宣传服务意识
  (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专线,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
  招生政策咨询和接待工作是学校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宣传窗口,从6月上中旬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每天安排专人负责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工作,从早上9:00至晚上18:00不间断接待考生和家长。与此同时,开辟校园微信公众号,招生政策宣传专栏,定期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并定期回答网友留言信息。
  (二)明确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管理
  明确规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招生咨询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微笑服务,热心接待来访,来电的家长和考生。
  七、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政策集中宣传工作从2018年5月底起至2018年7月底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5月13日至月31日)。成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微信公众号等新闻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
  第三阶段 攻坚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7月市学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的攻坚阶段,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方法、使用多种手段进行招生宣传,力争形成我校特色的招生氛围。发挥招生宣传的良好效应,以对2018年我校的招生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十篇: 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现决定在全体学校干部中开展对学困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贫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扶助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三、扶助方式

  1、由全体教职工与学困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贫困生。

  2、具体活动由校党支部组织进行,扶助名单由班级统一安排。

  四、扶助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贫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每学期开学都要给贫困生购买学习用品、换季衣物及课外读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党员要发挥“先锋岗”作用,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五、扶助要求

  1、扶助工作自愿进行。热忱欢迎并提倡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党支部。

  4、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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